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全校教师解决困难教职工的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学校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按 2015年孝义市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每年9至10月工会统一对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要求每个教职员工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我校工会要随时向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校工会帮扶职责
(一)法律援助。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
(二)技能培训。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联系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减
轻困难职工的生活压力。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校工会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
(三)职业介绍。校工会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通过与市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其他职介机构进行联网,进一步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全力满足用工和就业双方的需求,帮助困难职工的家属实现再就业。
(四)家政服务。通过校工会联系,为困难职工家属提供就业机会,减免介绍费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属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并由此逐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实现最终的脱贫。
四、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特困和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校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六)每年为新增在职困难女职工一次性办理一份女工保
险。(七)按照教育工委要求,开展募捐活动,集全校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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