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岗位责任制管理规范
为了确保稳定,提升质量,谋求发展,学校以探索和构建[良好的管理机制为方向,特制定和实施以职定岗、以岗定责、强化岗位职责为核心的岗位责任制管理规范。
第一章 管理机制和管理内容
第1条:学校实行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双重领导下的,学校行政主导、支部保证、工会参与的岗位责任制管理机制。
第2条:学校行政按上级规章和学校制度对行政工作、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卫生工作、财务与后勤工作、村级管理与班级管理工作、成幼教工作、档案管理与继续教育工作等岗位实行责任制管理。
第二章 行政工作
第3条:校长为行政工作岗位责任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负责。
第4条:校长分管政务工作、财经工作,指导和协调其他岗位工作。
第5条:校长协调支部和工会,组织领导班子负责岗位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和使用,指导管理人员对所属岗位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和使用;其他行政领导协助校长工作。
第三章 教学工作
第6条:教学主管领导为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岗位管理责任人,直接组织教学工作小组工作,主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教务工作、教师办公室工作、教仪工作、招生工作、其工作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7条:负责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负责对教学岗位人员的评估和奖惩,有对教学人员的岗位组阁权和劣质教师的处置权;负责教研常规管理以及教研组长的任用管理、考核和奖惩。
第8条:分管教务工作、招生工作、教仪工作的达标管理;教务人员和教仪人员协助教导主任工作。
第9条:任课教师按《教学管理细则》履行工作职责,是所任学科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其工作向所在班、教导处和学校行政负责。
第10条:教导主任兼职教育督导站教育干事工作和教员工作。
第四章 德育工作
第11条:德育工作领导为学校德育工作岗位责任人,主管学校法制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校貌工作、学生会工作、家长会工作,其工作向学校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12条:德育主管领导负责法制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班主任工作等的管理、考核、评估和奖惩;负责指导和考核团队工作和学生会工作。
第13条:德育工作领导负责“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工作。
第五章 财务工作、安全卫生和后勤工作
第14条:校长为学校财务工作责任人,分管学校财务工作;装备主任协助,报帐员具体办理。
第15条:装备主任为学校后勤工作责任人,主持后勤工作。负责中心服务项目管理、项目达标考核、所属岗位人员和考核评估和奖惩;其工作向学校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16条:装备主任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责任人,主持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并兼任教育督导站安全干事,负责辖区内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和对相关人员的管理考核。
第17条:学校基本建设由行政、支部、工会和教师代表会集体讨论,职工大会论证,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集体采购由行政、后勤和工会集体讨论并签字,任何个人办理无效,小采购和接待工作由装备主任负责。学校拒绝任何商店和商贩来校报销发票,实行谁办理,谁报销,谁付款。
第六章 其他工作
第18条:成幼教工作
①成幼教专干为为成幼教工作责任人,主管成幼教工作,其工作向学校行政负责。
②成幼教专干负责成幼教过标工作、幼儿园保教保育管理工作、幼儿教师工作的管理、考核评估和奖惩。
第19条:档案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本项责任人主管档案管理达标和新档案续装归档工、继续教育培训和达标登记工作,其工作向学校行政负责。
第20条:村级管理和班级管理工作
①村级组长为村级小学责任人,负责所属村小的教育教学、安全、校容校貌工作和其它工作,其工作向学校分管领导和行政负责。
②班主任为班级管理责任人,负责所在班级的教育教学、卫生、安全和其他工作;有对科任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权和任课组阁权。班主任向学校分管领导和行政负责。班主任通过确定和竞聘产生。
第七章 附则
第21条:各岗位责任人按《规范》履行职责,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各岗位的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提高工作;分管领导的奖惩由学校校长负责,其余岗位责任人的奖惩由分管领导负责。
第22条: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教学秩序,教师之间,家庭成员之间,从业人员之间,家属之间应珍惜感情,和睦相处,但如果有闹架、骂架乃至打架斗殴,学校则果断制止,并处参与当事人50—200元罚款,由经济担保人承担,其是非双方到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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