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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管理

2022-02-01 来源:意榕旅游网


华凌电器企业标准

QG/MH01.20-2006

安全工作管理

2006-03-10发布 2006-03-10实施

华凌电器 发布

修 订 页

编制/修订原因说明: 为加强厂区安全工作管理,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原章节号 现章节号 修订(内容)说明 修订人/时间 向汝雄 2006/03/08 管理职能会审/日期: 系统审核意见/日期: 单位外会签意见: 营运管理部综合管理会审: 刘圣松 3.9 营运管理部总监会审: 王玉龙 3.9 审批意见: 注: 1 流程清单内所有文件审批发布必须按照清单规定的审批流程组织审批,并在此处写明审批流程。 编制部门(营运管理部)→管理职能会审(营运管理部综合管理经理)→审批(营运管理部总监) 2 流程清单外的文件审批流程由营运管理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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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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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与适用范围

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任和处理流程。 本规定适用于华凌电器有限公司。 2 引用标准

无 3 定义

厂区:统指广州与合肥的三个厂区。 4 管理内容 4.1 组织架构和职责 4.1.1 组织架构图

归口:营运管理部综合管理 归口:冰箱广州工厂管理部 归口:冰箱合肥工厂管理部 广州番禺厂区 广州同和厂区 合肥厂区 营运管理部 安全委员会 4.1.2 安全文明生产委员会

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委会)是公司安全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a) 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中,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b) 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改进和提高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水平。

c) 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部署工作。 d) 组织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指导课题调研和生产事故处理,处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

华凌电器 2006-03-03 批准 2006-03-03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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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营运管理部综合管理,归口管理广州番禺厂区的安全工作; 4.1.4 冰箱广州工厂管理部,归口管理广州同和厂区的安全工作; 4.1.5 冰箱合肥工厂管理部,归口管理合肥厂区的安全工作;

4.1.6 生产部门须设立兼(专)职安全员,协助、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4.2 进出厂区管理 4.2.1 物资出入

任何物品出厂区大门一律严格检查,包括公司车辆所载物品。

a) 凡公司物资出门必须凭出厂条,保安须认真核实所出物品与出厂条上数据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货单不符,必须扣留、登记并立即报告责任部门处理,查明原因之前严禁以任何理由放行。未登记而夹带物资出厂的,按偷盗处置,处以货值的2~10倍罚款。

b) 供应商出入应自觉遵守工厂管理制度,夹带物资出厂一经查出按额度的2~10倍处罚,从货款中扣罚,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保安对供方人员不遵守工厂规定,在厂区吸烟等违规行为按章处罚,供方人员可直接到财务以现金缴纳罚款。 c) 出厂条流程

d) 出厂条与货物不符的情况处理流程: 情节严重 归口管理负责人 保安扣留物资 及车辆、人员 报告 保安负责人 反馈 责任部门 调查处理 保安收条存档 放行 符合 扣留、调查 不符 厂门保安核对 持条出厂 业务需求申请责任部门填单部门经理签名 财务审查盖章 合理不合理e) 临时性出厂外维修或借用的厂内物资,除办理正常的出厂手续外,保安还得登记其返回时间,定期清理。

重开出厂条处罚责任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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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凡常用的工具出厂,只需凭外出工作条即可,但使用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签名,返回时注销。 g) 载有物资的车辆出厂时,可凭仓库专用章及财务专用票据放行。 h) 外协单位交货到厂因规格或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凭仓库专用章放行。

i) 保安必须按月检查所有出厂登记,对其中可疑之项须提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4.2.2 车辆出入

a) 厂区大门保安对出厂的车辆严格验证、登记,如携物资出厂则按4.2.1中的规定处理。 b) 外来车辆出入时大门保安须详细登记其车号、事由、出入时间及乘车人数。 c) 非上班时间一律谢绝车辆入厂。 4.2.3 人员出入

a) 本公司员工严格凭厂卡出入,员工、车辆出厂须接受保安例行检查,其中小车需开启尾箱检查。 b) 遇有业务单位人员来访,大门保安应先问清来访者何部门、人员及有否预约,然后电话询问被

访部门和人员,经确认方可放行。

c) 来访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车辆应在大门外检查,防止无关人员在车辆进入厂内,无证或虽有证

件但不足以证明身份的人员不得入厂。 d) 工作时间谢绝非公务来访。 4.3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a) 生产部门应在生产现场设立安全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等; b) 工厂设备归口管理部门须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c)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d) 员工应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e) 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直接主管或有关部门汇报;

f) 发生工伤事故,在场人员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同时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g) 生产部门应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违反者安全员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济处罚等。 4.4 防灾工作 4.4.1 防火

a) 保安应定期组织、督促使用部门检查电源线路,确保正常运行,并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规定的距离;

b) 保安应定期组织、督促生产部门检查生产用火源情况,确保四周无杂物;

c) 保安应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备,检查灭火器位置、压力、消防栓、应急灯、安全门和通道等,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保安处置,设备按规定期限更换; d) 保安应定期组织、督促使用部门定期检查危险品存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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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下班后应做到人走灯(机)熄,关闭水、电、气闸。 4.4.2 防盗

a) 财务人员下班前应检查现金、贵重物品和保险柜等物品; b) 保安应定期检查门、窗等有关防盗设施; c) 保安应定期督促责任部门清理楼梯台阶堆积物; d) 保安应定期检查墙体层顶的牢固程度; e) 保安应定期检查防盗警报系统。 4.4.3 防雷、防洪

a) 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在雨季来临前对防雷、防洪设施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更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杜绝隐患;

b) 防洪工作中所有部门和员工应服从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财物损失; c) 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可对蓄意破坏、偷盗和变卖防雷、防洪设施的人员按最少100元/次予以处罚,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它行政处罚。

4.5 保卫工作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保安手册,规范保卫工作,厂区保安须遵守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1 设施管理

a) 厂区重要地点应设立录象监控点,保安负责对其中的异常现象进行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反馈。 b) 保安对重要录像资料须作好保管及保密工作,不得循私。 c) 保安负责录象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4.5.2 保安工作

a) 重要地段(仓库、办公楼等)保安应组织经常性巡查,发现偷盗等异常现象可紧急处置。 b) 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接班人未到岗位前,交班人不能离开岗位。 c) 公司配备的保安器具(包括车辆)应经常擦拭、维护,确保可使用性。因保管不善而导致损坏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6 基础管理

4.6.1 归口管理部门应内应规划好厂区的车辆停泊地点,保证道路畅通。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保安应及时指出、纠正。

4.6.2 厂区内各类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部门应明确指定停放位置并会知保安。 4.6.3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厂区内路面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4.6.4 办公室与生产现场出入人员应佩戴厂卡或来宾卡,发现陌生人员有权拒绝入内并报告保安。 4.7 突发事件 4.7.1 火灾

a) 员工发生火灾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保安,组织抢救、疏散人员,及时切断电源,采取一切措施保护油库、煤气等易燃品,避免火灾蔓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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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保安接到通知后要积极采取灭火措施,争取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如火灾较大,要立即打电话“119”报警。

c) 保安人员主动接应消防队员,配合、带领消防人员从最佳路线进入灭火场地并指示水源地点。 d) 保安人员要维持好火场秩序,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进火场,在场灭火人员要服从统一的组织指挥。

e) 保安必须注意保护火灾现场供公安机关鉴定破案,灾后及时清查人员及物品的损害情形报主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理赔。

4.7.2 盗窃

a) 员工发现外表已显示盗窃分子通过撬门窗、破锁、爬墙、挖洞等方法入室作案的现场,应立即报保安处理。保安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护好现场,不准其他人员进行现场。 b) 员工发现有重大嫌疑是被盗的现场,应立即报告保安及其主管部门。 c) 保安人员应维护盗窃现场的现状,保护好现场内作案痕迹,不得破坏现场。

d) 对于作案可疑人员,根据情况保安可分别采取监视或截留的办法,防止逃跑,交公安人员办理。

e) 保安应作出详细书面记录,包括报告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现场目测情况、群众反映可疑人员的情况等,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办公安机关,一份留存备查。

4.7.3 打斗闹事

a) 对在厂区酗酒闹事者,相关部门可召集保安对其进行劝解并强制隔离休息。

b) 对不良分子滋事,保安不得激化矛盾,以维护秩序、管制事态、捉拿肇事者为宗旨,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c) 对员工打斗或对干部行凶,应迅速予以制止,保安人员应将当事人交由其主管或带回保安队处理,事态严重时可通知派出所。

4.7.4 交通事故

a) 在场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伤者。

b) 保安应在第一时间收缴肇事者驾驶执照和其他有关证件,记下车牌号码,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4.8 考核与奖惩

4.8.1 各单位或部门在安全工作方面必须听从归口管理部门及执行人员的安排,对反应迟缓、执行不到位而危害了公司人员和财物安全的事件,公司将对相关责任部门及其领导予以处罚。

4.8.2 保安是安全工作的主要执行组织,对因反应迟缓、业务陌生、推诿而危害了公司人员和财物安全的事件,公司对责任人处以不少于200元的罚款。

4.8.3 责任部门在开具出厂条时,必须严格核实货物数量,出现货单不符时公司将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4.8.4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挽回损失的部门和人员,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4.8.5 以上奖罚除可按事件本身的经济金额对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奖罚外,还可视事件的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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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其它

本办法是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厂区归口管理部门可按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明确责任,细化奖罚标准。 5 相关附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营运管理部提出、起草、修订并解释

本标准由营运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向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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