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结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甲方: 磁县职教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和企业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先进生产管理的优势,大力开展“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教育模式,更好地向企业、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经过协商,在乙方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在乙方建立以下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 ××××××专业 ××××××专业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乙方有用工需求的时候,甲方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甲方选拔和录用。
2、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聘请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制定、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根据教学计划,提前与乙方联系初步确定每次实习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并委派专人负责联系实习学生、协助乙方处理实习实训期间突发性事件等。 4、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5、结合乙方生产实际需要开展技术服务,学校承接企业相关的技术培训、后备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并协助解决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联合技术攻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等。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向甲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状况,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以及用工需求信息、员工培训计划等情况。
2、根据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实训期间的内容、项目和课题给予适当安排,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指派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和学生安全管理。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生产性(顶岗)实习实训的内容。实习结束后,与甲方共同签发“企业工作经历证书”。
3、乙方可以对甲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建议后,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改进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市场需求。
4、乙方选派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甲方兼职任教,同时接受甲方选派的专业教师到基地进行生产实践挂职锻炼。并在乙方加挂甲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名称牌匾。 上述双方责任义务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甲方: 磁县职教中心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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