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考核办法(试运行)
一、适用范围 二、分配原则
按照“各尽所职、按效分配”的原则,由部门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与奖金挂钩,使奖金分配真正发挥其在部门管理中的激励作用,使职工树立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切实调动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 三、分配程序 四、考核办法 依据人力资源部门核定的奖金,预留奖金总额的30%进行考核,其余作为基本奖金。 五、分配细则 所有人员达到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原则上可拿到基本奖金。
在基本奖金的基础上,加上部门考核奖金构成每位员工的月度奖金总额。
六、 考核范围:
1.出勤率;
2.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3.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考核; 4.培训考核; 5.纪律考核;
6.工作业绩突出奖励考核; 七、考核方法 1.出勤率 出勤率A=月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工作日数*100% 其中,早退、迟到按半天出勤计算,延点加班按照半天出勤计算,周末、节假日加班均按照全天出勤计算。 A≥100%,该项考核系数C1=1 80%≤A<100%,该项考核系数C1=0.8 50%≤A<80%,该项考核系数C1=0.4 A<50%,本月无奖金 2. 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到货及时率P=及时到货批次/总采购批次*100% P=100%,该项考核系数C2=1;
85%≤P<100%,该项考核系数C2=0.8; 50%≤P<85%,该项考核系数C2=0.4
P<50%,本月无奖金
3.工作质量考核
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由两部分构成,即产品到货质量及单体协调服务质量。
产品到货合格率Q1=合格批次/到货总批次*100% 单体服务合格率Q2=(到货总批次-单体投诉次数)/到货总批次*100% Q=Q1*Q2 Q=100%,该项考核系数C3=1; 85%≤Q<100%,该项考核系数C3=0.8; 50%≤Q<85%,该项考核系数C3=0.4 Q<50%,本月无奖金 4.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系数 C4为每缺勤一次系数降低0.2
5.纪律考核
当月若无违规违纪及违反公司及部门管理制度规定等,该项考核系数C5均为1;
若有以上违规行为则本月无奖金。
6.工作业绩突出奖
若部门员工当月表现突出,则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先行嘉奖。
八、奖金发放 部门全体员工奖金发放均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当月奖金总额=月基本奖金+考核奖金+额外嘉奖 其中: 基本奖金=(部门总奖金*70%)/部门总人数 考核奖金=[(部门总奖金*30%-额外加奖总额)/部门总人数]*C 个人考核系数C=C1*C2*C3*C4*C5 当月剩余奖金纳入下月考核奖金总额。 九、附则 本规定由部负责解释,并于2016年4月起实行,以前的奖金分配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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