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目的
规范各项目销售展示用样板房从设计到销售的工作流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里城地产托管开发项目的样板房及其物资管理。3.4.4.1
术语和定义职责设计部:
4.1.1负责设计及装饰工程施工监理;4.1.2负责组织装饰设计交底;
4.1.3负责销售展示用装饰物资的采购和验收;4.1.4负责样板房竣工移交工作。4.1.5审核样板房物资处理申请4.2
营销部
4.2.1按销售要求确定样板房展示要求,包括所处区域、推出时间等。4.2.2参与样板房竣工及销售前验收。
4.2.3负责根据样板房现状确认结果,办理销售事宜。4.2.4确认对不再展示的样板房物资的处理方案。4.3
成本管理部
4.3.1负责完成装饰工程施工招标采购的成本测算;4.3.2参与装饰工程招标采购的开标和评标;4.3.3参与装饰工程议标合同条件约谈;4.3.4参与装饰工程议标审批。4.4
工程管理部
4.4.1参与装饰工程施工的设计交底;4.4.2按时提供施工场地。
4.4.3指派专业工程师负责防水、水电工程的施工和隐蔽验收。4.4.4参与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和销售前验收。4.5
财务部
4.5.1负责样板房装修及物资出售折价的审核确认。
西本建设4.5.2参与样板房销售前验收。4.5.3样板房物资清理估价审批。4.64.75.5.1
设计分管领导
审定计划外样板间装饰《协办单》的合作方选择方式。公司总经理
审批样板房装修及物资出售价格。工作程序
样板房装饰工程管理:
a)营销部至少需于项目首次开盘前4个月与项目设计责任人、装饰设计师、工程管理部确
定销售展示计划,并纳入项目开发三级计划。b)样板房装饰工作确认通过《协办单》形式确定:
协办单最少需于提供使用日期前4个月发出。
由营销部与设计部装饰设计师、建筑项目负责人根据销售策略、现场情况推盘原则和户型特点提出装修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样板房的户型、数量、位置、需求时间和样板房的装修风格。
经确认的内容形成协办单,主送设计部装饰部,抄送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运营管理小组,收件人为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项目责任人。
由营销部与设计部对样板房方案进行沟通,设计部需针对方案提出预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家具、家电、装饰品。方案及预算由营销部负责人、设计部负责人审批确认。
如遇特殊情况增加或变更样板房,则《协办单》发出时间不受其限制,但需得到分管设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明确样板房设计、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协办单》从发出之日起生效,设计部是主要执行部门,营销部和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监控执行情况。
5.1.2样板房装饰工程设计管理:
a)自《协办单》经确认当天开始计算,至《协办单》要求装饰工程完成的日期为止,如时
间不小于4个月的,属计划内任务,否则,属计划外任务,其设计工作流程按《装饰工程设计阶段作业指引》执行。
b)样板房的设计在满足展示效果的同时,必须保证其实用性。5.1.3样板房装饰工程施工管理:
5.1.1样板房展示计划管理:
西本建设a)样板房装饰工程施工管理按《装饰工程施工阶段作业指引》中的要求执行。b)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时提供样板房施工场地,并防水、水电工程的施工和隐蔽验收。c)工程管理部在施工期内不定期抽查施工质量,以确保达到实用性要求。5.1.4样板房展示物资采购及验收入库管理:
用于销售展示的装饰部品的采购和验收程序按《营销物资管理作业指引》执行。5.2
样板房竣工验收
a)设计部负责召集工程管理部、营销部进行验收,营销部负责主导验收工作,验收
结论填写在《样板房现状说明书》之表一:《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表》中,并由参加人员汇签。
b)对于施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需返工”及“合格,需改进”的装饰工程,待施
工单位返工或改进结束后,由营销部现场验证,直至装饰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为止。
5.2.2交付使用
a)施工验收合格后,由设计部装饰设计师填写《样板房现状说明书》之表二:《装
饰工程交付使用明细表》,同时向营销部移交水电竣工图、平面布置图、交楼标准说明,向物业公司移交电器产品保修卡、电器发票复印件。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b)《装饰工程交付使用明细表》原件由工程管理部存档,物业公司、设计部可复印
备案。
5.2.3样板房竣工验收后两周内由设计部提交结算资料,成本管理部需在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工
作,并由设计部编制《样板房现状说明书》之表五:《样板房装修费用清单》作为装修售价确定的基础备案交财务部备案、工程管理部存档。5.3
营销部负责完成样板房装展示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楼标准差异性提示、户型提示、家具及贵重物资保护提示、危险性提示。5.4
样板房销售展示期管理:
5.2.1竣工验收:指样板房装饰工程完成后为移交展示而进行的验收。
5.4.1装修完毕的样板房地面养护方式由设计部、项目销售组根据样板房实际共同确定。5.4.2样板房进入销售展示期(含关闭之后),样板房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
样板房的开放和关闭时间由项目销售组统筹安排。
西本建设5.4.3展示期物资及家具管理:
a)展示物资的日常管理按公司资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登记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入、出库
均有明确记录。
b)展示完毕后的物资家具应重新入库,入库登记和善后工作由物业管理机构负责。设计部
可重新安排使用上述物资,但须有明确的出库登记,并知会营销部和财务部,该部分物资的定期处置建议由营销部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批之后执行。
c)展示物资如有损坏,根据损坏原因由销售主管决定赔付办法,按物资清单列明单价范围
确定赔付费用,原则为现金,还入当期营销费用。
物资价值≤2000元2000元以上
授权范围销售主管项目销售经理
d)赔付完成后,该物资应及时注销并于《物资损坏/遗失申报表》注明处理意见,由有权
人签字确认。
5.5
样板房销售管理
5.5.1样板房原则上展示一个月后即可推出销售。
5.5.2样板房销售前验收:指为了确认样板房现状,以作为销售折价及交楼维修依据的对样板
房的再次验收工作。
a)确定推出销售的样板房,由项目销售组知会,统一组织设计部、营销部、财务部、物业
公司现场进行现场验收。
b)验收情况补充填写在《样板房现状说明书》之表一:《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表》中销售前
验收栏,由工程管理部确认维修范围、深度、保修事宜及完成时间,提供营销部作为制作样板房销售协议的附件的参考资料。
5.5.3
拟销售样板房的封闭:
a)经验收确认与样板房一同出售的物资,停止调拨,如客户对物资需求有变,营销部需及
时以书面形式知会物业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保证《样板房现状说明书》之表四:《样板房物资销售确认单》的一致性。
b)已出售的样板房,由项目销售组决定停止对外展示的时间。
c)入伙前样板房日常维护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已关闭但暂未移交给业主的样板房物业公
司至少应每周开门窗通风一次,防止屋内装修部分因受潮而变形。d)样板房如需维修,返修期间的物资保管由项目返修组负责。
西本建设5.5.4样板房销售价格的确定:
a)房价:按项目价格表执行,由销售后台在销售系统中标明样板房性质。b)装修及展示物品折价:
装修及展示物资、家具等折价:以设计部《样板房装修费用清单》、物业公司提供的《样
板房物资销售确认单》为基础,由营销部根据销售要求,提出折价方案与当期价格方案一并上报,经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及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执行。销售后的装修及物资折价款部份按实入项目营销费用。5.5.5样板房销售协议的签订:
a)装修及物资折价的具体付款时间按认购书规定时间执行。b)装修及物资折价可选择并入或不并入房款:
并入房款的:协议中注明因房款增加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客户承担,认购时需签订一式
三份的《样板房销售补充协议(装修款并入房款)》;
不并入房款的:装修及物资折价须在销售软件系统中另行标注,认购时签订一式三份的
《样板间销售补充协议(装修款不并入房款)》。
c)样板房的交楼时间一般为具备入伙条件,由营销部与客户协商确定。物资《房地
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时间要与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间相符。
d)经客户确认的样板房物资清单,需在协议承诺客户的交房时间的至少三天前抄送
物业公司,作为样板房内物资的清点及搬迁凭证,同时物业公司向营销部移交已售出的电器之说明书、保修卡、遥控器及发票复印件,一同交付客户。
5.6
《样板房现状说明书》(包括表一至表五)齐备后,统一由营销部存档,并于项目客户档案整体移交时统一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存。
5.7样板房物资经营销部及设计部确认不再展示或出售后,由物业公司列制物资清单及估价,报设计部及财务部审核后安排处理。具体操作按《营销物资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6.6.16.26.36.4
支持性文件
《营销物资管理作业指引》《装饰设计阶段作业指引》《装饰施工阶段作业指引》《工程维修作业指引》
西本建设7.7.17.27.37.47.5
7.67.77.8相关记录
《样板房现状说明书(表一:样板房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表)》《样板房现状说明书(表二:样板房装饰工程交付使用明细表)》《样板房现状说明书(表三:样板房销售前物资现状清单)》《样板房现状说明书(表四:样板房物资销售确认单)》《样板房现状说明书(表五:样板房装修费用清单)》《样板房销售协议(装修费并入房款)》《样板房销售协议(装修费不并入房款)》《物资损坏/遗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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