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取数来源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取数途径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类:企业及下属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或行政审批资料;
2、审批文件类: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许可文件,包括:发改、建设、土地、环保、规划、银行等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许可文件;
3、施工类: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项目形象进度,工程预算、结算、变更记录等;
4、竣工类:工程决算、质量验收、交付凭证等;
5、投资资金类:投资资金来源记录与凭证。
(一)属性部分填报:
(1)单位名称 新建项目填报建设项目的全称。在原有企业、事业单位基础上进行的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填报本企业、事业单位的全称,不要填简称,也不要随意更改。填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依据立项批复里的内容填写,谁立项填谁,一般来说填该项目投资主体的全称。名称必须是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不允许填基层统计部门或基层政府的名
称。
(2)项目名称 主要依据立项批复里的项目名称填写,没有立项的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填写。一般来讲,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不应相同。
(3)企业法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取自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代码证,临时机构的一律填写派出机构的法人代码。
(4)建设地址 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填列: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内进行建设的,填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地址;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进行建设的,填主体工程的建设地址。
项目单位填写项目主体工程的详细建设地址即可,由基层政府统计部门填写建设地址代码。
(5)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即取自企业工商(民政、编委)登记副本所列资料。临时机构的一律填写派出机构的相关资料。
(6)行业类别 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应根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来划分,不能根据项目单位本身的行业类别来划分。如果项目投产后有几种产品,应根据主要产品来确定行业类别。如某矿业公司的“镁及镁合金生产线”项目,行业类别应为“镁冶炼”。
行业类别要根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1)来填报。行业代码为四位,根据行业小类填写。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
业。
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为适应市场变化而全厂性转产,改变原有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如军工转民用)的,则可根据转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来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种类。
行业类别代码可由基层政府统计部门指导下填列。
(7)建设性质 指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建设性质。
新建 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投资的项目一般不属于新建。但如有的单位原有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该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应作为新建。
扩建 指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的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独立的生产线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性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等)也作为扩建。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应作为扩建。
改建和技术改造 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
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包括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企业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民用产品等)的建设项目,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平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不增加本企业主要产品设计能力的车间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效益的目的。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福利设施的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
迁建 指为改变生产能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搬迁另地的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来统计。
恢复 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单位。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项目统计。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单纯购置 指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
不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有些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
内涵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8)技术改造 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根据建设性质划分,技术改造投资包括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项目投资。
(9)开工时间 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取自开工(施工)许可证。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如果没有设计,按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这个指标是计算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和一定时期内施工项目个数的依据。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
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按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填写。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时间。
(10)本年全部建成投产时间 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取自项目竣工报告。已投入使用,且项目竣工报告产生期估计超过一年以上的,填列项目交付使用日期。
单纯购置的不填开、竣工日期。
(11)控股情况 以法人企业为分类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分类,并按出资人对企业的控股程度,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非法人单位投资项目按投资比重划分。本制度中控股情况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填国有控股。
(12)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指报告期末建设项目状态情况。
在建 指建设项目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但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包括本期施工项目,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报告期末已经成立专门的筹建机构,且财务上可以独立核算的筹建项目,期末建设状态也可以填“在建”,但不计算施工项目个数,不能报送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报送。不能满足成立筹建机构和独立核算两个条件的项目,只有在项目
正式开工时才能上报,不能按筹建项目上报。
全部投产 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全部停缓建 指建设项目在报告期内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包括报告期内有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经上级批准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13)城乡分组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指城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县城及以上区域内发生的投资,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均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 指发生在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投资。不包括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
(14)园区建设项目代码 按浙江省园区分类统计专用代码填列。
(14)浙商回归引进项目投资 从省外、境外引入本市的内外资项目,不包括从省内市外引入本市的项目。在各市政府审核基础上,由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经济协作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认定。如何填报该指标:请各地区到经济协作办系统去收集浙商回归引进项目的具体资料,进行该指标的填报。
(15)产业集聚区 就是同一产业集聚在同一个地方,产业集聚能产生较高的经济利益,因此很多地方都在提高产业的集聚度。目前浙江共有14个产业集聚区。按浙江省级产业集聚区投资项目汇总代码填列。
-----------------------------------------------------
(二)投资数据部分填报:
固定资产投资额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1)计划总投资
计划总投资是指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需要的总投资。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在建总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检查工程进度,计算建设周期的依据之一。
没有总体设计的建设工程,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数据取自项目批文。
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①有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额。在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后,又批准调整(追加或减少)时,应填列批准后的调整数字;
②无上级批准的计划总投资的,填列有关权威单位编制的概算或预算中的计划总投资;
③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列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④填报时注意:项目批文中的“计划总投资”若包含“铺底流动资金”,统计报表中则填列扣除“铺底流动资金”后的数据。
(2)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它是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建设总进度的指标,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报告期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3)本年完成投资 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
实际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银行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
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住宅本年完成投资 指为建造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而进行的投资,包括建造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完成的投资。住宅是根据单项工程的直接用途确定的,在计算住宅投资时应将与其有关的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一并计入。投资单位只填报自己建造的住宅,不包括购置的商品房。
投资额数据的取数规则:
①工程进度:取自施工方每月25日报投资方的进度报表。上报数据是指经投资方确认的数据。要求各填报单位做好原始数据的留底工作,作为日后执法检查的依据。该数据
同时产生投资构成分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二块数据,前者指土建部分的投资进度,后者指所有涉及管线、设备安装的投资进度。
②甲供材料:取自投资方提供已安装的设备器材、已使用的各种材料金额,具体操作时以工程领料单为依据。该项数据同时填入投资构成中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标中。
③土地购置费:投资方购入用于项目使用的土地价值,数据取自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转让合同副本(或管理使用权证书副本)。
④土地开发费用:指投资方用于土地通电、通水、通路与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费用,按实际进度填写,数据取自施工方的进度报告。
⑤其它费用:指投资方用于项目的,不属于上述四项的费用。如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项目设计费、评审费等。
3、本年房屋施工面积、本年房屋竣工面积(含其中住宅)数据取自项目开工(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报告。
投资额数据填报时的注意点:
投资完成额是指项目已经建成部分的经费使用情况,也就是已经物化了的资金。月报数据是当前月份投资进度的累计数,所以投资数据只能一月比一月大,不可能出现减少的情况。形象点说,假设花费100万元建造完成了一幢房子,就是拆掉,也需要化钱去拆掉,因此,投资额只可能大于100万元,而不可能小于100万元。
(4)本年完成投资额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包括:
①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的敷设工程。
②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窖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③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④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⑤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⑥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安装工程包括:
①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②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设备工器具购置 是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器具购置”中。
①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需安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不需安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②工具、器具: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其中:用于更新的设备 指为更换陈旧设备而购置的设备。用于更新的设备与原有设备在台数和价值上不一定相等。购置的设备如不是用于更换原有设备,而是用于新增或扩大生产能力的,不能作为“用于更新的设备”统计。
#购置旧设备 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旧设备一般是指在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单纯购置旧设备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其他费用 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应当分摊计入固定资产投资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建设用地费 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①土地购置费
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基建会计中先计入其他投资支出,最终进入无形资产,企业会计中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
②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房屋和树木等)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③土地复垦及补偿费
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④土地使用税
指建设期间按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⑤耕地占用税
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属于一次性税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⑥契税
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
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旧建筑物购置费 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费用。单纯购置房屋建筑物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5)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指已经完成建造和购置过程,并已交付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
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注意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标一定要项目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后才能填报。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建设项目个数部分数据填报:
(1)房屋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2)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民用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包括设计中有的煤气、暖气)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工业及科研等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不包括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工艺设备和管线安装时,方可计算房屋竣工面积。
(3)房屋竣工价值 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价值。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房屋竣工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4)施工项目个数 指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的建设项目个数。包括本年新开工项目,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项目,本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恢复施工的项目,本年进行过施工又在本年内全部停缓建的项目。
(5)本年投产项目个数 指报告期内按设计文件规定建成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的辅助
设施,形成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经过验收合格,并且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建成投产项目个数是反映报告期建设成果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全部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形成生产能力的主体工程及其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与生产性工程配套的生活福利设施可以满足近期正常生产的需要,正式移交生产的建设项目;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全部建成,能够发挥设计规定的工程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设项目。
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在“三废”治理工程按设计规定建成,并经环保部门验收鉴定合格,交付使用后,整个项目才能作为全投项目。达不到要求的则不能作为全投项目统计。
(6)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 指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开工的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单纯建造生活设施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新开工项目的确定以总体设计或计划文件中所规定的永久性工程正式开工为准。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是反映全年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指标。
注意:施工项目个数、本年投产项目个数和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每一个建设项目只计算为一个项目个数。
(四)资金来源部分数据填报:
(1)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合计 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
产建造和购置的各种资金。包括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度内拨入或借入的资金及以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不同于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是准备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数量,而固定资产投资额则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实物量;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表示一定时期可能进行的投资量,而投资完成额则是已经完成的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工作量。
(2)上年末结余资金 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包括尚未用到工程上的材料价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上年末结余资金是本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的一部分,可根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为反映当年资金来源与当年投资完成额之间的关系,上年末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材料款作为上年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理。
(3)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小计 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国家预算内资金:指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划拨得到的资金,除投资主体为各级政府和国债项目外,一般此项数据为零。另外,目前国家的预算管理已经改为一个口子,不分预算内与预算外,所有从财政得到的资金均填入本栏。
国内贷款:指项目当年新增的贷款数据,历年贷款转期的数据不包括在内,还贷时也
不能倒扣。
债劵:指通过各级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项目债劵、企业债劵。属项目法人的直接融资,此渠道的管理目前很严格,如果有数据发生,请填报单位仔细审核。
利用外资:指项目所获得的、目前已到位的各种境外资金,包括通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境外银行转贷的资金和各种政府贷款。
#外商直接投资:必需是境外汇入的准备用于该项目投资的直接投资资金,不包括所有需要还本付息的境外资金。
自筹资金:指投资方通过自身努力所筹集的各种资金。其中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主要指,企事业单位上级拨入、或企业各项盈余中准备投入项目的资金数。其中发行股票,这一指标的范围也相当小,除上市公司外,目前的发行股票的管理权限也相当高,必需是经过规定渠道批准的。
其它资金来源:目前这一项目主要是预收定金与预付款部分。
(4)各项应付款合计 指本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即指拖欠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税务部门、职工个人等的投资款。包括当年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填报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即当年因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而应付未付的各种应付款,不包括以前年度累计的应付款。
#工程款 指应付给施工单位的投资款。
填报要点:
1、资金是指用于该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与整个企业的资金运用范围不一致,不能简单地照抄财务报表,
2、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不管资金来源内部构成如何变动,总量是不可能减少的。
3、资金到位数如果小于投资完成进度,则势必有本年各项应付款项,这是一个通行的平衡原则,请填报时予以把握。
4、除上年末结余资金外,所有资金指标均为本年新增部分。
5、由于财务报表的数据迟于投资统计要求,月度投资报表取数时允许错综一个月,但当年12月份的报表必需填列实际数。
(五)能力(或效益)部分数据填报:
数据取自项目设计书与竣工报告。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是指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增加的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是以实物形态表现的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指标,也是考核投资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原则上应按设计(计划)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指设计中规定的主体工
程(或主体设备)及相应配套的辅助工程(或配套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设计能力时,必须经原有设计的管理机关批准后,才能按批准修改后的能力计算。如尚未批准,仍按原设计能力计算,并加以说明。无设计(或计划)能力的,可根据验收时鉴定能力计算。
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是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对象,如一座矿井、一座转炉、一套化工装置、一条铁路专用线等。当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生产,即应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下列情况不能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①主体工程虽已建成,但设备尚不配套或缺乏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附属辅助工程,因而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工程;
②生产作业线尚未建成,采取临时措施(如厂房尚未建成,临时安装部分设备,或缺乏主体配套设备,临时利用代用设备等)进行生产,虽能生产设计规定的产品,但不能保持正常生产的工程。
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几项具体规定:
①在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数量时,不论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在本年何时建成投入生产,其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都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全年的生产能力计算,而不应从本年建成投入生产的日期起计算,也不能按照投入生产后实际达到的产品产量或效益计算。
②以建筑物容积、面积及长度表示的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商业、粮食部门的仓库容积,铁路、公路、电信线路,输油输气管道的长度等,一律按实际建成的数量计算,不按设计规定的容积、面积、长度的数量计算。
③只要建成投产的工程具备《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上的某种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不论其是否属于工程主管部门管理,均应按规定的名称和计量单位计算该工程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④改建、扩建的项目或工程的新增生产能力,如无设计能力资料,可根据验收时鉴定的净增能力计算,即改、扩建后全部生产能力(或可能达到的年产量)减去改、扩建前原有的实际生产能力(或年产量)后即为改建、扩建新增生产能力。
迁建项目一般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在迁建的同时扩大建设规模的,只计算增加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恢复项目应按恢复重建的全部能力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⑤引进项目或工程应按合同规定,在试生产期内经过考核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才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⑥各类学校新增学生席位数,一般应按设计的学生席位数计算。没有设计席位的,可按教育部门规定的各类学校每个学生的定额面积,将报告期交付使用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折算为新增学生席位数。
⑦医院新增病床床位数按竣工医院设计规定的新增病床床位计算。
⑧联合性企业总表填整个企业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分表分别按不同行业填写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⑨多种生产能力要将设计文件规定的各种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填全。
⑩全部靠手工生产的工厂和矿山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填报生产能力表时,应注意按统计制度《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规定的名称和计量单位填写。
二、形成统计台账
需要将收集来的主要指标数据录入统计台账中,并登记成册,以备填报数据。
三、生成报表数据
根据平时收集的数据及登记的统计台账,填写相关统计报表。要做到统计报表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统计报表全面、准确,做到指标不漏、账表衔接、数据不错;统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与会计报表数据衔接一致;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印章齐全(包括: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制表人印章等),字迹清晰,并填写报出日期;按当地政府统计机构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四、数据录入
企业上报纸质报表后,由乡镇或县级统计部门人员将报表数据录入到投资单机版程序。
五、报表数据审核
部门统计人员对接收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和标准为:填报单位齐全、报表所列指标填写完整、计量单位应用正确、指标间无逻辑性和趋势性错误、附报资料齐全。对于纸介质的基层项目单位报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填写;指标填写完整齐全;计量单位准确;对修改的指标要签章;基层报表必须有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磁介质或网络、电子邮件接收的统计报表,要求严格使用上级统计部门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保证文件名称规范、格式正确、无病毒。固定资产投资基层数据库还必须通过计算机审核,特殊情况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必须要与项目单位进行核实,由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查实更正。更正数据要有更正记录,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更正数据的,事后应要求基层单位重新补报更正后的报表。基层数据必须来源于基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基层统计报表数据。
对基层单位上报的报表数据经审核、查询、更正无误后,进行分级分类汇总。对照上月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趋势性审核;对各种分组进行结构性审核;按照指标间相互联系进行钩稽关系审核。对各项审核、修改结果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六、正式上报数据
统计部门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对本级和下一级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速度等主要指标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评估,论证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情况和准确程度,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对于增幅过高或下降过多的指标,要及时查证,并从逻辑性、趋势性、结构性等方面
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与判断,要详细说明原因。对于评估中发现的有问题的数据,要据实更正,但不得以评估名义随意修改基层统计数据。并撰写评估报告(说明),要求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评估报告(说明)要对主要统计指标内、外部协调性,数据变动情况及增长支撑因素或下降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逐级上报投资数据包及相关评估报告(说明)。
七、资料归档保存
企业统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将统计台账及纸质统计报表存档保存。统计部门对各种原始数据、综合数据、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重要文件等进行分类整理、确定密级、统一编号、装订成册,设档案室和档案柜集中保管,定期移交本地区档案管理部门。各种纸介质资料,要及时整理,加装封面,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各种磁介质资料,要及时备份,有条件的要刻录光盘存档。保存时限遵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交接和管理制度,遇到机构变动、人员调整,要对所保管的统计资料进行交接,防止丢失损毁,确保统计档案资料的连续完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