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格律概要
刘锡军 整理
一、基本体征
近体诗,有人也叫它格律诗,起于魏晋兴于唐,唐代人为与此前诗体相区别,故称其为近体诗或今体诗,近体诗的叫法一直沿用至今。
近体诗分为绝句、律诗和排律三类,这三类又有五言和七言个两种。律诗每两句为一联,律诗的一、二句叫首联,三、四句叫颔联,五、六句叫颈联,七、八句叫尾联。绝句的一、二句叫首联,三、四句叫尾联。排律中间各联按序叫二联三联四联……前边的叫首联,最后的叫尾联。一般来说,每一联要表达一个较为完整的内容。
近体诗在格律上要求很严。
字数、句数 近体诗诗句的字数固定,无论绝句,还是律诗,只有五言和七言的两种;绝句四句,律诗八句,排律的句数必须是十句以上的偶数。
平仄 五言诗和七言诗分别都有四种基本的平仄句式;四种句式交错变化构成绝句和律诗的平仄格式,即基本篇式。
押韵 偶数句押韵,一般只用平声韵,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无论绝句,还是律诗,都要一韵到底,中间不换韵。
对仗 律诗必须用对仗,一般的七律和五律的颔联和颈联要分别对仗,排律除了首尾两联不对仗以外,其它各联都要分别对仗。绝句对仗可有可无,没有专门要求。
二、基本句式
近体诗对诗句用字的平仄要求较严。按照我们现在所用的新韵(相对古韵)来说,所谓“平声”就是普通话标准音中的阴平和阳平(第一声和第二声);所谓“仄声”就是普通话标准音中的上声和去声(第三声和第四声)。构成诗句的每一个字都有平仄要求。
初学者了解掌握近体诗的基本句式,一般都从五言入手。五言近体诗有四种基本句式:
(甲)仄仄平平仄
(乙)平平仄仄平
(丙)平平平仄仄
(丁)仄仄仄平平
在五言句式的前边加上与第一、二个字平仄相反的两个字就成了七言句式。
三、基本篇式
近体诗的四种句式,有规律地交错组合,构成各种不同的篇式。我们就是按照篇式的要求来作诗的。
四种句式在交错组合构成篇式的时候,任意一种句式都可以打头。但按照五言来说,同一联的第二字平仄要相反,这叫相对;上一联和下一联相邻的两句第二字平仄要相同,这叫相粘。否则,就叫“失对”、“失粘”。失对、失粘在近体诗中是决不允许的。
这样一来,律诗的八句只能是:
甲(丁)乙丙丁 甲乙丙丁
丙(乙)丁甲乙 丙丁甲乙
如果把以上两式打开,律诗就有四种篇式——甲乙丙丁四种句式轮流做了一次排头。
截取律诗篇式中任意连续的四句,就可以作为绝句的篇式。
四、章法
起、承、转、合是近体诗的常用章法。
起,就是开头。或者开门见山,直接点题;或者运用衬托,先说他物;或者反面着笔,后归正题;或者交代背景,设计铺垫。
承,就是承接开头的话题,顺着写下去,或写景、或抒情,语气和缓,与上联自然衔接,也就是对话题加以陈述、发挥,以开启下文;主要类型有二:一是顺承,自然承“起”,感情随之上推;一是递进,从程度、范围、情感、意义等方面将“起”推进一层。
转,或从正面,或从反面,或从侧面,将内容进一步延伸,制造波澜,避免流水账似
的平铺直叙。“与前联之意相应相避,要变化,如疾雷破山,观者惊愕。”转句(联)往往是一首诗的精彩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心设计。
合,就是收合,收束全文,做总结。收合既要做到突出主题,又要留有余味,发人深思。
除了起承转合,还有其它一些谋篇布局的方法,尤其是绝句更为灵活。无论用哪种结构方法,都要根据表达主题的需要和题材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不能拘泥成法。
五、语法
近体诗的语法基本上以文言语法为规范。比如,词类的活用、句子成分的省略和错位、复句的紧缩等现象在古今诗作中普遍存在。
近体诗的诗句有时小于意义句。诗句是以基本句式为单位的,也就是说一个诗句不一定就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有时候,一联中的上下句结合起来,才能表达一个相当于我们平常口语或文章中的一个句子的意义。
六、拗救
违背了近体诗句式的平仄规律叫做“拗”,但“拗”了以后可以“救”,经补救的“拗句”就不算什么毛病了。常见的拗救情况有如下几种。(以下都按五言来说)
1. (乙)种句一三同变救孤平
(乙)种句式“平平仄仄平”,第一个字如果用了“仄”,成为“仄平仄仄平”,除了韵
脚以外,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犯孤平”。“犯孤平”在近体诗中是大忌。如果(乙)种句式的第一字非用仄声字不可,就把倒数第三字改为平声字,就算“救”了孤平。
2. (丙)种句三四对调
(丙)种句式“平平平仄仄”第四字用了平声字,则须将第三字变仄,变换的条件是“2/1/2”节奏的特殊句型(句尾是个平+仄的双音词),而且多数用于律诗颈尾两联的出句或绝句的第三句。这种变换古人用得很普遍。
3. (乙)三救(甲)四
(甲)种句式“仄仄平平仄”第四字不用平而用了仄,就用对句“平平仄仄平”第三字仄变成平来救。
4. (甲)三(乙)三互救
(甲)种句式“仄仄平平仄”中,第三字用了仄声字,就要把它的对句“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变成平声字来救。
5.古人也有“三平调”“三仄尾”互救的。三平调就是“仄仄平平平”,三仄尾就是“平平仄仄仄”。唐以后很少有这种救法,我们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用。
七、对仗
颔颈两联分别对仗是律诗的一个基本要求。构成对仗两个诗句的上句也叫出句或上联,下句也叫对句或下联。出句和对句要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即“六相”规则:字数相等,内
容相关,词性相当,结构相称,节奏相应,平仄相谐。
律诗中的对仗,有颔“实”颈“虚”的说法,而且被认为是律诗对仗的常格。所谓“实”指景物,所谓“虚”,指人、事、情、理。例外的情况就叫变格,两联都写“实”的,叫“四实格”;也有两联都写“虚”的,叫“四虚格”。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仗可以分为正对、反对,当句对、掉字对、蹉对、流水对、扇对,借义对、谐音对,工对、宽对、异类对等等。
从对仗情况来看,律诗有两种变格,一种叫“偷春格”,一种叫“蜂腰格”。“偷春格”是首、颈两联分别对仗,因为首联如梅花偷春先开,所以得名;“蜂腰格”是只有颈联对仗,另外三联都是散句。
绝句没有对仗的要求,但不是不可以对仗。首联、尾联都可以对仗,甚至两联都对仗。
八、忌讳
除了以上说的忌“失对”、“失粘”、“犯孤平”等以外,古人还有“八病”之说,那是用古韵(如平水韵)的规范,我们用新韵的,大可忽略。
除了以上所说的,初学者对以下几点禁忌也必须避开。
1.忌三平调。在(丁)种句式“仄仄仄平平”中,第三个字必须是仄。如果改成“平”,句末连用了三个平声字,叫“三平调”,它是古风特有的句式,在近体诗中不许出现。
2.忌三仄尾(也叫三仄脚)。在(丙)种句式“平平平仄仄”中,第三字必须是平,否
则,就会形成“三仄尾”。“三仄尾”也算是一种诗病。
3.对仗中,上下句意思相同或者同义词或近义词相对叫“合掌”;颔颈两联句法结构雷同叫“同律”。“合掌”和“同律”都是近体诗的大忌。
4.对仗忌“偏枯对”和上下句不匀。“偏枯对”就是指对句字面相对而实际有偏失,存在以一物对二物,或以二物对一物的现象;对句上下不匀就是指相对的上下句内容、结构或风格方面不匀称。
5.近体诗不得重韵。押过的韵字不能重复再用做韵脚,也不能再押与其同义的字。例如押过“愁”字,便不能再押“忧”字,其它像“芳”和“香”、“花”和“葩”等都不能在同一首诗中做韵脚。
6.忌生造词。生造词有三种情况:一是为了凑韵或合律把一个结构本来十分紧密的双音词拆开或颠倒位置来用;二是生造从来没有人用过的或者不合构词规律的词语;三是单独使用不能独立表达一个基本意思的字(词素),如蜘、跚、穆(姓除外)等。
7.除了修辞造境需要,近体诗忌“重字”。“重字”就是在一首诗中的上下文重复用一个字,包括同形异义字。
8.无论绝句、律诗、排律,都必须一韵到底,不得换韵。还要尽量避免平仄互押,就是上句句尾不能用与韵脚同韵的字。
9.忌新旧韵混用。在同一首诗中,对于新旧韵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使用新韵的诗作,发表时一般应加以注明。
10.犯题。以所咏之物为题的咏物诗,诗中不能再出现本名或别名、雅称。犯题不是大忌,但写作近体诗也应努力做到不犯题。不用诗中一句做题目。
以上为近体诗格律之概要,至于其他方面所谓“格律”或归入语法,或归入修辞,或多有变通,或僵死过时,不必特别申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