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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流动及仓储管理流程

来源:意榕旅游网
物资流动及仓储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目的

为了加强仓储物资的管理,做到帐、物清晰,物流有序,货物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适应范围

适应于 (1)原材料、二类机电、生产辅助材料、备件; (2)产成品。 第三部分.作业内容

3.1 原材料、外加工产品的搬运和储存

3.1.1 原材料、外加工产品进厂后,采购组织将其运到指定位置,入库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按照原材料、外加工产品的特性、包装上的指示、供应商的提示及公司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搬运工具如叉车、推车,使用相应的器具或周转容器等搬运原材料和外加工产品。 3.1.2 原材料、外加工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并加以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在搬运过程中不损坏、划伤、破损、碰撞、泄漏或被污染。

3.1.3仓库管理员将原材料、外加工产品做好“待检”标识,采购填写《送检单》交技术质量部检验。

3.1.4原材料、外加工产品检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进货检验报告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同时将入库原材料、外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入库日期记录在库存台帐上。 3.1.5 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存放要求将原材料、外加工产品储存在适宜

的环境中,确保不发生损坏、变质和被污染。

3.1.6 原材料、外加工产品应分区存放,并应有库存卡,库存卡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批号等;如果是顾客财产的原材料,要特别注明是顾客财产的内容,以区别本公司的原材料、外加工产品。 3.1.7 仓库管理员应每月对库存的原材料、外加工产品进行数量上的盘点和质量上的检查,并将盘点和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每月库存盘点表上,做到账、卡、物相符。

3.1.8 对于有保存期要求的原材料、外加工产品,应在标签上有特别的标注,以方便控制产品质量;当保存期到来时,仓库管理员填写《送检单》交技术质量部进货检验员。进货检验员按照规定检验,检验结果记录在《进货检验报告》中交仓库管理员。 3.2 物资入库

3.2.1 原材料、外加工产品:依据采购合同和《进货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发票已到的货物,采购依据采购合同和技术质量部出具的进货检验报告单,仓管员开入库单(注明合同号),办理入库;

对发票未到的货物,采购依据采购合同和技术质量部出具的进货检验报告单办理进货登记手续;待收到发票时,采购持进货登记单开入库单,办理入库,仓库管理员同时在进货登记上销帐。

3.2.2二类机电、生产辅助材料:经办人携带货物凭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的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暂未开具发票的,经办人携带货物持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的收到条办理进货登记手续,待收到发票时,经办人

到仓库办理入库,仓库管理员同时在进货登记上销帐。

3.2.3 科研开发用来试制样品或评估用的材料:按照3.2.2条办理。 3.2.4 产成品: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和技术质量部出具的进货检验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人员和仓库管理员双方在入库单上签字,仓库留存仓库联、统计联、财务联。仓库管理员每月26日将当月的入库产成品按品种分类汇总后,与入库单的财务联一同报送财务部,由财务部复核入帐。

3.2.5顾客要求送样确认样品:样品制作部门凭样品检验合格报告,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营销部门承办人凭批准的样品制作单,填写领料批准单并注明样品制作单号办理出库手续。 3.2.6 发票入帐

A.采购原材料、外加工产品的发票,采购凭仓库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或材料试验采购单,并签字的发票到财务办理入帐手续。 B.采购二类机电、生产辅助材料、备件的发票,经办人凭仓库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和签批的发票到财务部办理入帐手续。 3.2.7以托收承付及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采购的物资,采购要当天核对货物与发票、采购合同的一致性;如不符,采购应在托收承付期内及时通知财务部并声明拒付理由,然后由财务部向银行办理拒付手续。 3.2.8以信用证结算方式采购的物资,采购要当天核对发票、提货单、保险单、装箱单、与合同是否相符;如不符,在信用证到期前,提出书面拒付理由,然后由财务部到银行办理拒付手续。 3.3 产成品的搬运和储存

3.3.1生产部门将合格产品搬运到指定位置,入库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公司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搬运工具如叉车、推车,使用专用的器具或周转容器等搬运产品。

3.3.2 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并加以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在搬运过程中不损坏、划伤、破损、碰撞或被污染。 3.3.3 仓库管理员接到成品检验合格报告后,开具入库单(标注作业计划单号)和清点产品数量,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入库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入库日期记录在库存台账上。

3.3.4 仓库管理员按照产品存放要求将产品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中,确保不发生损坏、变质和被污染。

3.3.5 产品应分区存放,并应有库存卡,库存卡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批号等内容。

3.3.6 仓库管理员应每月对库存的产品进行数量上的盘点和质量上的检查,并将盘点和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每月库存盘点表上,做到账、卡、物相符。

3.3.7 对于有保存期要求的产品,应在标签上有特别的标注;当产品保存期到来时,仓库管理员填写《送检单》交技术质量部成品最终检验员。检验员按照《产品最终检验》程序的规定检验,检验结论记录在成品检验报告中交仓库保管员。

3.3.8复检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在库存卡上和库存台账中注明复检日期。

3.3.9 对于检验和复检不合格的产品的标识及处理按公司的规定

执行。

3.3 产品的发出

3.3.1按合同规定的发货日期和运输方式发货。

3.3.2 仓库管理员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将产品交货,应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包装应可以保护产品不丢失和损坏,产品交付顾客时,应有适当的记录表明顾客已收到产品。

3.4 顾客要求送样确认的样品,制作部门凭样品检验合格报告,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营销部门承办人凭批准的样品制作单,填写领料批准单并注明样品制作单号办理出库手续。 3.4 物资出库

3.4.1生产计划内的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依据《作业计划》发放原材料,领料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并注明作业生产单号。。

3.4.2 生产计划外的材料:使用部门填写出库单,经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仓库领料;仓库管理员依据签字的出库单,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 3.4.3工具、器具、工装:按照3.4.2执行。

3.4.4 仓库管理员将出库单的财务联和领料批准单交财务部。 3.4.5 当原材料、外加工产品对外销售时,出库手续同产成品出库。 3.4.6 产成品的出库 3.4.6.1产成品送样:

营销部门承办人到技术质量部填写《送样确认记录表》,经

营销分管总经理批准后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送样确认记录表反馈给

技术质量部技术项目主管,以便跟踪顾客确认情况。

3.4.6.2 按合同规定,收到全部货款,填写开出发票审批单,经批准并到财务部开具增值税销货发票。将销货发票第二、三联交合同承办人,第一联复印后主管领导签字后到仓库;到产成品仓库提货。

3.4.6.3按合同发货,收到部分或未收到货款,需开具销货发票发货时,合同承办人填写开出发票审批单,经营批准后,到财务部开具销货发票;依3.2.6.2条款的相关规定办理提货手续。

3.4.6.4按合同发货,暂不开具销货发票,开具发货通知单,经分管副总签字后, 第一联商务留存 ,凭第二联到产成品仓库提货提货 ;待开具增值税销货发票后,商务将销货发票第二、三联交合同承办人,第一联(记帐联)交财务部入帐,把销货发票第一联复印分管领导签字后仓库换回发货通知单。 3.5 物资退库

3.5.1剩余和错领的原材料、外加工产品:使用部门填送检单报技术质量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使用部门凭检验合格报告单,开具蓝字入库单或红字出库单办理退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规定处理。

3.5.2 保质期内产品更换

3.5.3接到顾客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后,如需立即更换,开出发货通知单(注明换货),分管经理批准后,开具临时出库凭证到仓库提货,并将更换的产品交给顾客。立即更换后退回的产品按条款3.5.1执行。

第四部分.质量记录和单据

送检单 入库单 发货通知单 《送样确认记录表》 《送检单》 成品检验报告 样品检验合格报告 《进货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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