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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运行规程

2023-06-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变电站运行规程

表于:2007年11月22日 17时25分17

一、总纲

1.1 为了加强祥符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变电运行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及赣西供电局的典型运行规程、参照省级有关规程及电力工业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祥符变电站现场实际编写。

1.2 祥符变电站全体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钻研业务,练好过硬本领;

1.3 祥符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本规程的考试。对新参加工作及脱离运行岗位达三个月以上的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学习本规程,经考试合格才能值班;

1.4 本规程在实践中将不断总结经验,每年进行一次修改,使其成为指导的适用规程;

1.5 本规程在实践中,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应按上级规程执行。

二、应用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生技[2003]387 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生技[2003]243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国电发[2000]589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办[2005]474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家电网安监[2005]513 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512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国家电力部生第53号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国家电力部生第11号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电供(1991)30号 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

电安生(1996)374号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修订本)

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DL/T633-1997 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

DL/T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及维护技术规程

GB/T7595-2000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赣电农(2006)49号 农电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赣电农(2006)50号 农电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暂行)

赣电安(2006)8号 电气两票管理规定(试行)

省公司-2005 供电企业三级控制措施

省公司-2006 变电站管理规范细则(试行)

赣西公司-2006 赣西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高安公司-2007 高安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三、本站概况

本站系高安电网一座35KV变电站,位于高安市祥符镇,原建1983年,后于2002年9月进行扩建,并于当年10月建成投运,设计容量为2×3150KVA,我站现有两台山东现代达弛电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SZ9—3150/35型有载调压变压器,35KV六氟化硫开关采用LW8—40.5—C型,10KV母线为单母线分段,供电对象主要是祥符镇工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新世纪工业园和城区部分客户用电,10KV开关均采用ZN28—10型真空断路器。

四、本站运行方式

4.1 运行方式按调度命令执行。

4.2 主接线方式为35KV母线为单母线带35KV电压互感器、#1#2主变降压并列运行, 10KVI 、 II段线经9311、9312刀闸分段组成单母线分段并列带911工业园一线、912工业园二线、921高安线、922祥符线、923大城线、10KV电压互感器运行。

4.3 10KV母线检修运行方式。

4.3.1 Ⅰ段10KV母线检修运方式:断开#1#2主变10KV侧901、902开关,断开#1主变301开关,拉开9013、9011、3011刀闸。拉开9311刀闸后,合902开关。

4.3.2 Ⅱ段10KV母线检修运行方式:断开#1#2主变10KV侧901、902开关,断开#2主变35KV侧302开关,拉开9023、9022、3021、9312刀闸后,合上901开关。

4.4 主变停电检修运行方式

4.4.1 #1主变停电检修运行方式:降低负荷后,断开901真空开关,拉开9013、9011刀闸 ,断开301SF6开关、拉开3011刀闸。

4.4.2 #2主变停电检修运行方式:降低负荷后, 断开902真空开关,拉开9023、9022刀闸,断开302SF6开关、拉开3021刀闸

4.5 系统运行中35KV电源、主变35KV侧电流及各回路出线负荷电流,不得超过其最大允许值。

线路名称

电流互感器变比

最大允许负荷电流

35KV高祥线

100/5

80A

35KV奉祥线

100/5

#1主变35KV侧

#2主变35KV侧

911工业园一线

100A

50/5

50A

50/5

50A

150/5

150A

912工业园二线

150/5

135A

921高安线

922祥符线

923大城线

991电容器

100/5

80A

150/5

135A

150/5

135A

75/5

67.5A

4.6 电源切换

4.6.1 311高祥线供电:35KV311高祥线供35kV母线带#1#2主变,35KV高祥线未给35kV母线供电前,先拉开35KV312奉祥线3123刀闸,断开301开关及302开关,拉开3511刀闸,才可推上3111、3113刀闸,合上311开关向35KV母线供电。

4.6.2 312奉祥线供电:35KV312奉祥线供35kV母线带#1#2主变,35KV奉祥线未给35kV母线供电前,先断开311开关,拉开3113 、 3111刀闸,断开301开关及302开关,拉开3511刀闸,才可推上3123刀闸向35KV母线供电。

五、岗位职责

5.1 站长职责

5.1.1 站长应在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直接领导下,对站内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5.1.2 站长应如实传达、贯彻、执行各级领导的指示,会同政治宣传员组织全站人员的政治学习,如实向直属领导请示汇报站内的工作。

5.1.3 站长应熟悉并带头严格执行本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有权及时批评指出或停止工作。

5.1.4 站长应熟悉和掌握全站设备特性、运行情况、正常与事故情况下的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

5.1.5 站长应会同安全员开好运行分析会,过好安全活动日,结合季节性特点及设备状况,制定工作计划。

5.1.6 站内设备进行大修或重要的倒闸操作时,站长应事先组织认真讨论,并制定安全措施,站内设备出现异常运行情况时,除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外,应组织全站人员进行分析,根据情况,积极消除或防止事故扩大。

5.1.7 当站内频繁操作,检修工作多或发生重大事故时,站长应亲自到现场,协助当值做好工作,如遇不当,站长有权纠正,必要时可亲自主持工作,但应报告调度或所领导。

5.1.8 站长应会同培训制订培训计划,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技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全站人员,应定期进行本岗位规章制度,的考核。

5.1.9 站内的正常维护工作,如不涉及到倒闸操作及继电保护运行的变更,站长有权签发本站人员在本站内工作的第二种工作票。

5.1.10 站长应会同资料员保管好全站各种运行资料。定期组织五大员和值长商量工作,组织全站人员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5.1.11 站长应发动群众,搞好站内环境和设备清洁工作。

5.1.12 站长应经常审阅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检查双录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1.13 站长应及时做好年、季、月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月报工作。

5.1.14 站长应负责安排运行班次,调整好值人员。

5.1.15 站长有权批准本站职工事假一天。

5.1.16 站长应带领全站人员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考勤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本站成员负有教育和帮助的义务,有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利。

5.2 安全员职责

5.2.1 安全员是站长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助手,是变电站安全生产的监督者。

5.2.2 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监督全站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5.2.3 抓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反事故措施,负责站内的第三级安全教育。

5.2.4 发生异常及以上的各类不安全事件,保护现场,汇报上级,会同站长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5.2.5 负责每月两票的汇总、审查、上报工作。

5.3 主值班员职责

5.3.1 主值员在运行上受站长领导,在值班期间,应正确执行值班调度所下达的一切操作指令,主值班员应及时完成站长所布置的工作任务。

5.3.2 主值班员值勤班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在工作中要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如需短时间离开控制室,一定要告诉值班人员并迅速反回本岗位,主值班员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负责任。

5.3.3 主值班人员要按时,认真,正确地抄录运行中的各种表计,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并对全站台票设备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站长汇报。

5.3.4 主值班员在当班期间发生的事故,应准确判断事故,在站长的指导下,迅速成处理.没有得到站长的许可,不允许随便乱动,任何运行中的设备,如有直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可先处理再告诉站长。

5.3.5 主值班员应主动做好交接班前的日常维护工作。

5.4 值班员职责

5.4.1 值班员在运行上受值长领导,在当值期间,应正确执行值长所下达的一切操作命令,值班员应及进完成值长所布置的设备维修工作。

5.4.2 值班员在当值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在工作中要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需短时间离开本岗位,值班员对违犯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负责任。

5.4.3 值班员要按时、认真、正确地抄录运行中的各种表计,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并对全站设备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值长汇报。

5.4.4 值班员在当值期间发生事故,应准确判断事故,在值长指导下,迅速处理,没有得到值长的许可,不允许随便乱动,任何运行中的设备,如有直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是,可先处理再告诉值长。

5.4.5 应主动做好交接班前的日常维护工作.

5.5 学员职责

5.5.1 学员在行政和业务上,受站长 和值长,值班员的领导。2、学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学习本岗位的规章制度,在师付指导下,熟悉站内运行情况,在值班员的监护下,按时抄录运行中的各种表计。

5.5.2 学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协助值长,值班员做好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检修上的事务工作。

5.5.3 学员在值班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如需离开工作岗位,应报告值长,值班员,并应迅速返回本岗位,不允许随便乱动运行中的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值长,值班员。

5.5.4 学员应主动做好交班前的清洁卫生工作。

5.5.5 学员学习期满,应对本岗位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合格后,经领导批准才担任运行值班工作。

六、工作制度

6.1 值班工作制度

6.1.1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许随便离开,如需短时间离开应有人代班,并交代当时的运行情况及注意事出有因项要离开较长时间须经站长批准。

6.1.2 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作制度,随时接受当值调度下达的令命,并记录清楚,正确执行。

6.1.3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应集中精力,不断监督视各种表计变化情况,按时抄录各种表计数据,详细记录运行中的各种情况。在值班期间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做与运行无关的事情,不准确性看与运行无关的书籍各资料。

6.1.4 值勤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专业规程的规定,对运行中的设备应全面巡视,在巡视中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时,尤其是重大缺陷,应立即向当值调度员、站长或有关领导汇报,并详细做好记录。

6.1.5 站内发生事故,值勤班人员应立即解除音响信号、迅速处理事故,并把情况及时准确地汇报给当值调度员及有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6.1.6 值班人员离站半月以上重返工作岗位时,应先了解站内的设备运行状况,才能正式值班。

6.1.7 值班人员应保持变电站室内外环境卫生,在交班前应对地面、仪表、继电器外壳、门窗进行一次清扫。禁止在控制室、高压室、电容器室室及设备上晾睡衣物、存放食品,站内严禁动物入内。

6.1.8 新来值班员应经过现场学习、技术培训、跟班学习,正式值班前应经现场规程考核,领导批准,方可担任值班工作。

6.1.9 值勤班人员应保管好本站常用工具及其它一切公产。

6.2 交接工作制度

6.2.1 值班人员应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班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6.2.1.1 每日9:00交接班,交接双方(包括正副班人员)全部参加,认真了解所管辖设备运行方式、运行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6.2.1.2 接班人员应在每日交接前15分钟进入值班室,并查看值班记录及模拟图板,列队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提前5分钟进行对口交接。

6.2.1.3 交接班实行模拟系统与值班记录薄交接,接班人员如发现现场情况与交班者交待不符时,应立即汇报接班负责人。

6.2.1.4 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交接班。

6.2.1.5 交接班时如发现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6.2.1.6 交班者应交待下列内容

6.2.1.6.1 运行方式;

6.2.1.6.2 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各变更情况;

6.2.1.6.3 设备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缺陷消除情况;

6.2.1.6.4 倒闸操作及操作预告;

6.2.1.6.5 设备检修试验收情况,安全措施布置,装设接地线号及地点;

6.2.1.6.6 收到工作票份数及开工份数;

6.2.1.6.7 上级命令,通知及与运行有关的其它情况;

6.2.1.7 接班检查下列内容:

6.2.1.7.1 核对模拟接线图与交待相符;

6.2.1.7.2 检查值勤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相符;

6.2.1.7.3 检查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工具齐全;

6.2.1.7.4 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类物品完整无损;

6.2.1.7.5 有关记录填写齐全正确;

6.2.1.8 交接班双方值班负责人在9:00前分别签名后,即为交接班结束。

6.3 设备巡视制度

6.3.1 正常巡视检查按本站规定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包括:

接班后,当班人员应每4小时全面巡视检查设备一次具体时间为4点、8点、12点、16点、20点、24点

6.3.1.1 交接班时,由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

6.3.1.2 高峰负荷时,由当值人员检查巡视一次;

6.3.1.3 每班在值班期间应在晚上负荷高峰时间对室外高压设备进行熄灯检查一次;

6.3.1.4 每月由站长、安全员和主值班员对全站一次设备检查一次,巡视要求:

6.3.1.4.1 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不得进行其它工作。未经局书面批准的人员(如学员、实习人员)不得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6.3.1.4.2 雷雨天气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得靠近避雷针各避雷器。

6.3.1.4.3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室内不得靠近故障点4米,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术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应戴绝缘手套。

6.3.1.4.4 巡视设备时,应认真负责,每次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记入运行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应做好记录,特别是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并尽快消除。

6.3.1.4.5 进出高压室、控制室外、应随手关门,严防小动物入内。

6.3.2 特殊巡视

6.3.2.1 遇有结冰、下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值班员应认真巡视室外设备一次;

6.3.2.2 每次事故跳闸后,值班员对故障电流所通过的设备单元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

6.3.2.3 新投入或大修投入运行的变压器在24小时内,应每小时巡视一次;

6.3.2.4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设备加入系统运行,应增加巡检次数;

6.3.2.5 对35KV主设备,如存在严重漏油、声音异常等或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值班员应缩短巡视周期,加强巡视检查;

6.3.2.6 变压器过负荷,值班员除报告公司调度调整负荷外,每小时应巡视变压器一次,并加强对变压器温度和声音的巡视;

6.3.2.7 值班员对各种仪表、指示灯异常变化时,应查明原因报告调度;

6.3.2.8 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应增加巡检次数。

6.4 工作票制度

6.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工作票字迹应清楚,详细记载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工作票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经局批准有权签发的人员签发后生效,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6.4.2 下列工作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6.4.2.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6.4.2.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4.2.3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6.4.2.4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6.4.3 下列工作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6.4.3.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4.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4.3.3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4.3.4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路。

6.4.3.5 大于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4.3.6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6.4.4 值班人员在收到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相符,是否正确完备,并正确执行。

6.4.5 对两个以上的工作班,应各自开一张工作票,但在同一设备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由总负责人与值班负责人联系。

6.4.6 值班员在做好全部安全措施后,由值班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现场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并指明带电部位,双方签字后,许可允许工作班开始工作。

6.4.7 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后,应向全班成员交待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需离开现场时,应指明专人负责,并告诉全班成员和值班负责人;工作中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取得值班负责人的同意,任何一方不时得擅自变更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

6.4.8 工作间断施工,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变。如施工设备急需送电时,值班人员应在合闸送电前,通知检修班人员,否则应派专人看守已送电的设备,直至通知到全班工作人员为止。

6.4.9 工作票一式两份,工作许可后,双方各执一份,对施工设备当日不能完工的,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许可人,并取回工作票:次日复工时,应重新认真查实安全措施,确

实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才可工作。工作终结后,经双方签字各保存一份工作票,保存期一年。

6.4.10 值班人员发现工作班人员有违反规程时,应立即制止,若不听劝阻又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4.11 工作终结时,由工作班清理现场,设备验收合格,工作班人员全部撤出后,才能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值班人员查明现场确实无问题后方能拆除全部安全措施,在得到当值调度的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6.4.12 严禁约时停、送电。

6.5 设备缺陷制度

6.5.1 设备缺陷的定义:

凡在运行中的设备,若出现技术性能降低,发热、变色、声响异常、油质劣化变黑、油位下降、瓷件破裂或放电烧伤,螺丝松动,发出异常信号、闻到异常臭味等均应视为设备存在缺陷。

6.5.2 设备缺陷的分类:

6.5.2.1 危急缺陷:凡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不立即进行处理,继续发展下去会造成事故。

6.5.2.2 重大缺陷: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一定威胁,但仍能继续支持运行,不致于很快

造成事故。

6.5.2.3 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6.5.3 设备缺陷的上报制度:

6.5.3.1 值班人员在发现危急缺陷后应立即电话汇报局调和局分管领导。

6.5.3.2 值班员发现重大缺陷应立即电话汇报局调和生产技术部领导。

6.5.3.3 值班员发现一般缺陷可以以月报表的方式上报生产技术部专责人员。

6.5.3.4 发现重大、危急缺陷除用电话汇报外,还应在月报表内填报当月的危急、重大缺陷表上报生产技术部。

6.5.3.5 一般缺陷,除应每月在综合月报表中上报生产技术部外,还应填报缺陷月报表至生产技术部。

6.5.4 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

6.5.4.1 对于紧急缺陷,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有的缺陷甚至要争分夺秒进行处理。值班人员要作好记录,值班长核实,并向调度员、生产技术部变电专责汇报。变电专责填写缺陷单报送变电工区负责人要求派人处理。

6.5.4.2 对于重大缺陷:值班员应做好缺陷记录,由值班长审核后向值班调度员、生产技术部运行专责汇报。

6.5.4.3 对于一般缺陷,站内值班员做好缺陷记录,值班长核实,站内每月底做报表或设备评级表中若有缺陷情况,由公司生计部在季度大修、年度大修计划中安排消除。

6.5.4.4 不论何类缺陷,在修理人员未到之前,值班人员必须加强监视,以防缺陷发展酿成事故。

6.5.5 设备缺陷输入微机管理,消缺后的缺陷应及时进行消号;

6.5.6 电能计量回路的缺陷除上述管理外,还须另行记录,且把当时电压、负荷电流、故障时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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