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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2022-11-07 来源:意榕旅游网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第一节 现场治安、保卫管理措施

(一)、治安保卫工作目标、方针 1、目标

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将保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盗措施,严防各类偷盗事件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

2、方针

贯彻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将保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盗、防抢措施,严防各类偷盗事件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和周边公路的安全运营。

(二)、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职责

确定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审批现场保安部制订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协调各施工队伍间的治安保卫关系;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加强安全保卫措施,有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组织保安人员进行特殊时期安全保卫工作的演习。

施工单位部将抽调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保卫干部,组建现场安保部。其主要职责为:在现场治安保卫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专项治安保卫方案;组织现场门卫管理和现场组织值勤工作;组织职工群防,建立工地群众治安管理体系;组织成品保护工作;管理保安队伍;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开展社会联防工作。

(三)、治安、保卫管理保证措施

配置必要的设施和配备高水平的保安队伍。配制对讲机等必要的管理工具,建立摄像系统,利用有线电视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的全貌、主要工作面、人员

车辆的出入进行全天候监视与控制,使整个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控制做到快捷、可靠、有效。

项目安全部设置专门的监控室,配备视频监视器,定时自动循环播放现场每个监控点的画面;需要时选播指定处的画面,以及时掌握整个施工现场的情况。

聘用实力强、有较好信誉及管理水平的保安公司及成品保护管理单位进入现场,主要从事现场保安及成品保护工作。

1、严格门卫管理

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项目的管理统一要求,设置标准化围墙和大门,由保卫干部和保安公司值勤人员昼夜值班,实行封闭式管理。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部统一印制的出入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持有相应证件,并填写“会客单”,并从门卫处借戴安全帽,方准入内。其离场时,应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和安全帽交还门卫。

外来车辆进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办理入场证。

物资出场应有物资管理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特殊、危险物品要由安全部门监护出场。

2、严格施工人员的审查与管理

施工队伍进场前将其所有施工人员的名单报至安全部。外地务工人员还应附有身份证、治安证、劳务证的复印件。安全部对所有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后,发给出入证。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3、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

在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贯彻“谁负责施工,谁负责治安、保卫”的原则,安全部代表项目经理部,组织与各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在该责任书中明确治安管理目标、责任范围和具体治安责任。安全部定期(每季度)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开展治安教育培训

现场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治安教育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各施工队伍的保卫负责人和治安员。及时宣传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治安保卫管理要求,部署下一阶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5、开展治安检查

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治安检查,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治安管理。

6、坚持现场日夜巡逻制度

每日安排足够的保安力量,进行昼夜巡视检查,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制止偷盗行为,确保建设物资及工程的安全。

7、开展社会联防

与公安、环保、环卫等部门组建联防小组,办公点设在项目工地,以提高现场综合治理能力和及时解决施工与地方的各项有关工作的交叉和矛盾,开创企业与政府共建文明工地的新局面。

8、实施必要的奖罚制度

在施工全过程中,由安全部组织针对定期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对于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问题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对于在日常管理中的各种违纪、违章问题给予必要的处罚,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节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一)、消防、保卫管理目标、方针 1、目标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 2、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15号令(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消防管理职责

负责贯彻消防保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消防体系运行情况。公司总部安保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消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公司总部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三)、消防管理保证措施

消防管理,是保卫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抓好,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消防条例。

“消防管理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段消防工作的

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各施工队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必须设消防通道,现场内的各种施工材料、机具及各种物资要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对易燃易爆物品设专人负责,严格领退手续。

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电气焊工在操作前必须到所在施工区域总包单位安保部门办理用火手续(其他单位开具的一律无效)。

设看火人和灭火工具,要认真落实:“清(清理周围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浇湿不能清走的易燃物和余火)”、“看(设看火人)”、“检(焊前焊后对焊点周围进行认真检查)”、“严(严格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坚持用火证收回制度。

木工加工棚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刨华、锯末每日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电器、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拉闸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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