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审查项目:
呼和浩特市昕业会计师事务所0
其他货币资金
会计期间:
0
审核员:复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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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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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页 次:
ZA -
开户机构:账号:
会计账簿记录币种:发生额大额标准:
审核原始凭证借方:贷方:审核对账单记录编号记账日期凭证号摘要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对应科目附件收、付款凭证号相应收、付款单位名称是否与对应科目账户名一致(√)其他核对内容123456业务发生日期金额摘要(或往来单位名称)审计意见合计核对内容说明:1、原始凭证内容完整。2、有授权批准。3、帐务处理正确。4、帐证的内容相符。5、帐证的金额相符。6、------0.000.00---审计结论:------------0.00------占本期发生额比例:1、通过查验所有发生额大额标准以上的其他货币资金收支凭证,未发现异常业务( );发现异常业务( )笔,进一步查验见索引:________。2、通过会计账簿记录→对账单核对,发现( ) 未发现( )企业会计账簿列支,对帐单未列支现象。所有会计账簿记录的大额业务在核对过程中, 已于对账单上以“√”作为标示。对账单索引为:__________ 3、按大额标准将对账单上大额业务另以“△”标示。(审计结论以下(1)、(2)选一)(1)核对所有标示“△”的业务均已标示“√”,即通过对大额标准以上的对账单发生额→会计账簿记录核对,未发现对账单列支, 企业会计账簿未列支现象。所有大额对账单业务均已计入会计账簿。( ) (2)部分标示“△”的业务未标“√”。对对账单已列支,企业会计账簿未列支的情况进一步查验,以确认是否需根据查验结果进行 审计调整或实施追加审计程序。进一步查验见索引: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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