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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2023-11-30 来源:意榕旅游网


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责任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部决定,以责任管理区域划分,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以及以后评定有据可查,特制定以下考核规定。

一、工程质量 考核内容:

1、 各项工程未达到优良标准,取消奖励。

2、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隐瞒不报,奖励标准下浮10%。

3、 发现重大事故或故意隐瞒不报,取消奖励,并按有关

规定处理。 二、安全生产

1、 未达到无重大伤亡事故,有负伤频率为1‰,月安全平

分未达到85分以上者或故意隐瞒不报,奖励下浮10%。

2、 发生责任伤亡事故或隐瞒不报,奖励标准下浮20%,

影响严重者,取消奖励。

3、 全年无任何事故,增加奖励标准的5%。

三、文明施工 考核内容

1、 每次各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未达标者,奖励标准下浮

10%。

2、 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不能按照项目决定,对遗留

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者, 5%奖励标准下浮。

3、 经检查验收,获得区、市级通报表扬或获奖,奖励标

准增加10%。 四、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内容:

1、 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达标,未达标者奖励标准下浮5%。

2、 职工犯罪率0.5‰以下违法率0.7‰以下。

3、 杜绝“六害”无重大违纪事件,奖励标准下浮5%。

4、 经审核,受地方公安机关表扬者,奖励标准下浮5%。 五、考核

1、 由项目部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结果由项目部评比公布。

3、 对弄虚作假,按本责任考核规定追回奖金或进行罚款,

如扣减数额超过奖励标准,则在其他收入中逐步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武隆县江口芙蓉江大桥设施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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