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此次公开查缉实训,其目的是使我们能够体会到毒品藏匿的规律与特点,了解公开查缉的形式,明确查缉前应做的准备工作,学会在机场、海关、公安检查站等地进行公开查缉,掌握公开查缉的方法,并对公开查缉到的毒品及案件进行处理。
但是由于条件的不足与准备得不充分等原因,在实训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纠正与批评的。在此,笔者结合实际公开查缉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思考:
一. 充分准备是公开查缉工作的基本保障。
公开查缉毒品,是指有关部门依法在一些经常发生运输、贩卖毒品的道路、关卡或场所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的可能藏匿毒品的人员和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以缉获毒品、抓获犯罪分子的一种工作方式。如此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公开查缉的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具体要求如下:
a. 警员的人数要充足,要求能够达到控制现场、保障查缉顺利进行;
b. 武器警械等公开查缉的装备要备足,懂得灵活使用具有同样约束力的警械,如手铐不够的情况下可以用警绳来达到约束犯罪嫌疑人的效果;
c. 查缉的地点要选择得合适合理,不能选择在交通主干道上或是敏感地段,避免造成交通堵塞或群体性事件等容易失控的
情况;
d. 人员分工要明确,每一次出勤的人员、人数都不可能相同,人员的工作岗位会有所变动,所以每次出勤都要清楚自己的工作岗位与职责。
二. 严格执法是公开查缉工作的关键步骤。
公开查缉是一项执法行为,既然是执法行为,那么就要求查缉民警要严格执法,做到取证合法、态度端正,控制合理。 a. 取证要合法:作为一名执法者,我们不能够知法犯法,虽然在今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提及了“毒树之果”的一些部分,但是“毒树之果”在实际当中还是时常发生,所以作为新世纪的执法者,我认为应该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的,在提取证据的时候,做到取证合法,不当未经审批就动用技侦等秘密手段来获取证据,不当违反“先拍照再提取”等原则。结合此次的实训工作,我们做的不够的就是在固定证据的步骤上违法,没有遵守“先拍照后提取”原则;在搜身的方面中,没有使用合法的程序。
b. 态度要端正:在今天的实训中,很大的一个缺点就是同学们的态度不端正,有点玩耍的意思。在实际公开查缉当中,我们同样会面临一样的问题,譬如被检查的人员是熟人、是领导的亲戚等,到底查不查,查得严不严等一系列的问题就会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首先要注意身份,端正态度。这样子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才能够在查缉
工作中不管是熟人、领导都一样地检查,发现可疑而未能排除也不能放过。只有如此,公开查缉工作才不会因为某些人,某些利益而形同虚设,才能够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c. 控制要合理:今天的实训另外的一个缺点就是场面混乱。然而我们想想,实际的工作中也有可能是如此的,所以控制场面是公开查缉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除了警戒人员,还需要有机动人员随时候命,在现场混乱的时候可以把现场的捣乱分子、不安全人员控制好或者是带离现场以达到现场控制的效果。另外,我个人觉得控制是需要根据场面的混乱程度做出研判,然后按等级的不同来控制的。控制合理、适度,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较轻则会无力,较重则会反弹。这需要在历次的工作经验中总结出来。
三. 经验交流是提高公开查缉效益的必经之路。
可能有一次、两次甚至是多次的公开查缉工作都是没有查到毒品、抓到毒贩,但是这不等于那么多次的查缉工作都是无获而返。每一次的查缉工作都应该有不同的特点,每一次的查缉工作都应该有新的体会。建立与完善经验总结与交流机制,是广大缉毒民警的向往。不同的人会看到不同的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想法。提高公开查缉效益,对于个人来说,就是总结经验;对于团体来说,就是经验交流。不断地吸收新思想,提高自我的思考,拓展自我的视野,无疑是一件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老民警与新警的经验交流,薪火相传,
给中国公安事业培养更多的优秀接班人,岂不是公安事业的福音么?
以上是我作为第二组组长的心得体会,希望老师给予批评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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