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滕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根据省应急厅《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任务及措施清单》和枣庄市应急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任务及措施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任务及措施清单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1.市应急局成立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危化室、科技信息室派员参加,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见附件1)。
2.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要精心组织安排,全力推进辖区内、监管范围内企业开展工作。
二、配合枣庄应急局专家指导服务组开展工作
3.枣庄市应急局聘请工艺、设备、电仪、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承担技术咨询、教育培训、现场勘查、成效评估和督导检查等工作,为全市安全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应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滕州市应急局及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配合枣庄应急局专家指导服务组开展工作。
三、建立专报制度
4.市应急局工作专班每周调度1次各有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先进经验做法等,形成工作专报,报局领导、发各有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高效推动工作开展。
5.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化工企业要于每周四12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先进经验做法等报市应急局工作专班。
四、争取扶持政策
6.按照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应急字〔2021〕126号),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在安责险保费调节、技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落实省应急厅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
五、优化技术路线
7.根据省应急厅、枣庄市应急局和大数据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企业端和区(市)、园区层面的部署方式、数据交换标准、系统集成要求等,优化完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功能。
8.按照应急部即将印发的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指南、运行评估标准等文件,优化升级企业端、政府端功能并深化应用,实现企业与园区、政府数据互联互通。
六、推广先进技术装备
9.根据省厅和枣庄市应急局统一安排,通过视频会、专题研讨会、专报推荐等方式,分行业、分工艺、分操作单元、分应用场景,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装备。
10.根据省厅和枣庄市应急局统一安排,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参加省厅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展览会,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七、淘汰落后设备
11.按照省应急厅即将印发的《山东省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将未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工艺技术设备等纳入淘汰落后范围。
八、深入调查摸底
12.对滕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以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医药企业,采取企业自查、配合枣庄市应急局聘请高水平专家或者设计单位核查的方式,深入细致调查摸底,摸清每家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情况,已改造和应用的是否符合省应急厅两个方案及其相关附件的要求。
13.梳理汇总形成需要安全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企业名单及其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工工艺、化工过程操作单元、信息化技术清单。
14.调度汇总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完善需要新增接入的相关数据。
15.组织企业在国家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录入企业基础信息。
16.调度各镇(街道)、化工园区现有信息化监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化工园区高点视频建设等情况。
17.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要于3月上旬完成调查摸底,并将上述情况报滕州市应急局工作专班(填报内容见附件3)。
九、开展教育培训
18.滕州市应急局,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配合枣庄市应急局联系协调省应急厅两个方案附件指南的编制起草单位,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相关标准规范、信息化技术建设与应用指南的集中培训,使企业理解和掌握功能要求、标准规定、方法路径和运行管理等,为推进工作打好基础,滕州市应急局将参照组织有关培训班。
十、做好示范引领
19.滕州市应急局将选择确定本地区开展示范建设的企业,尽快完成“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要配合滕州市应急局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
21.滕州市应急局,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配合枣庄市应急局组织召开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厅举办的现场观摩活动。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
22.通过区(市)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专栏专题、热点追踪、系列报道等方法途径,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表扬鼓励先进,鞭策激励后进,提高企业的认知水平,激发企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导企业坚定走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的道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二、加强指导服务
23.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配合滕州市应急局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有关专家,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开展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遇到的难题;引导企业选择业务水平高、质量信誉好的信息化技术服务和硬件供应单位,保障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
24.滕州市应急局,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配合枣庄市应急局专家指导服务组及时研究解决滕州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滕州市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十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25.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配合滕州市应急局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参照《山东省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试行)》《山东省化工过程操作单元机械化、自动化设计指导方案(试行)》,配备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机械化作业装备。
26.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配合滕州市应急局督促指导新设立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2年)》,建设应用信息化系统。
27.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的,不应视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28.针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省应急厅、枣庄市应急局制定和明确的有关监管政策规定落实解决。
十四、加强跟踪督查
29.各有关镇应急办、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办要加强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执法监察等,督促企业落实工作责任,列出工作进度表,按时限要求完成“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企业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对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系统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确保运行灵敏、可靠,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30.枣庄市应急局工作专班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组,对各有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的企业改造和建设情况定期进行抽查核验。
十五、严格评估考核
31.滕州市应急局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内容包括各各有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的工作进度、完成质量和取得成效等;对工作推进有力、完成质量较好的地方进行表彰、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质量不高的地方进行警示提醒和工作约谈。
32.坚持结果导向,把“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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