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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法院了刑警队能撤案吗?

2020-03-22 来源:意榕旅游网

刑事案件到法院了刑警队一般不能撤案。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办理。立案后有三种情况可以撤案:一是经侦查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包括证据不足);二是案件不存在(报的是假案);三是虽然构成犯罪但法律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强奸罪没证据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证据来查明事实,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不能成立,当然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需要侦查部门根据案件线索经过科学、细致的调查收集来的,因此,根据线索与证据的不同情况,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也会不同。刑事立案。对于报案人以刑事案件报案的,但不能提供任何的证据或是提供了相应的线索无法查实的,侦查机关则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

对于报案人以刑事案件报案的,但不能提供任何的证据或是提供了相应的线索无法查实的,侦查机关则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因此,被强奸没有证据是不可以立案的。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如果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查实了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所查实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立案。

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是存在追诉时效的。

二、寻衅滋事能否调解结案

不能调解结案,可以撤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上述为刑诉法明确规定的撤案条件,不仅是寻衅滋事罪,对于任何刑事案件都可适用。拘留时间不足15日,犯罪情节严重的,将进入侦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法院审理。

三、110报案要不要销案

是否撤销案件,要看实际情况,大多数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而之后侦查结束如果收集到了相关证据,往往就会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而符合条件的话自然检察院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在立案之后,其实也是允许撤案的,不过此时需要有证据证明符合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也不能轻易撤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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