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种了20颗大烟一般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非法种植少量大烟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在其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4、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量刑标准:
1、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2、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毒品的种类:
1、阿片类:鸦片、么啡、海洛因等;
2、古柯类:古科叶、可卡因等;
3、大麻类:大麻脂、大麻烟、大麻叶等;
4、兴奋致幻类:冰毒、摇头丸、K粉、神仙水、麻古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