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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助推公安合成作战

2020-03-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以大数据助推公安合成作战

作者:常沥夫

来源:《新长征》 2016年第5期

常沥夫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国科学院时指出:“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网络新技术的应用、发展与普及,大数据时代正在到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安战线既面临挑战,也面临机遇。如何运用大数据助推公安合成作战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以大数据助推公安合成作战,必须以创新的理念和思维,以大数据的大开发、大利用,助推公安合成作战水平的大提升。

一、坚持思维谋合,树立大数据作战理念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正在成为一种生产资料,成为一种稀有资产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具有存量大、形态多、价值高、时效性强等鲜明的时代特征。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度应用、综合应用和高端应用,促使数据从量变到质变,以此来服务打防管控等现实斗争,为公安合成作战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实践表明,大数据是强化合成作战建设的基础保障。信息化、大数据已经成为新时期公安战线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前沿阵地。大数据是提升公安合成作战能力的重要引擎。在大数据格局的前提下,利用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运用,提升预见力、占据“制高点”,实现快速联动、精确打击。大数据是打造公安合成作战体系的强力支撑。运用大数据手段,能够更高效率地完成对多种来源数据的分析,揭示不同行为间的互动关系,进而运用分析算法预测危险分子的行动趋势,形成“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的动态防控体系。大数据还是健全公安合成作战机制的有效依托。透过大数据,可以积极探索合成作战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联系,加以梳理提升后,固化为制度性、科学化、可操作的机制安排。

大数据时代要求公安战线必须树立大数据意识,强化大数据理念,向大数据要智慧、要警力、要战斗力。要转变观念、形成共识,培育大数据思维,善于运用大数据来分析、来说话、来决断,使大数据思维成为公安战线工作人员思考和工作的基本思维。要顺应要求、主动融入,关注大数据,接纳大数据,从大数据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共用共享,实现由“权威治理”向“数据治理”的转变。

二、坚持信息融合,引领智慧型作战方略

大数据时代,海量数据的产生与流转成为常态。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大数据推动着公安合成作战的变革与发展。要通过对海量、动态、高增长、多元化、多样化数据的高效处理,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引领作战方略,建设“智慧公安”。

采集汇总。基础信息资源越多,碰撞、比对生成有价值信息的几率就越大。创新信息采集手段和渠道,运用好物联网的传感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实现对各类公安要素实时信息采集和智能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实现信息采集智能化。重点抓好公安基础信息、实战价值信息、社会公共信息的采集,向基层延伸信息采集触角,丰富信息数量,确保信息准确、完整、鲜活。

分析梳理。运用大数据关键在于分析剖析。对大数据时代网络日志、音频、视频、图片等非结构化数据的关联应用,要规范设立信息要素、类别、格式、特征等采集入库标准,建立公

安信息数据仓库。做好可视化、扁平化、集成化以及一站式、点到点技术线路梳理,完善内外网交互的多种传输存储和计算实现方式的梳理,更好地满足实战要求。

会商研判。通过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和分析手段,会同刑警、治安、情报等相关部门,在指挥官的协调下,更高效率地完成对多种来源数据的分析,并及时会商研判,加强对比、碰撞、融合,引领作战方向,有的放矢,综合分析运用,做到数据化决策,为预防处置重大案(事)件提供前所未有的可能。

共享利用。突破警种、区域界限,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是大数据条件下提升全警合成作战打击犯罪效能的关键。就目前来看,各部门警种对数据资源的开放度较低,权限不够,共享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不高。应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以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为宗旨,突出主干作用,提高数据的共享利用。守住数据不丢、网络不断、系统不瘫这条底线,时刻关注信息安全,防止数据被破坏、盗取及被黑客攻击,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三、坚持警种联合,构建一体化作战架构

情报主导警务,数据服务实战。实现合成作战一体化是大数据背景下提升公安战斗力的客观要求。必须充分运用大数据这一手段和载体,优化警务资源配置,提高警情处置效率,打好“组合拳”,实施作战一体化。

科学布警。合成作战的核心是最大限度地整合警种资源。根据大数据分析各警种信息、能力、分布、特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将警力分布在更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做到布警精准化,派警立体化。

快速反应。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先进指挥平台,合成作战做到要快、要准、要有力。各警种各部门迅速整合数据,共享资源,互联互动,打赢每一次战役。

协同合作。有了大数据作为分析基础,在充分调研、科学分析的前提下,彻底打破部门、区域封锁,消除警种部门间的壁垒、阻隔,全面综合各警种情报信息,集中力量、集中资源,一体化运转,最大限度地激发数据活力,实现作战资源和成果的最大化。

四、坚持资源整合,提升整体性作战效能

随着社会的飞速进步,现阶段的违法犯罪逐渐呈现出“动态化”和“智能化”趋势。这样就为防范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增加了难度。为此,公安战线必须从大数据入手,着眼作战准备,整合各种资源为我所用,形成强有力的整体作战效能。

整合人才资源。按照“作战需要、专业过硬”的原则,加强合成作战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特别要打造一支既懂公安业务、又懂大数据专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打造核心技术团队,以提供智能支持。围绕合成化作战,重点培训联合指挥、应急指挥、警情分级处置、接处警规程等专业内容,加强全警大数据应用培训,促进先进技术与公安业务互融共进、互促共长。大力培养专家型人才,培育一批行家里手。

整合科技资源。科技是合成作战的关键因素,将公安网、互联网、视频网和局域网有效整合,形成多网联动。对各应用数据全面梳理,编制信息数据共享目录,对数据进行抽取、清洗、转换、打标签等预处理,实现对公安大数据的海量存储、优化管理、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应用数学建模、云计算、数据挖掘系统等科学方法,不断开发一批便捷、低成本、普及型的应用软件,为全警打造公安信息创新应用平台。

整合装备资源。完善公安战线装备配备制度,加强符合实际、配套使用的装备配备,克服地域差异大、动能整合不强、脱离实战需要等问题。当前尤其要选配与大数据相匹配的、先进的数字化装备设施,以发挥公安装备的最大效能。同时,注意加强和巩固基层力量,将派出所、社区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找准抓手,伸长触角,让民意主导警务,为合成作战凝聚力量。

五、坚持平台集合,强化中枢性作战指挥

公安机关合成作战室既是全警指挥调度中心,也是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必须把合成作战室这一中枢性平台建设好、作用发挥好。

完善功能。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打破信息壁垒,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安资源大数据平台,集指挥调度、会商研判、信息应用、专业侦查等功能于一体,现场信息传递、情报综合分析和警务决策部署深度融合,打造全警的指挥中心、情报中心、联动中心和客服中心。

健全机制。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战略部署,制定警情分级响应处置标准、处置措施及工作流程。健全与大数据相匹配的实战机制,即健全完善情报信息收集机制和研判机制,健全完善联合指挥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保证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快速侦破、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

实战决策。当遇到重大案(事)件或安全事故时,合成作战室进入作战状态,全程指挥案(事)件处置工作。利用大数据进行信息查询、线索对比,轨迹追踪等工作,多警种同步上案,各环节无缝衔接。处理好上下级关系,网上网下关系,打防关系,快速机动地实施精确打击,确保运转高效率,提升战斗力。

责任编辑/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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