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区、禁烟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我公司防爆区、禁烟区的范围,加强防爆区、禁烟区防火、禁烟的管理工作,避免爆炸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外部人员进入防爆区、禁烟区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
安环部负责公司防爆区、禁烟区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区域) 防爆区、禁烟区的日常控制,做到以身作责,令行禁止。
4. 工作程序
4.1 设立防爆区:污泥处置柴油间、氨制备间、湿污泥料仓。进入防爆区内禁带火种、禁止无《动火许可证》用火、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禁穿带铁钉的鞋子、禁止携带手机等各种能引起爆炸、火灾的器具。确需进行用火的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非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擅自进入防爆区。
4.2 设立禁烟区:门卫室、污水处理厂区、污泥处置厂区(包括卫生间)、各类仓库、化验室、中控综合楼以东的各道路主干道、中控室等场所严禁吸烟。
4.3 非禁烟区:见********有限公司防爆区、禁烟区规划图。 4.4 违规处罚:
4.4.1 对违反防爆区、禁烟区管理规定的,第一次普通员工处罚50元,管理人员处罚200元,第二次普通员工处罚200元, 管理人员处罚500元.第三次发现给予劝退处理。部门主管未及时阻止违规人员违规的加罚该部门主管200元。有以下行为的加倍处罚: 4.4.1.1 违规人员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
4.4.1.2 将烟蒂或其它火种丢往下水道、地坑、含油易燃场所的。 4.4.2 对外来客人和外来施工人员及货物物流运输人员等违反本规定的,处罚该接待部门的接待人员和该施工部门的主管人员50元/次。取消该人员出入********有限公司资格。
4.4.3 对防爆区、禁烟区内查出火种、烟蒂的以当班工作人员违规论
处,按4.4.1条处罚当班工作人员。 管理职责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安环部负责监督实施,各部门配合监督实施。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安环部所有。 6.附件
防爆区、禁烟区划分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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