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编号:QC-A-003 版本:A/0 页码:1/5 管理性文件 供应商PPAP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定义 5工作程序 6相关文件 7质量记录
4 3 2 1 更改编号 更改单号 更改页 更改条款 更改人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编制 日期 受控状态
***有限公司 编号:QC-A-003 版本:A/0 页码:2/5 管理性文件 供应商PPAP管理办法 目 录 1目的
1 目的 确保供应商提交的生产件从试制到批量生产过程符合生产件批准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2适用范围
3 职责 适用于供应商所供生产件的批准管理。 4 定义 3职责
5 工作程序 3.1技术部负责对供应商的生产件批准。 6 相关文件 3.2技术部负责对已鉴定产品供应商的生产件批准。 7 质量记录 3.3技术部、供销部、质量部、制造部配合实施本管理办法。 4定义 生产件:在生产现场使用生产工装、工艺过程、材料、操作者、环境和过程参数制造出来的零 部件。 5 工作程序 5.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生产件批准: 5.1.1供应商试生产的零部件; 5.1.2供应商因设计、规范、过程参数或材料的改变而试生产的零部件; 5.1.3供应商因质量问题停产整顿后生产的零部件。 5.2若无以上情况发生,重要产品供应商的提交等级,按等级1进行提交: 等级1—只向顾客提交保证书(若顾客指定外观项目,还应提供一份外观批准报告); 等级2—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和产品样品及有限的支持数据; 等级3—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和产品样品及完整的支持数据; 等级4—提交保证书和顾客规定的其它要求; 等级5—备有保证书、产品样品和完整的支持性数据以供评审。
5.2供应商生产件批准要求
对每一种零部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如下适用项目和记录。若须例外,必须事先得到技质部批准。
***有限公司 编号:QC-A-003 版本:A/0 页码:3/5 5.2.1 尺
寸检测报
管理性文件 供应商PPAP管理办法 目 录 1 目的 告
2 适用范围 必须提供设计记录和控制计划要求的尺寸检测结果。尚未纳入设计记录中的已经零部件 3 职责 上体现出来的任何授权的工程更改文件应进行注明。 4 定义 5.2.2材料试验报告
5 工作程序 当设计记录或控制计划中规定有化学、物理要求时,必须对材料或零部件进试验。供应商不能 6 相关文件 完成所要求的试验,试验应由有资格的部门承担。当使用第三方试验室进行试验时,试验室应提供 7 质量记录 正式试验报告。 5.2.3性能试验报告 当设计记录或控制计划中规定有性能或功能要求时,必须对零部件或材料进行试验。 5.2.4初始过程研究 供应商在提交有特殊特性要求的零部件之前,必须确定特殊特性的初始过程能力或性能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5.2.4.1质量指数 如果适用,供应商应使用能力指数(Cpk-稳定过程的能力指数)或性能指数(Ppk)对初始过程研究进行总结。 5.2.4.2初始过程研究的接受准则 对于稳定过程,在评价初始过程研究结果时,必须采用以下接受准则: 结果 指数>1.67 说明 该过程目前能满足要求。批准后即可开始生产,并按照控制计划进行。 1.33≤指数≤1.67 指数<1.33 该过程目前可被接受,但是可能会要求进行一些改进。如果在批量生产开始之前仍没有改进,将要求对控制计划进行更改。 该过程目前不能满足要求。对研究结果应进行评审。 5.2.4.3非稳定过程
根据不稳定的性质,一个非稳定过程可能不满足要求。供应商在提交生产件批准之前必须分析原因,尽可能消除变差的原因,并向技质部提供《纠正措施计划》。
***有限公司 编号:QC-A-003 版本:A/0 页码:4/5 管理性文件 供应商PPAP管理办法 目 录 5.2.5零件提交保证书(PSW)或合格证书
1 目的 在完成了所要求的测量和试验后,供应商必须在《零件提交保证书》或《合格证书》上填写所 2 适用范围 要求的内容。《零件提交保证书》由技质部主管批准。
3 职责 5.2.6检测量(辅)具
4 定义 供应商必须在第二次提交生产件样品之前提供检测量(辅)具图,并技质部主管确认,在 5 工作程序 第三次提交生产件样品之前提供检测量(辅)具。 6 相关文件 5.2.7生产件样品 7 质量记录 供应商必须按照试制技术协议要求提交产品样品。 5.2.7.2.1供应商提交生产件样品时填写初物票和初物检查表一式两份,将一份初物票贴在生产件 样品的外包装上,其余交技质部保管。 5.2.7.2质量部对生产件样品必须按《检验和试验程序》规定进行入厂检验,销售部凭质量部开 据的检验合格证明办理入库。 5.2.7.3技术部根据生产件样品件号及试用数量填写在供应商提供的初物票上,并由技术部签发生产件样品试用通知,生产部根据试用通知安排试用,并将试用结论填写在《鉴定表》中,生产部将《鉴定表》送交技术部确认后分发相关部门。 5.3批量供货 5.3.1供应商试生产的零部件经试用合格后,按照《采购(供应商)控制程序》签定正式生产技术 协议后,方可批量供货。 5.3.2供应商因设计、规范、过程参数或材料的改变而试生产的零部件,经技术部认可并由制造部试用合格后可批量供货。 5.3.3供应商因质量问题停产整顿后生产的零部件,经技术部认可后试用合格,可恢复供货。 6相关文件 6.1《采购(供应商)控制程序》 6.2《检验和试验程序》 7质量记录
7.1《零件提交保证书或合格证书》
***有限公司 编号:QC-A-003 版本:A/0 页码:5/5 管理性文件 供应商PPAP管理办法 目 录 7.2《尺寸报告》
1 目的 7.3《材料试验报告》
2 适用范围 7.4《性能试验报告》
3 职责 4 定义 5 工作程序 6 相关文件 7 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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