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艺术领域)
五、艺术
——丰富幼儿的情感,培养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一)目标
1.能初步感受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2.喜欢艺术活动,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感受与体验;
3.乐于与同伴一起娱乐、表演、创作。 (二)教育要求
1.引导幼儿接触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和感人事件,丰富幼儿的感性经验和情感体验;
2.引导幼儿欣赏艺术作品,培养幼儿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趣; 3.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大胆地想象,运用不同的艺术形式表达自己的感受和体验;
4.指导幼儿利用身边的物品和废旧材料制作各种玩具、工艺装饰品,体验创造的乐趣;
5.为幼儿创造展示自己作品的条件,引导幼儿相互交流、相互理解和相互欣赏。
(三)指导要点
1.艺术是幼儿的另一种表达认识和情感的“语言”。幼儿艺术教育应引导幼儿接触生活中的各种美好事物与现象,丰富幼儿的感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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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和情感体验。
2.艺术活动是一种情感和创造性活动。幼儿在艺术活动过程应有愉悦感和个性化的表现。教师要理解并积极鼓励幼儿与众不同的表现方式,注意不要把艺术教育变成机械的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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