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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

2023-07-31 来源:意榕旅游网
XX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

工程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合 同 编 号 合同造价(万元) 计划开竣工日期 项目负责人 施工许可证 办理情况 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办理情况 工 程 规 模 工期(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 联 系 电 话 项目部管理人员(报建) 序号 姓 名 序号 姓名 / 职 务 职 称 专 业 岗位证书号码及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号码 备注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安全员 安全员 施工员 高工 助工 助工 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 职 务 联系电话 工地负责人 填报单位(章): 填报人: 负责人:

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填写说明:

1、该表由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根据所属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须附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并在项目开工后一周内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上报时必须有其负责人签名确认。(已经开工且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在收到填报通知后一周内填报该表)。

2、工程规模填写该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层数、最高高度、结构类型等情况。 3、项目负责人系指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承包人.

4、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填写“已办理”(须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未办理”,未办理的须说明原因(可附相关文件)和办理完成的目标日期.

5、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办理情况填写“已办理”(须附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复印件)或“未办理”,未办理的须说明原因(可附相关文件)和办理完成的目标日期.

6、项目部管理人员(报建)填写已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7、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填写实际到岗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8、项目竣工后,分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一周内将竣工验收手续上交到集团公司工程部

9、涉及本表的内容出现变更情况时,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必须根据变更信息在出现变更后一周内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上报要求:

1、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未按时上报该表的,集团公司将从超出期限之日起罚款1000元/天,直至上报该表为止。

2、上报该表时没有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人本人签名确认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立即整改。

3、该表填写内容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罚款100元/次/项,并责令立即整改。

4、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及安全监督登记的的工程项目,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一律无权且不得擅自开工;特殊情况需要开工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承担.

5、出现变更情况时,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未按时上报的,集团公司将从出现变更之日起罚款500元/天,并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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