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一般项目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二、具体项目
(1)电器作业
1)电锯、电刨等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使用一机多用机具;
2)电锯、电刨等木工机具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竹编板等材料包裹锯体,分料器要齐全,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戴手套使用锤、斧等易脱手工具;
4)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应安装防护罩,并设有分料器,其长度不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2)支模作业
1)支模时注意个人防护,不允许站在不稳固的支撑上或没有固定的木方上施工;
2)支设梁、板、柱模板模时,应先搭设架体和护身栏,严禁在没有固定的梁、板、柱上行走;
3)搬运木料、板材和柱体时,根据其重量而定,超重时必须两人进行,严禁从上往下投掷任何物料,无法支搭防护架时要设水平等网或挂安全带。
4)使用手锯时,防止伤手和伤别人,并有防摔落措施,锯料时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
(2)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一切违章操作。
2)夜间施工照明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行灯、流动闸箱不得放在墙模平台或顶板钢筋上,遇有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3)地下室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使用低压电,非电工不得随便接电;4)在临边作业时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交底单位:************************有限公司 交底人:
接底单位:************************有限公司 接底人: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