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信息、作业完毕信息和定期信息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信息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作业完毕信息汇报是指各部门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作业中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
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信息汇报是指各部门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部门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视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信息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3)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部门、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部门(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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