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立王,以为民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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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跃/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宗教研究所 天立王,以为民也 五帝三王之治天下 不敢有君民之心。 秦王朝二世而亡,无论是对于汉代的统治者,还 是政治思想家,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汉代统 治制度的建立以及论证和支撑这种制度的统治思想文 化形态,严格说来,都是要从秦王朝的短命中汲取教 训。秦末农民大起义,给整个汉代的思想界以深刻的 影响,董仲舒清醒地看到了统治者权力的局限,人民 力量的强大,在汉王朝取代暴秦的统治以后,如何才 能够长治久安? 董仲舒提出了“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 为民也”的主张,以“敬贤重民”来概括《春秋》之 义。在处理君民关系问题上,这样的思想是非常深刻 的,对刚刚结束暴秦的统治,建立新的刘汉王朝来说, 处理好这样的关系,确保新王朝的长治久安,不再重 蹈秦王朝的覆辙,也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董仲舒是汉代公羊学的大家,他的思想是基于对 《春秋经》的阐释,在《春秋繁露・竹林第三》篇中, 董仲舒列举了春秋时期的一些典型事迹,来说明所谓 的“敬贤重民”,如“秦穆侮蹇叔而大败”、“郑文轻 众而丧师”之类,在董仲舒看来,《春秋》记载这些 事例,无不是要告诫尔后的统治者汲取教训,深刻体 认到“敬贤重民”的重要性,否则,就是像秦穆、郑 文这样的结果。 在《春秋繁露・竹林第三》篇中,董仲舒有一段 话清楚地表明了他对于人民的力量的认识,他把统治 者对于人民的态度分为苦民、伤民与杀民等数种,他 反对苦民、伤民与杀民,以杀民之罪为最严重。他说, 《春秋》时期的做法,是在年收成不好的情况下,不 能整修马厩。究其原因是不再给百姓增加负担,即所 谓的苦民。《左传・庄公十九年》就记录了所谓的“新 延厩”这样的事,所谓“新延厩”就是整修旧的马厩, 那为什么会记录这样的事呢?其实就是讥讽庄公的作 118 Nov&Dec 2010竞争力 为,因为他违背了春秋时期的做法。董仲舒说,春秋 记录这样的事,讥讽庄公整修马厩以苦民,表明儒家 对于统治者不管人们的死活,一味盘剥百姓是深恶痛 绝的。苦民之事已经为儒家深恶痛疾,更何况是伤民? 更何况是杀民? 董仲舒进一步指出如果是害民之事中的大事,它 就是大恶行。他问道,今天的社会把战争强加于百姓, 使人们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样加害于民,其为害之 大,罪孽之重,真的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用 《春秋》的标准来衡量,《春秋经》所深恶痛疾的, 就是“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这样的行为。 不难看出,在董仲舒的思想中,不仅反对苦民、 伤民与杀民,而且以害民之大小区分恶之大小,表明 了他对于百姓的作用,对于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的关 系,是有着深刻的认识的,认真说来这样的认识当然 是与秦王朝二世而亡以及秦末农民大起义有着紧密的 关系。 董仲舒说过这样的话:“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 敢有君民之心。”什么意思?就是说,在董仲舒看来, 中国历史上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圣王们,他们治理天 下,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并没有把自己当中是老百姓 的君王,从而高高在上,而是以百姓之心为心。 “天生民非为王,天立王以为民”,这样的思想 是非常有价值的,当然“君权神授”的观念依然是董 仲舒在处理统治者与百姓关系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因 为只有承认君权神授才能证明刘汉王朝统治制度建立 的合法性,但董仲舒更认识到了天命的予夺,其根据 不在别的,而在于是否能够体现民意,看统治者是在 安民还是贼民,三代以来的历史,无不证明了残贼百 姓的统治者,最终都会被推翻,概莫能外,这是历史 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