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按照其主体性质,可以划分为政府类投资者、金融机构类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等。
在我国,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
机构投资者一般进行组合投资,而且其逆趋势选择股票的行为有利于股票的稳定,买入急速下跌的股票,卖出快速上涨的股票,这本身可以矫正股市的非正常波动。
政府参与证券市场的目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调剂政府资金余缺。发行短期证券,投资优质债券 2.实施货币政策: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即通过在证券市场买卖有价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调解货币供应量。当货币供应量过多时,向证券市场出售有价证券;反正,则买进有价证券,增加货币供应量。各国中央银行又成了外国政府债券的持有者。
参与证券市场的金融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证券经营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类性质的基金类机构投资者等。
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 证券经营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1.开展证券经纪业务 即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2.开展证券自营业务,通过证券市场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买卖证券的经营行为。
商业银行机构类 商业银行将存款和其他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用于对各类经济实体的贷款和投资于各类证券。商业也会面临风险,如信用风险、利率风险、通胀风险、再融资风险等。 为满足客户提取存款和取得贷款的要求,商业银行通常将其部分资金投资于短期证券作为第二存款准备金,而这些证券又往往于短期国债为主。
保险公司类机构 保险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和投资收益两个部分,而成本则主要包括理赔成本、准备金成本和营运成本 承保收入 是所获保费和理赔成本之间的差额 投资收益 投资于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组合的收入。 寿险公司的负债性质决定了它以长期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
财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远远短于寿险公司,并且随保单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财险公司而言,承保一份保单后意味着承担了一笔负债并明确了责任范围,即责任的最大数额不会超过保单确定的保险金额,但履行债务的具体时间和金额是未知,因此,财险公司可以在保单提出索赔和索赔生效前将保费用于投资。如股权投资
基金类机构投资者 基金是目前市场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类。基金进行证券投资存在以下特点:1.投资基金实行专业管理,专家操作。2.投资基金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为基本原则。 3.投资基金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
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
在我国,企业可以将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积累资金进行短、中、长期投资,企业还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参股、控股或者组建企业集团的目的。
总的来看,企业投资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点:1.注重长期投资且比较稳定 2.短期证券投资交易量大。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QFII 投资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QFII 整体上看以长期投资为主。其次,在操作方式上,QFII 的手法更灵活,不仅盯住大盘蓝筹股,同时会关注不少小盘股,更多的是从价值角度判断和操作。再次,QFII 来自成熟资本市场,投资理念上与国内基金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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