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目录及归档期限表
条 款 类目 序号 1 2 3 学 籍 管 理 工 作 4 5 建 档 内 容 上级关于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 学年度新生名册 学年度在校学生名册(含中小学班数、人数统计表) 学年度毕业生名册 学年度流动生名册(含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 学生学籍变更材料(转入、转出、休学、复学、退学、死亡等) 7 学生学籍表 保管 期限 长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建档 部门 教学处 教学处 教学处 教学处 教学处 6 永久 永久 教学处 教学处
学籍管理培训材料之二
“四册一表”填写要求
1.新生名册
以学年度为单位装订成册。成册的材料应有封面、名册,名册封面单面打印,名册内页以班为单位双面打印(名册先从学籍系统导出再按要求排版、整理后打印)。名册一式两份,经办事处教育办审核后返还学校一份,直属学校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审核。每学年9月下旬整理完毕。
2.在校生名册
以学年度为单位装订成册。成册的材料应有封面、在校生人数统计表、名册,名册封面单面打印,名册内页以班为单位双面打印(名册先从学籍系统的在校生名册导出再按要求排版、整理后打印)。名册一式两份,经办事处教育办审核后返还学校一份,直属学校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审核。每学年9月下旬整理完毕。(第二学期的3月中旬整理完毕,由学校自行保管)。
3.流动生名册
以学年度为单位装订成册。成册的材料应有封面、流动生人数统计表、名册、流动生证明材料,名册封面单面打印,名册内页以年级为单位双面打印(名册先从学籍系统的流动生名册导出,需按相应年级的流动生人数重新调整后再打印,以确保流动生统计表与流动生名册一致)。名册一式两份,经办事处教育办审核后返还学校一份,直属学校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审核。下一学年9月下旬整理完毕。(注意:本学年度统计的是上一学年度的流动生人数,如2013-2014学年初统计的是2012-2013学年度的流动生人数,系统以9月15日为准,9月15日以后的流动生将自动计入当年的流动生名册中,因此流动生要在9月15日前完成)。
4.流动生证明材料
以学年度为单位装订成册。成册的材料应有封面、流动生证明材料,材料排列的次序按照流动生名册的顺序。转学:转学证明存根、转学联系回函(或接收证明等);转入:转学联系函、转学证书;休学:休学申请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学证书存根;复学:复学申请表、休学证书。下一学年9月下旬整理完毕。
5.毕业生名册
以学年度为单位装订成册。成册的材料应有封面、名册,名册封面单面打印,名册内页以年级为单位双面纵向打印(名册先从学籍系统的毕业生名册导出再按要求排版、整理后打印)。名册一式两份,经办事处教育办审核后返还学校一份,直属学校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审核。下一学年9月下旬整理完毕。
6.学籍表
《学生学籍表》学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建立,可以是文字版本,也可以是电子版本(自2011年9月起,小一、初一年级学生统一填写电子学籍表,其它年级学生按原有纸质学籍表填写直至其毕业)。电子学籍表每学期末要认真录入学生成绩和评语。纸质学籍表每学年按班级装订成《学生学籍册》,《学籍册》应有封面、目录、《学生学籍表》及《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封底,册中人数必须与班上实有学生数完全相符;要及时更新有关内容,学生异动情况必须在学籍册中作记录,辍学和死亡学生的学籍表放在册的最后予以保存,转出学生学籍表原件带走,复印件保留在学籍册中,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学籍资料应带入复学班级继续使用,复印件留在册中。
(学籍操作顺序:毕业、升级、班级设臵(班级没有增减的不需要做此项)、转入、转学、新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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