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将于完成相关程序后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1年7月6日股东大会通过后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二、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 年 7月 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 年7月4日、5日、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1 年6月30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光明青年公寓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5,711,578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102,217,606股,流通股股份总数为83,493,972股。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本公司股东(包括代理人)共2181人,代表股份156,312,7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4.17%。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02,053,806股,占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9.8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95%。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2180人,代表股份股54,258,894,占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4.99%,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22%。
其中:
(1)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 46,100股,占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5%,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2)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63人,代表股份6,099,414股,占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3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28%;
(3)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2110人,代表股份48,113,380股,占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7.62%,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91%。
4、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赠与资产、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1 年 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五、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核通过了《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赠与资产、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6,3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4.17%,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为54,258,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4.99%,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22%。
(一)
股东分类 全体股东 投票表决结果(单位:股)
代表股份 156312700 赞成股份 153386021 反对股份 2899279 弃权股份 27400 赞成率 98.13%
非流通股股东 102053806 流通股股东 54258894 102053806 51332215 0 2899279 0 27400 100% 94.61%
(二)流通股表决情况(单位:股)
代表股份 现场投票股东 委托董事会投票股东 网络投票股东 同意 同意股份 46100 6099414 45186701 比例 100% 0 100% 0 93.92 2899279 反对 反对股份 比例 0 0 6.03% 弃权 弃权股份 0 0 27400 比例 0 0 0.05%
(三)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结果: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股东名称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尹作慧 武汉宏康达贸易有限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陈雪英 陈尔愈 应高波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吕芳 持股数量(股) 2,008,606 1,576,541 1,375,400 919,522 849,000 820,705 773,800 729,071 706,800 671,325 投票情况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10 胡桂连 综上投票统计情况:本次会议审议的《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赠与资产、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达到参加会议表决之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方案获得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雪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请见《关于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七、备查文件
1、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7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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