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基本业务知识
一、 商业银行简介
1、 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2、商业银行的分类
(1)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
(2)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3)中小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
(4)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
(5)邮政储蓄银行
(6)区域性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
(7)外资银行:花期银行、恒丰银行、汇丰银行、东亚银行等
3、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
(1)信用中介。
商业银行是以吸收的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润。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的职能中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2)支付中介
在经营存款的基础上,商业银行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服务手段,成为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从而形成以商业银行为中心的无始无终的商业银行客户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创造
商业银行是唯一能够吸收各种存款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商业银行以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贷市供给量的主要部分,因此,商业银把客户存款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创造功能。
(4)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易,发展为转帐结算和个人金融服务,如银行卡消费、个人理财服务等;因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己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4、 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流程
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是指直接或间接为顾客创造价值的一系列相关逻辑活动的有序集合,不同的业务流程是商业银行绩效和组织结构的基础。
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可以分为为直接创造价值的客户服务流程和间接创造价值的后台支持流程。
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客户服务流程依据目前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般可以分为信贷业务流程、零售业务流程、表外业务流程、咨询业务流程、代理业务流程等;后台支持流程可根据各项管理活动分为综合管理流程、计划财务流程、风险管理流程、产品开发流程、后勤服务流程等,这些基础流程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细分具体流程。
如:个人贷款业务贷前一般流程:申请→征信→估价→审查→审批→抵押→放款
二、 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
1、 存款业务
存款业务是由存款人按照银行的存款产品条款把资金存入银行,银行根据存款人指令办理存取并对存入资金按条款支付利息的一种银行业务。
银行吸收存款的主要来源有两类:一是对公存款(企业存款),二是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自然人存款)。
现金管理制度。我国实行的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各企事业单位都在银行开立账户,将闲置待用的资金存入银行,现金管理制度保证了对公存款这一重要的存款来源。
存款的种类很多,一般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
2、 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是由借款人按贷款产品条款向银行借入资金,银行按贷款条款拨付资金并根据贷款金额、时间和利率收取利息的一种银行业务。
银行发放贷款主要有两个理由,一是,获得银行利润;二是,支持生产和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商品流通。
贷款的种类很多,可以按照贷款对象、贷款期限的长短和贷款用途进行分类。
贷款按照贷款对象分为批发贷款(公司贷款)和零售贷款(个人贷款)。
贷款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
比如个人贷款一般按用途可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商业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自动授信贷款、个人额度循环贷款、个人消费性贷款、个人委托贷款、单位委托贷款、个人其他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3、 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或其他委托事项,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中间业务的种类很多,按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时的身份划分为: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和担保业务。
(1) 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银行根据客户的指令和结算条款办理的资金在不同帐户之间的清算服务。
结算有两种形式:一是,现金结算──使用现金完成货币支付;二是,转账结算──收付双方通过各自银行账户,用转账的办法,来完成的货币支付。
转账结算工具有: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
银行结算方式有: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2)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单位(公司或机构)和个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经双方事先协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
代理业务的种类很多,一般分为代理收付款业务、代理融通业务、现金管理业务和其他代理业务。
如:保证金业务和黄金交易属于其他代理业务。
(2) 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银行介入中不仅仅为买卖双方提供资金结算的中间服务,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用银行信用来代替商业信用。
担保业务可以分为贸易融通业务、金融保证业务和派生产品业务
贸易融通业务包括:商业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金融保证业务包括:备用信用证、贷款承诺、票据发行便利和贷款资产证券化
派生产品业务包括: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货、期权和远期利率协议。
三、 商业银行会计简述
商业银行会计的对象是银行的资金运动,银行使用国家统一的银行会计科目,按照经办的基本业务设置会计核算帐户。
1、银行会计记账方法
银行会计记账方法有借贷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一种复式记账方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对银行经办的每项经济业务按相等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帐户中同时进行登记的方法。
复式记账法必须遵循的原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收付记账法是一种单式记账方法,是以收付为记账符号,对于部分经济业务只在一个帐户中进行记录。
2、 银行会计科目
银行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分别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和表外类;
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科目用借贷记账法进行账务核算;
表外类科目类用收付记账法进行账务核算。
3、 一般记账规则
资产类科目和损益类的费用科目,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余额反映在“借方”;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和损益类的收入科目,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余额反映
在“贷方”。
表外类科目增加记“收入”,减少记“付出”余额反映根据收、付的结计情况确定。
4、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分为内外帐户和外部帐户
银行的外部客户帐户一般分为存款帐户和贷款帐户,银行外部客户帐户按客户和对应的业务产品开立,用于记录客户经办银行业务的资金变动情况。
例子:存款业务账务处理
现金存款 现金取款
借:现金 借:XX客户存款帐户
贷:XX客户存款帐户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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