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掌握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教职工、幼儿的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依据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疫情报告人)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二、疫情报告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觉、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幼儿园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疾控中心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催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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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园师生传染病防治学问的宣扬教育; 5.卫生保健主管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执行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监测报告流程 2.处置措施 幼儿晨午检
严格晨午检,加强日常巡查,发觉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传染病缺勤等状况时,由班主任准时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准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状况进行记录准时上报。 (1)保健医生把好第一道晨检关。对早晨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看、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觉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马上告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觉、早隔离、早治疗。
(2)班级教师把好第二道晨检关。对进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看、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觉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准时报告医务室。保健医生进行进一步排查,依据状况,准时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在家长来接之前,由保健医生带幼儿在隔离室隔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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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班班主任应当亲密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状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状况,准时追查幼儿的患病状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觉。
(4)保健医生及各班班主任,应当全日观看幼儿健康状况,特殊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午检时要对全体幼儿加测一次体温,发觉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根据处置措施(2)的监测要求执行。 教职工晨检与健康日报告
(1)建立教职工晨检制度,早晨在门口对教职工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异样者建议就诊,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正常者可上岗。 (2)教职工自行利用钉钉进行健康状况日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2.报告内容准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2)当发觉师生中出现ncp或疑似ncp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应马上逐级上报幼儿园所在社区、区(县)教育局、总园长,并协作疾控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与卫生消毒。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缘由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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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4)发生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3.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状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或执行园长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等)向长师附幼总园长、区(县)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报告。假如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则还需同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校医/保健老师(专职或兼职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觉、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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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催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学问的宣扬教育; 5、学校内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觉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状况时,应准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准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状况进行记录。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看、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觉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准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觉、早报告。
2、各班级班主任应当亲密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状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状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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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准时追查学生的患病状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觉。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准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马上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缘由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状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准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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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觉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状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准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觉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依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马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缘由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觉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仔细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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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假如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觉不明缘由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状况时,幼儿园疫情发觉人应当准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觉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状况时,应准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准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状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看、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觉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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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准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觉、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亲密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状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状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准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准时追查幼儿的患病状况和可能的病因,准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觉、早隔离、早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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