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 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四、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 作规程。
二、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六、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七、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公司提取,建立专款帐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九、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二、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四、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六、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七、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八、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十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油罐区严禁烟火。
4、配置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安全会议各级领导无特殊情况都要按时参加。 3、例会
1)、公司每月一次,参加人员:车间中层以上干部。 2)、车间每周一次,参加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3)、班组每日一次,班前班后会,全体班组成员参加。
4、特殊情况: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对应解决实施的办法。
5、公司会议的内容及时通报全厂员工。 十四、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剧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双人保管、双人签字等措施. 2、进出的丙烯腈由仓库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每天对帐,做到每日对清.
3、建立健全销售台帐,对原料的流向、购买单位、购买人、数量、用途、购买单位资质(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剧毒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登记备案. 4、进出货物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护品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操作. 5、进出货物时,必须2人在场,把好进出货物数量关.
6、发生剧毒品被盗、丢失、事故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公安等相关部门. 十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2)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3)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4)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5)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6)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2)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十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十七、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定期更换药剂。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十八、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公司内生产区、仓储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凡进入者严禁携带烟火。 2、公司门卫有权对进入禁火、禁烟区域人员进行相关询问、确认。 3、凡进入公司禁火禁烟区域人员可将烟火留至公司传达室内。 4、公司禁火、禁烟应设计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
5、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工、厂内插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岗作业。 3、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作业票。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二十、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4)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5)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二十一、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6、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
7、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8、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9、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10、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11、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2、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试验、打压试验。
13、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14、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安全职责
1、企业应明确以下人员的安全职责 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经理(厂长、总裁等)、副经理(副厂长、副总裁等)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机械师、总动力师及各副总 各级管理人员
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工程师及技术人员 从业人员
2、企业应明确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决策机构 安委会或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机械、动力、设备部门
生产、技术、计划、调度、质量、计量部门 消防、保卫部门 职业卫生、环保部门 供销、运输部门 基建(工程)部门 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财务部门 工会部门
科研、设计、规划部门 行政、后勤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
3、安全操作规程 加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计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卸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特殊情况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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