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瓦斯隧道监理控制要点
1 施工准备
1.1 施组、开工报告、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等是否报审监理单位批准。 1.2 作业指导书是否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作业层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1.3 低瓦斯隧道特殊工序(动火)管理制度、洞口值班制度、低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隧道瓦斯检测及监控管理制度、瓦斯检测员巡回检测制度、洞内火源管理制度、隧道通风管理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低瓦斯隧道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低瓦斯隧道仪器及设备管理制度、隧道紧急救援与抢险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新进场人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1.4 洞口防护工程及洞顶截排水沟是否全部完成。
1.5 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等是否经培训合格;炮工、电工等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承包人对瓦斯隧道各项管理制度的交底和培训,交底是否留有记录。
1.6承包人是否建立专项瓦斯、通风管理小组,专职人员数量是否配备足够。
2 钻爆设备
开工前,对承包人进场设备验收,凿岩机应采用湿式凿岩机。 3 通风设备
3.1根据已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设备验收,洞外通风设备必须满足瓦斯隧道通风的能力,洞内局域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3.2通风设备的安设应满足下列规定:
3.2.1通风机安装支架稳固,避免运转时振动摇晃。风机出口设置刚性风筒连接,风机和风筒接口处法兰间加密封垫。刚性风管与软风管接合处绑扎三道,以减小局部漏风和阻力。
3.2.2通风机应按规定实现“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和专用开关。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当一路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3.2.3风管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有出厂合格证。风管口到开挖面距离小于5m,严禁放炮作业时摘取掌子面风管。
3.2.4挂设风管要平、顺、直。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拐死弯。 3.2.5压入式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隧道洞口20m位置。 4 爆破器材
4.1检查承包人的爆破工艺是否落实成贵公司要求推广应用的水压爆破工艺。
4.2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雷管,严禁非电力起爆和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 ms。
4.3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钻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4.4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炸药库房中是否存有不符合要求的炸药和雷管,检查爆炸物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帐物相符。
5 电气设备
5.1隧道内低压动力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
5.1.2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
5.1.3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5.2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5.3检查和督促承包人自检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电缆应悬挂。悬挂点间的距离,在正洞内不得大于3 m。 5.3.2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需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 3 m。
5.4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5.4.1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5.4.2接线盒必须采用防爆型。
5.5 投入使用前,检查验收承包人电器与保护,满足以下要求: 5.5.1 隧道内低压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起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5.5.2 隧道内已衬砌地段和开挖工作面必须采用防爆照明灯; 5.5.3 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5.5.4 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5.5.5 瓦斯工区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向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
6 瓦斯检测
6.1人员配备:每个工作面专职瓦检人员配备数量不得少2~3人。 6.2瓦斯检测设备配备:每个工作面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配备不少于1台,AZJ-2000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不少于2台
6.3瓦斯检测地点及范围:
6.3.1隧道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开挖工作面、衬砌台车附近、防水板台车附近、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电焊地点及其他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等。
6.3.2每个检测断面检查三点至五点。即顶部、两侧拱脚处及两侧墙脚处。
6.3.3每炮检查三处:装药前、装药后、爆破后。
6.3.4瓦检员每班必检地段为:掌子面和其它有人员作业地段及各种通风死角。
6.4检测频率:
6.4.1瓦斯浓度在0.1%以下时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浓度在0.1%以上时每小时检查2次。
6.5浓度控制及措施:
6.5.1当瓦斯浓度达到0.3%时报警(瓦检人员向现场负责人报警,由现场负责人向各级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撤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5.2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瓦检人员立即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组织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隧道中电源,并报告项目部经理,由项目经理向各级领导汇报,由有关专业人员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制值及超限处理措施
序号 1 2 3 4 5 6 7 地 点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 钻孔排放瓦斯时,工作面风流中 爆破后工作面风流中 体积大于0.5m3,洞室局部瓦斯积聚 限值 超限处理措施 1.0停止钻孔及爆破作业,加强通风、监测 % 1.5撤人,停电,加强通风、监测 % 1.0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继续通风,加强监% 测 超限处前后20m范围内停工,撤人,断电,进行处理,局部通风、监测 停机,靠近该范围内加强局部通风 超限处前后20m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监测 查明渗漏点,向指挥部通报,进行处理 2.0% 0.5局部通风机及电气开关20m范围 % 低瓦斯区域任意处 完工后洞内任意处 0.5% 0.5% 7 超前地质预报
加深炮眼5孔(上台阶3孔,下台阶2孔),每孔长5m,每循环施作,加强瓦斯的探测及瓦斯的排出。
8 劳保防护
检承包人安全专项经费投入是否满足现场需要。 9 应急物资
按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对照验收,检查品种、性能、数量是否满足需要。 10 信息传递及反馈
10.1随时掌握通风和监控信息,根据信息及时下达指令,在各工序施工检查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检查瓦斯情况,作为是否同意下道工序的要求之一。
10.2检查承包人瓦斯监控和通风日报及时上报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各特殊情况是否均有信息传递和反馈的记录,检查信息处理的及时性。
10.3检查洞内外通迅联系方式是否有效,通迅网络是否均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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