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术带领、指导下,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1.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高度近视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高架设工作。
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翻爬脚手,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组(队)接爱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1.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1.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
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1.7。
表1.7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 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
1.7 外电线路1kv以下 电压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1.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从事脚手架操作。
2.材料
2.1钢管:钢管采用外径48~51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分层、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4 6 8 10 15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表2.1 截面尺寸 外径φ,d 48 51 壁厚t 3.5 2200 3.0 6500 最大长度 横向水平杆 其他杆 2.2扣件:采用可锻造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I5831—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牙的螺栓必须更换。
2.3脚手架: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
冲压新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硌证。板长度为1.5~3.6m,厚2~3㎜,肋高5㎝,宽23~25㎝,其表面锈蚀斑点直径不大于5㎜,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处。脚手板一端应压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木脚手板应采用衫木或松木制作,其长度为2~6 m,厚度不大于5㎝,宽23~25㎝,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直径为4㎜的镀锌丝箍两道。
2.4安全网:宽度不得大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按使用要求设置,最大不得大于10㎝,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按其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立杆排数分为单排、双排脚手架;按高度分为一般、高层脚手架,以及分为结构、装修脚手架,具体搭设的操作规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脚手架应由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部位。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在定位位置上。
3.2结构承重的单、双排脚手架:
(1)搭设高度不超过20m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3.2
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表3.2
连墙件设置 二 步 三 跨 三 步 三 立杆 横距步距 h 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ιa (m) 脚手架允许2+4×0.35 2+2+4×0.35 3+4×0.35 3+2+4×0.35 搭设高度(Kn/㎡) (Kn/㎡) 2.0 2.0 1.8 1.8 1.8 1.8 1.8 2.0 1.8 1.8 1.8 1.8 1.5 1.5 1.5 1.5 1.8 1.5 1.5 1.5 (Kn/㎡) (Kn/㎡)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2 1.5 1.2 1.5 1.5 1.5 1.2 (H) 50 50 50 50 50 37 50 34 50 30 ι 1.05 1.20~1.35 1.8 1.80 1.80 1.80 1.80 1.30 1.20~1.35 1.55 1.20~1.35 1.05 1.20~1.35 1.30 1.20~1.35 注:1.表中所示2+2+4×0.35(Kn/㎡),包括下列荷载: 2+2(Kn/㎡)是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
4×0.35(Kn/㎡)包括二层作业层脚手板,另两层脚手板根据JGJI30—2001规范第7.3.12条的规定确定;
2.作业层横向水平距,应按不大于ιa/2设置。
(2)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接头错开500㎜,不得在同一跨内。
(4)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
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伸出里立杆为450㎜。
(5)剪刀撑的设置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应用2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
(6)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定期宜大于150㎜。
(7)十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架的两端均必须设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高度在24㎜以下的封闭型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24m以上的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8)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对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权有权有拉接的柔性连墙件。上海地区要求是二步二跨拉接。
(9)脚手底笆必须铺满,并四角扎牢。四角作好防雷接地保护。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5.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 M。
6.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7.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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