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请求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
县编委:
我局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工作职能。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保增长、保红线为己任,先后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征收土地亩,争取农用地转用指标亩,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宗,成交价款万元,争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万元,实现新增耕地亩,确保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以来,中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近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国土资源等工作,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但汉政办发〔2011〕140号文件明确我局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局属事业单位编制20名,现有人员编制已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能,更好的服务于幸福 进程,现就我局人员编制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1、按照依法行政、审办分离的要求,请示将现有地籍地政股分设为地政股和地籍股,地政股编制2名,负责用地审批。地籍股(办证大厅)负责登记发证工作,申请为其增加机关编制5名。
2、汉政办发〔2011〕140号《关于印发< 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我局下属国土资源所总编制50名,其中 4 所编制均在5人以下,面对量大面广的国土资源管理任务和严竣的土地卫片执法问责形势,现有编制既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不利于耕地保护。根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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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编制按辖区人口的万分之二确定”精神,2010年底我县共有人口305687人,总编制应为61人,请求为基层国土资源所增加编制11名。
3、 县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承担着土地统征、土地储备、拆迁安置和土地利用置换工作,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工作;随着我县三化进程的加快,我县土地统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同时,受5.12地震和7.18暴雨影响,我县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我局为保证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专门配备了工作用车2辆,然受编制制约两名司机均由系统干部兼职,目前两名司机均已年界50岁,为确保两项业务正常开展和行车安全,恳请新增工勤编制2名。
4、汉政办发〔2011〕140号明确我局领导职数5名(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而我局现有领导职数6名,申请增加领导职数1名。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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