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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轨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2023-03-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铺轨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5标段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2总则

1、轨道施工前,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条件和施工机具等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则要求,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2、轨道工程宜采用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各种轨道器材均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规定。特定的轨道器材应按设计规定的要求办理。

4、轨道施工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除按本规则要求执行外,还应制订单项的安全操作细则。

5、轨道施工现场应禁止非施工人员和外部车辆通行。施工单位应在各通道口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必要时应派人看守。 6、工间休息时,应将料具妥善放置在工程行车线限界以外。施工人员严禁在轨道上、明桥上、易坍塌处等地方坐卧休息。 7、施工人员上下班时,严禁在已开通的新线上行走。 8、施工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扒乘列车。

9、轨道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负责人后方能施工。 10、轨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除应按本规则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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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凡参加轨道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则,并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

1.3轨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 1.3.1一般规定

1、轨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宜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当用人工时,应组织足够的劳力,选用适当的工具,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

2、轨料应按制定的场地分类堆放,堆码稳固,不得压伤轨料和侵入限界。

3、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必须立即停车整理加固。未经整理加固,严禁继续运行。

4、轨料装卸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道路通畅,夜间装卸应有照明。

5、轨料堆放、装卸和搬运时,施工人员应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6、轨料卸车时,施工人员在列车未停稳前,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它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时,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附近,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

7、随车装卸人员应乘坐在单独载人,四周有栏杆的平板车或轨道车内。车未停稳,严禁上下。 8、车辆行走时,严禁装卸轨料。

9、装运超限轨料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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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轨料堆放

1、钢轨采用立放或扣放堆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基层及各层之间支垫平稳;

⑵向上每层收台尺寸不宜小于一个轨底宽度;

⑶扣放不宜超过6层,如场地限制需加高堆码时,应加强支垫;

⑷在行车线两侧堆码时,应有临时支挡和捆绑措施。 2、预应力混凝土枕堆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枕垛与所装卸的轨道基本垂直; ⑵堆码高度不宜超过6层,上下保持同位;

⑶每层间在承轨槽处用小木方等支垫,支垫物顶面高出挡肩或螺旋道钉顶面20mm;

⑷地面应找平夯实,支垫稳固,必要时可铺设木枕或用浆砌片石、混凝土等砌筑支垫平台。 1.3.3人工装卸、搬运钢轨、轨枕

1、钢轨装卸、搬运必须使用轨钳、拉轨钩绳、翻轨器和撬棍等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搬运或放在肩上扛运;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抛掷。

2、钢轨翻面应使用翻轨器。如用撬棍翻面,应由熟练的施工人员操作。

3、采用滑行方法装卸钢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滑行轨安放稳固,坡度适当;

⑵装卸长12.5m钢轨用滑行轨不少于2根,长25m钢轨用滑行轨不少于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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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拉轨人员行走的道路平整无障碍物,并由专人统一指挥,速度一致;

⑷每次卸下一根钢轨后,及时搬开,以免互相碰撞,弹跳伤人。

4、钢轨抬运应使用牢固的绳索。抬运时,每人担负的重量不得超过60Kg,并由专人叫号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5、抬运钢轨的跳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坡度不陡于1:3,两端放置稳妥; ⑵厚度不小于65mm; ⑶宽度不小于400mm;

⑷表面有防滑设备,冬季施工要扫雪除冰、加强防滑设施; ⑸跨度大于4m时,中间加支撑。

5、轨枕卸车,近处不得站人。车辆如需移动,应事先与车上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并检查线路上有无障碍物 1.3.4人工装卸道碴

1、道碴装卸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用音响信号进行指挥。 2、装卸道碴应将车门挂牢,所搭跳板应符合规定。 3、分段卸碴时,车上道碴应左右匀称下卸,防止卸后车辆偏载脱线。

4、装卸道碴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坐于车帮上和两头端板上,严禁站、坐在两车之间。

5、装卸完的道碴列车应将车门关牢,插好插销,清理好轨面和轮缘槽。所卸道碴其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0.81m,堆码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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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300mm。装道碴时散落的道碴,也应清理达到上述规定。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可将列车拉出装卸道碴地点停车,确认无脱线后,方可开车。 1.3.5单轨车、小平车和轨道车的使用

1、使用单轨车或小平车时,必须按照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护。

2、单轨车和小平车不得在夜间或降雾、暴风雨雪天气使用。 3、使用单轨车应有专人负责,同时应配有足够的随车人员,以便来车时能及时撤到限界以外。在双线地段应在外股钢轨行走。 4、使用小平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使用证、经施工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负责使用;

⑵配有足够的随车人员,以便来车时能及时将小平车撤到限界以外;

⑶小平车具备制动装置及两个以上的止轮器; ⑷使用负责人随带音响信号、信号旗等; ⑸走行限速5Km/h;

⑹任何时候操作人员不得手离小平车,不得在车前拖拉行走; ⑺数辆小平车同向运行时,两车间距不小于20m; ⑻在陡于6‰的下坡道上,不得运送轨料。 5、单轨车和小平车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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