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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门格尔的经济改革思想

2024-04-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经济与发展

试论门格尔的经济改革思想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孙淑彬

摘要:以经济改革思想为线索,卡尔·门格尔的理论体系构成了历史学派和古典学派对立之外的第三极。对于经济分析的逻辑起点,门格尔与古典学派殊途同归,主张在理论经济学中以经济人的自利假设作为理论分析起点。对于经济改革的理论指导问题,门格尔则基于社会现象之无意图后果的洞察,指出斯密学派以唯理主义的因果理论评价经济现象的局限性,主张以发现真实的经济理论作为规避手段。这一真知灼见同样适用于新古典经济学。

关键词:门格尔;经济改革;自利;无意图后果

学界通常认为,边际革命奠定了经济学与伦理学相互分离的传统。这种分离把经济学系统导入工程学的轨道,并取得了富有成效的理论成就。然而,这些理论对经济改革的实际指导效果却毁誉参半。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国内经济伦理学研究的逐步升温,正是试图理解并改善这一后果的一种学术努力。本文则试图从经济思想史角度展开努力,回顾边际革命创始人之一卡尔·门格尔的经济改革思想,为理解经济学理论与经济改革之间的关系提供有益借鉴。

一、门格尔关于经济学研究的基本主张卡尔·门格尔(1840—1921),奥地利学派创始人,经济学边际革命发起者之一。门格尔生平著述不多,主要有《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以下简称《原理》)、《经济学方法论探究》①(1883,以下简称《探究》)、《德国国民经济学的历史主义谬误》(1884)以及数篇论文。

门格尔认为,最宽泛意义上的经济科学面临三大任务——历史的、理论的和实践的,分别对应三大类分支科学:第一类是有关经济的历史性科学(历史学)和统计学,第二类是理论经济学,第三类是国民经济的实用性科学,包括经济政策和财政科学。因此,门格尔计划将其经济学思想体系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论部分,所处理的问题正如序言所述的是产生经济活动的一般条件、价值交换、价格和货币……第二部分要探讨利息、价格、地租、收入、信用和纸币;第三部分则是应用部分,即生产和产业理论;第四部分则讨论了对现行经济体制的批判和经济改革的各种建议。”[1]其中,《原理》只是门格尔原本计划的四卷本中的头卷,其余三卷则因种种原因未能完成。不过,门格尔在《原理》中详细呈现的“主观价值以及个人感觉”[2]在理解经济现象中的基础性地位,及其对时间、知识、过程以及社会无意图后果的分析,成为其后继者汲汲获取的金矿;门格尔在《探究》中对原子式分析方法和主观因素的基础性地位做出的杰出辩护,则进一步为奥地利学派奠定了牢固的方法论基础。

具体而言,门格尔首先在《原理》中严格明确了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象。门格尔认为,

经济活动的对象是经济财货,因为经济现象的根源是稀缺性,这种稀缺性促使人们“要用最合理的方法,将所能支配的享乐资料的一定量,尤其是所能支配的生产资料的一定量,用于自己欲望的满足”[3]

,以这种稀缺条件下合理安排欲望满足为目标的人类活动总体就是人类的经济。由于经济活动旨在于特定经济情势下“以尽可能经济的方式”满足我们直接的物质需求[4]

,经济人的自利心因其经济性而成为恰当的演绎起点。

对于经济理论的特征,门格尔相信,经济生活现象具有独立于人类意志的规律性,并认为理论经济学是致力于发现这种规律的精确科学,其所研究的“只是人类为满足其欲望而展开预筹活动的条件”[5]。在“说明经济生

活现象亦如自然现象那样严格受制于其规律”

[6]

时,应“努力使人类经济的复杂现象还原成可以进行单纯而确实的观察的各种要素,并对这些要素加以适合于其性质的衡量,然后再根据这个衡量标准,从这些要素中探出复杂经济现象是如何合乎规律地产生着。”[7]

上述洞见促成了《原理》的两大任务。“我们所特别注意的,是关于生产物与其生产要素的经济现象间的因果关系的研究。我们之所以如此,为的不只是要在统一的观点之下,确定一个可以统括一切价格现象(从而利息、工资、地租等)的价格理论;而且还为的是要对于那些从未被人充分理解的其他许多经济现象,加以扼要的阐明。”[8]

前一任务实际上将经济学与伦理学等其他非经济因素相分离,而后一任务则蕴藏着门格尔独特的经济改革思想。

二、门格尔的经济改革主张

门格尔的经济改革思想主要体现为从起源问题着眼理解经济现象的主张中。关注经济现象的起源问题是门格尔的理论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门格尔先在《原理》中提出了关于交换现象和货币现象的起源理论②,于后又在《探究》中对社会现象尤其是经济现象之无意图后果性质进行了专门分析。在门格尔看来,起源问题为完整地理解现有的一般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必须,而后者是正确评价现行经济体制乃至提出适当的经济改革建议的前提。门格尔指出,社会制度有两种起源,一种是社会共同体有目的地进行集体活动的结果,另一种是社会成员为着个人利益而分别努力的预料之外的产物;而后一种更可能是社会成形之初的主要方式。在各个制度的后续发展中,尽管有意识的公共权力越来越多地介入社会状态,但有着有机起源的制度并没有丧失其有机的性质,而是得到延续和调整,形成了目前个人目的和社会目的两种力量共同作用的一系列制度。这些产物的性质决定了其不适合通过斯密学派坚持的唯理主义的因果理论来解释,这种方式因不能理解其有机性质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而很可能导致废除“那些已被事实证明颇具价值的东西”的鲁莽主张,导致“有机发育成形的经济解体”,从而适得其反[9]。对于这类“社会有机体的构造物”,正确的理解方式是精确的研究方法:一则通过直接考察社会有机体来厘清其整体性的特殊性质,二则对这些构造物起源和运转状况做出精确解释。门格尔认为,第二点才能解决理论经济学最重要的问题,即“在很高程度上造福于社会之福利的种种社会制度如何形成的问题,这些制度经常对于社会福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它们却并不是共同体之社会性活动的产物……如何才能得到对于这些现象的本质及其变动的全面理解?”[10]不同的理解将会导致不同的结论、不同的改革主张。斯密及其追随者理论的典型特征“是一种比较偏颇的唯理主义的自由主义,它不无鲁莽地要求废除现有的东西,废除那些从来没有被充分理解的东西”[11]。值得指出的是,门格尔上述主张以研究经济学的实在论哲学为前提。门格尔相信社会现象存在着简单的本质或基本要素以及说明这些要素的“规律、结构或关联”[12],而精确规律就是刻画这种普遍联系的命题,是严格普适的。正因为社会现象存在这种不随历史变化而改变的本质和规律,我们能够通过原理的演绎发现某一现象的起源,并借此认识该现象的本质。这种对某一现象本质的认识构成理解更为复杂的现象的垫脚石。要言之,对现象本质的分析是整个门格尔经济学体系的基石,由此发现的真实的经济理论,被门格尔视为避免以斯密学派的因果理论指导经济改革的不可欲后果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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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发展

三、门格尔的理论检验主张

既然真实的经济理论是规避经济改革中唯理主义取向的根本途径,那么就必须回答经济理论的检验问题。对于前人的见解,门格尔主张“须不惮加以检验,不惮从学说证之于经验,不惮从人类思想证之于事物的本质”。门格尔实际上提出了两种对理论进行检验的方法:其一,解释某一经济现象的理论必须毫无例外地适用于一切可观察的经验,否则就可予反驳。其二,从本质要素着手发现适于某一现象性质的规律,继而根据这种规律理解复杂的经济现象。在两种检验方法中,经验起着不同的作用。

一方面,经验可直接用于检验理论。门格尔相信经济现象中存在严格普适的精确规律,因此,但凡一个理论或规律有未能覆盖的经验,则这个理论就是可反驳的。“在经济现象中,大部分重要现象不能统摄于研究这种现象的科学的一般规律之下,这自然是这个科学应该加以改进的明证。但我们却并不能以此作藉口而认为必须找出一个尽善尽美的辅助方法,以使一组现象与其余一组性质基本相同的现象区别开来,并替这两组现象分别树立一个特别最高原则。”[14][13]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律“具有某种可以先验地知晓的特有属性”[17]。在门格尔那里,无论是关于精确规律和理论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明确主张,还是通过个人目的和努力来理解社会现象的分析努力,以及把现象和事物本质的研究作为分析起点的坚持,无不“弥漫着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气质”。相较于其后继者,门格尔明显更忠实于亚里士多德传统:门格尔的先验论观点是反映论的,即认为获得“关于实在本身的直接先验知识是可能的”[19],先验的范畴(本质和基本的结构或规律)不是人之心智创造的产物,不是由人随意决定的,而只能通过我们的理论工作予以发现。因此,门格尔强调把复杂的经济现象还原成基本要素时,这些基本要素需“可以进行单纯而确实的观察”[20],并把这一点视为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优势:

“对于自然现象的精确的理论性解释必须被还原到终极的要素:‘原子’和‘力’。这两者都不是经验性的……由这一点,产生了精确解释自然现象时所面临的异乎寻常的难题。在社会科学中则是另一番情形。在这里,我们的分析的终极的要素是个人及其努力,这两者都具有经验性质,因而,精确的理论社会科学相比于精确的自然科学,反倒具有很大的优势。‘自然知识的局限性’及由此给关于自然现象的理论理解带来的难题,对于社会现象领域中的精确研究,实际上是不存在的。”[21]

四、结语

在门格尔创作的年代,历史学派的信念在德国正当盛行,认为经济学中没有普适的绝对规律,并致力于“把政治经济学转变为一种研究各国经济发展的学说”[22]。门格尔的信念与理论主张恰相反照。门格尔基于经济问题的稀缺性,主张在理论经济学的范畴内摒弃与经济无关的其他因素,以经济学的自利假设为演绎起点,与历史学派所抨击的古典经济学殊途同归。然而,对于如何进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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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门格尔又基于社会现象的无意图后果的洞察,指出了斯密学派以唯理主义的因果理论指导经济改革的弊端,并主张以发现真实的经济理论作为规避手段。遗憾的是,发端于边际革命的新古典经济学虽肯定了门格尔对现代边际效用理论的开创性贡献,却并未重视他在经济改革问题上对唯理主义因果理论局限性的揭露。重温门格尔的经济改革思想,既有助于我们理解推进经济改革的复杂性,亦有助于我们反思援引新古典经济学指导经济改革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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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格尔实际上提出了一种筛选理论的标准,其首要要求即对全部经验严格普适。这一主张与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观点截然不同[15]: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经验证实的作用是确定理论的适用边界,当经验与理论不一致时,只能表明理论被错误运用或理论存在不足,而不意味着理论是错的,他们“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是否存在证明一个理论是错误的什么方法这个问题”[16]。另一方面,经济理论的起点须符合普遍经验。门格尔赞成亚里士多德主义方法,这种方法认为科学的任务是“研究主宰着某些本质或范畴之间的关联的定性规律”,且这些规

1此系姚中秋基于1996年英译本翻译的中文题目,德语对应的译名为《对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的方法的研究》。2门格尔在《探究》中还分析了法律和国家的起源,可参见附录八《法律的“有机的”起源》和第145-147页“若干其他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起源”小节。(上接第16页)摊比例、报酬支付方式与标准以及社保的缴纳等等。

三、结论

总而言之,电网公司要重视经济法律风险管理,将其纳入到该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中,促使经济法律风险管理成为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有力保障。电网公司要构建起完善的经济法律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对关键风险点的控制,最大程度规避风险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维护公司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严文枫.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以广东省Q供电局为例[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 2016.[2]郑思佳.电网企业经济法律风险管理问题探究[J].时代金融,2016(3):103-104.[3]林中海.N电网公司电力营销风险控制研究[D].海口:海南大学,2016.[4]康少坡.新形势下电网企业依法管理措施浅析[J].人才资源开发,2015(11):127-128.[5]倪月江.加强电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4):81-82.准的要求,加强用工管理,防止出现混岗的情况。针对劳务派遣的风险问题,电网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防控:对所有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以职代会讨论的形式,对辅助性岗位进行确定,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同时,电网公司应当要求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人员之间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务合同,并做好相关的审查工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此外,电网公司在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协议时,应在条款中对如下内容加以明确:工伤处理方式及费用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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