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AcademicJournalofShanxiProvincialCommitteePartySchoolofC.P.CJun.2010Vol.33%No.3
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居民参与
杨孝艳,张勇刚
(中国矿业大学,江苏
徐州
221008)
〔摘要〕居民参与在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有助于推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有助于解决政府管理危机,有助于确保公共政策的有效运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参与发展不平衡、参与渠道不畅等问题。完善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居民参与可以从三方存在参与广度与深度有限、
面进行:一是大力培养和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社区居民参与的组织体系;三是在法律中明确社区居民的参与权利与参与程序。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居民参与;居民
〔中图分类号〕D62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203(2010)03-0065-03
所谓居民参与,是指居民以个体或群体身份参
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这是一个贯彻民主理念的过程,是在基层问题上锻炼居民政治责任感和参与决策的一个过程,是一个群策群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它使每个居民都有为谋取社区共同我国利益而施展和贡献自己的才能的机会。近年来,
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居民参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还应该看到,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还处于初级阶段,严重制约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进程,社区居民参与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区管理顺利推进的“瓶颈”。因此,对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进行探讨是非常必要的。
一、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的意义(一)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有助于推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民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必须大力发展民主。但是,只有通过“公民不断的参与”方能保证社会运作真正由人民主宰。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实现民主的程度,同其成员参与的广度、深度及范围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主化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
〔收稿日期〕2010-04-15
公民参与不断扩大和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一个国
家公民的参与程度和水平越高,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就越高;反之,如果一个国家公民的参与程度和水平较低,那么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就会较低。城市居民作为公民的一部分,他们的参与程度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民主化进程,事关城市社区管理的成
第一,居民通过参与活动可以得到锻效。具体来说:
炼,提高他们的参与能力,强化他们的权利意识和利益观念,从而能更好地行使个人的民主权利,这是推动民主化进程的基础。第二,居民参与可以监督社区干部的行为,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社区干部在推动城市民主化进程中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人无完人,他们在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时候不可能做得十分周全,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居民通过广泛参与可以及时发现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并帮助他们及时改正,使他们在处理城市社区公共事务时更能以居民利益为重。
(二)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有助于解决政府管理危机。从目前来说,我国各级组织在管理上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也不例外,一般都是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来实现对社区的治理。但是,我们应该看到
〔作者简介〕杨孝艳(1984-),女,山东临沂人,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
张勇刚(1983-),男,山东临沂人,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7级硕士研究生。
65政府不是万能的,在很多事务上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过分依赖它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因为政府官员也是“经济人”,他们也要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近年来,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即使政府官员能够做到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一切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中心,也会受到众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能做到使每个群众的利益都得到满足。要想解决这一问题,真正达到社区管理的理想境界,就必须引入新的管理体制,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来,这对于解决政府管理危机大有裨益,从而也可以推动社区自身的发展。(三)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有助于确保公共政策的有效运行。首先,居民参与有利于确保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一项科学的公共政策至少要符合三方面的要求:一是目标导向性,即公共政策必须以解决公共问题,维护或增进公共利益为目标;二是社会可行性,即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可以得到社会较为广泛的支持和认同,同时,公共政策的执行不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经济效益性,即公共政策尽可能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产出,形成最佳的投入产出比。居民参与政策制定的基本动机是为了解决社区公共事务决策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无疑具有目标导向性。居民的参与可以实现居民与政府间的信息交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提供关于政策问题的丰富信息,使决策机关最大限度地集中广大居民的智慧,有利于决策机关确立政策目标,设计和确立政策方案,并对不合理的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减少决策上的失误,保证政策的社会可行性。另外,居民亲自参与制定的政策,执行起来会相对容易,可以降低政策执行中的成本,从而以尽可能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使公共政策的经济效益得到保证。其次,居民参与有利于公共政策的实施。由于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居民广泛参与和关注,所以制定的政策一般都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这样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之下制定的决策就更具权威性和合法性。居民对符合自己意愿的政策理解得更为深刻,实施起来就减少了许多阻力,因此也就有利于政策的施行。
二、当前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面临的困境(一)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广度与深度有限。在社区管理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居委会平时几乎不召集居民参加会议,年终也只是邀请一小部分居民代表过来,开个茶话会,通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谈谈下一年的打算,大家不提出什么异议,会66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广度还议在掌声中结束。可见,
是非常有限的。另外,即使居民参与,也主要局限于社区居委会组织的选举、捐款捐物、环境整治、治安
文娱活动等一般性社区活动,对于制订社区整巡逻、
体规划、决定居民群体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普通居
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深度也非常民很少参加。可见,
有限,自然很难保证参与的效果。
(二)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发展不平衡。首
先,表现在居民的年龄、职业、婚姻等基本社会特征方面。从年龄上看,老人、青少年参与多,中青年参与少;从职业上看,不在职居民参与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少;从婚姻状况上看,已婚居民在生活上较未婚居民来说,更加关注和投入到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
表现在居民的社区满意感、社区认同感、中来。其次,
社区参与意识方面。社区居民尤其是中青年的社区认同感和参与意识偏低,由于社区这个概念在我国出现得比较晚,所以大部分居民还缺乏社区意识和社区归属感,再加上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造成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再次,表现在居民所在社区类型、经济水平等方面。新居区的社区居民参与频度最高,其次是老居区和家属区的居民,城乡区的居民社区参与频度最低。经济发达地区或同地区经济较发达居民区的居民参与和经济落后地区或同地区经济较落后居民区的居民参与相比也较多。
(三)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渠道不畅。现在大部分社区居民只有得到社区管理机构的邀请才有机会参与社区事务,如果没有被邀请,就没有机会参与社区事务,更别提参与规章制度的制订了。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其一,社区管理机构和社区成员在社区参与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般来说,都是社区管理机构组织社区事务,如果他们不邀请社区成员参加,社区成员是没有机会参与的。其二,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或公共政策的制定一般是通过社区委员会或社区代表大会、社区议事会等组织的,普通居民很少介入社区公共事务,他们只能通过社区志愿者组织或社区各种专门组织来参与社区非政治性事务。所以,即使居民有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参与的效果自然就大打折扣了。
三、完善城市社区管理中居民参与的对策(一)大力培养和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第一,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来培养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进行宣传教育时必须注意宣传方式。首先,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次,要注意宣传的广泛性,尽量
使各个层次的居民都能接受,可以让那些具有公益意识和能力强的居民骨干来作示范,以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再次,要避免宣传教育方式的单一化,可以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这样容易被更多的居民所接受。第二,可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首先,要培养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和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社区领袖为社区服务,在社区当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树立正确的互助意识;其次,要培育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让社区居民有一种社区意识,把个人利益与社区紧密地联系起来;再次,要培养民主与宽容的社区氛围,它是志愿者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认同机制,是志愿者行动所必需的社会性基础设施。
(二)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社区居民参与的组织体系。第一,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可以逐步实现部分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向社会中介组织的转制,对那些本来承担着中介组织职能却隶属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进行改革,把那些直接从事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的事业单位,转变成非营利性组织;培育和发展现有的社会团体,注意调整社会团体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包括资金、项目、场地、税收等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优惠政策加以保障,鼓
加强社区励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第二,
生活中的居民自治。改变现有的街道与居委会的关系,变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居委会的干部要真正做到为社区居民着
想,完善居委会的管理体制;除了居委会之外,在社
区中还有居民区党总支、居民区党支部、居民小组、居民代表会议等各种组织,也要对这些组织机构进
加强,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行完善、
(三)在法律中明确社区居民的参与权利与参与
一切社会治理都要以法律作保障,以程序。在我国,
制度为准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也不例外,社区居民的参与要有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作保障。第
一,法律应明确社区参与的主体及主体的权利。社区参与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团体,对于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哪些事项能参与,哪些事项不能参与,都要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避免引发
第二,法律应明确具体的参与程序。应制定一矛盾。
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参与程序,对于什么时候议事,什么时候实施,居民该怎么办,居委会要怎样做,有建议或者意见应怎样提等都要有详细规定。
〔参考文献〕
〔1〕雷洁琼.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M〕.北京:北京大学出
版社,2001.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3〕马西恒.社区治理框架中的居民参与问题:一项反思性的考
〔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12).察
〔4〕〔美〕理查德·C.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Residents’ParticipationinCityCommunityManagement
YANGXiao-yan,ZHANGYong-gang
(ChinaUniversityofMiningTechnology,Xuzhou221008,China)
Abstract:Residents’participationincitycommunitymanagementplaysanimportantroleinmanagingcommunities
incities,contributingtothedevelopmentofdemocratizationinChina,tosolutionofadministrationcrisesofthegovernmentandtoeffectivelycarryingoutpublicpolicies.Inimprovingresidents’participation,weneedtomakeeffortsinthefollowingrespects:enhancingresidents’awarenessofparticipation,furtherimprovingorganizationalsystemsforparticipation,andtherightofandprocedureforparticipationshouldbemadeclearinlaws.Keywords:citycommunitymanagement;residents’participation;residents
责任编辑梁华林
6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