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后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指南
一、开展消杀工作原则
1. 灾后应尽快开展清污、消毒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先清污后消毒。
2. 现场消毒工作应在消毒专业人员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从事现场清污、消毒人员注意个人防护。
3. 对无消毒指征的灾区外环境,如交通道路、广场、室外墙体等一般以清污、清洗为主,无需消毒处理,防止过度消毒与环境污染。清污所产生的大量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倾倒河中。
4. 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毒工作,特别是污染严重的区域以及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物品、食具等的消毒。如受淹粪厕及周边环境、灾民安置点、医院、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饮用水,餐饮具等。
5. 如遇清污工作一时难以开展情况下也可先行消毒剂消除异味、改善清污工作条件。
6.统一调拨的消、杀、灭药械应有专人管理,做好消、杀、灭药械的集中储存、供应、分发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各类消毒对象消毒方法
消毒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毒知识,或经消毒专业人员指导、培训后开展消毒工作,能了解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正确实施消毒处置。从事现场清污、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1. 环境
对室内外进行彻底的环境清污,改善环境卫生。对遭受灾害的室内外环境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好清淤、清净工作,必要时加入消毒处置工作。一般情况是先清淤、清洗,后消毒,再回迁。室内环境可采用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拭消毒。对于卫生较差的环境应提高消毒剂浓度,视污染程度可提高至2000~5000mg/L有效氯。表面消毒喷洒一般为200~300 ml/m2。
2. 饮用水
洪水退后灾区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
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吃熟食。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
(1) 集中供水点有条件的可使用净水消毒设备进行生活饮用水消毒、供应。需加饮用水消毒剂的供水设施、设备,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时,要求作用30分钟后,出水口余氯量不应低于0.3mg/L。
(2)使用槽车(如消防车、绿化工程用水车、洒水车等)临时供水的,槽车在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3)缸(桶)水消毒处理:若取回的水较清澈,可消毒处理后使用。常用的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泡腾片。每100公斤水投加漂精片或泡腾片1-2片,漂精片需碾碎后加少许水调成糊状
使用,泡腾片可直接投入水、搅匀,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才能使用。如有条件可检测消毒后水中的余氯含氯,在0.3~0.5mg/L即可用。如果余氯没有达到预期要求,可适当地再增加消毒片用量;如有强烈氯臭,可放置较长时间,等余氯降低后再使用。
(4)井水消毒:洪灾后自来水管网系统损坏,井水将成为人们重要水源。应选用未受洪水影响的井水使用,并要求居民要喝凉开水、吃熟食。对受淹的井水启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工作。首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进行超氯消毒;投加有效氯量按以25~50 mg/L计算(如漂白粉有效氯为25%计,则每吨水加100~200克 )。浸泡12~24小时后,抽出井水,在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投入正常使用,并做好井台及周边环境卫生消毒处理。一般井水常用消毒方法有两种,单次投药法、持续消毒法。
a. 单次投药:计算出水量,再根据上述“缸(桶)水消毒处理”方法,或按4g/m3的量将漂白粉溶解后倒入井中,搅匀,消毒30分钟。
b. 持续消毒:取一矿泉水瓶,在瓶底开5、6个0.3cm左右的小孔,瓶内装半瓶左右漂白粉(可视井水多少增减),拧紧瓶口;另取一个空瓶作为浮标,用塑料绳将两个瓶子连好,投入井中,使药瓶能悬浮在距水面约20cm水中,这样可借取水时的震荡,氯液缓慢渗出来持续消毒,一般可持续10天左右。 采用本法消毒,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投加药物,测定水中余氯。
3. 居家用品
家具、卫生洁具、办公用品等清污后,用浓度为500~1000mg/L的有效氯溶液采用冲洗、擦拭、浸泡方式,作用30分钟,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居家墙壁、地面可用浓度为500~1000mg/L的有效氯喷雾或喷洒,至消毒表面明显喷湿即可,作用30分钟。
4. 餐饮具
使用后的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5分钟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剂浸泡后应以清洁水冲洗干净。集中临时避难所、临时安置点公共使用的餐饮具每次使用后消毒。
5. 尸体
(1)动物尸体。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动物尸体应按规定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2)遇难者的尸体。一般及时火化处理即可,但对已腐烂发臭的尸体,在裹尸袋内要适当喷洒漂白粉或其他消毒除臭剂,尸体的包裹要尽量严紧结实,不渗出腐败液体,移运和处理过程中防止污染环境。
(3)尸体清理后场所。已腐烂发臭的尸体清理后场所,可选用含氯制剂产品配制的水溶液喷洒消毒,采用1000~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60分钟。
(4)运送尸体的交通工具。可采用1000~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60分钟。如遇较大量体液等污染的情况,应先采用50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剂去污染后再用前法处理。车辆、工具每次使用后消毒。
6. 垃圾
对于一般生活垃圾无需进行消毒处理,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日产日清。含有腐败物品的垃圾喷洒含有效氯5000~10000 mg/L消毒剂溶液,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病媒生物控制
灾后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常态同期水平时,要及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清理孳生地,辅以药物杀灭;当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常态同期水平3倍以上或有媒介生物性疾病发生时,应以化学防制为主,立即开展消灭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
在没有历史监测资料时,也可采用简易、实用的方法,对蚊、蝇、鼠等开展定期、连续监测。当灾民安置点的蚊类监测灯诱法蚊密度超过15只/灯·夜或人工小时法蚊密度5只/人工·小时,蝇类监测的粘蝇条法蝇密度超过10只/条·天或目测法蝇密度超过1只/ m2时,鼠类监测的鼠盗食率超过10%或鼠迹法鼠密度超过5处/2000m、鼠夹法鼠密度超过1%,建议进行相应的杀虫、灭鼠处理。
1. 灭蝇
(1)加强人畜粪便管理,重点对厕所、垃圾桶、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查和清理,做到及时收集、外运、处理,达到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灭成蝇可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水稀释(如10%高效氯氰菊酯悬浮剂,用水稀释100-150倍),混匀后对垃圾点、厕所等有苍蝇活动场所喷洒药液杀灭成蝇。也可用该药作滞留喷洒,即将药液均匀喷洒于背光、阴凉、雨水淋不到的墙体、植被表面,喷液量以物体表面喷透并有少量药液流出为宜,当苍蝇停落时有触杀作用,持效期可达1个月。
(3)对垃圾场有大量蝇类活动的场所,可以用敌敌畏、环卫乐等药物进行空间喷洒予以杀灭,药物用量按产品标签说明使用。
(4)粪厕在灾后消毒处理时因消毒药剂(如漂白粉)影响,不利蝇蛆生长,如发现有蝇蛆情况,可采用0.5%灭幼宝颗粒剂,按制剂20~40 g / m2,撒布于孳生地表面,长效4周;或用40%杀螟硫磷可湿性粉剂,配制成0.2%药液,每平方米使用1000 ml;即2g / m2制剂,喷洒,速效,12小时内可杀死全部蝇幼。
2. 灭蚊
(1)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除生活污水和各种积水,重点要翻缸倒罐,防止雨天积水;清除各种可能积水的废弃容器,加强废旧轮胎的管理,减少旧轮胎在露天的堆放。
(2)对有大量蚊虫孳生且暂不能填平的水坑或池塘,通常可采用化学防治方法杀灭蚊蚴作为环境治理的补充。如用1%安备杀孑孓颗粒剂,干净水0.5~1 g/ m2,中度污染水1~2g/ m2,高度污染水2~5g/ m2,直接投入水中,不流动的水体持效大于30天,流动水体持效5天。或用40%杀螟硫磷可湿性粉剂,2 g制剂/ m2,喷洒,速效。使用微生物制剂,可以减少对非靶标水生昆虫的危害,对环境更有利,如苏云金杆菌制剂。
(3)灭成蚊可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水稀释(如10%高效氯氰菊酯悬浮剂,用水稀释100-150倍),混匀后作滞留喷洒,既灭蚊也具持效,即将药液均匀喷洒于背光、阴凉、雨水淋一到的墙体、植被表面,喷液量以物体表面喷透并有少量药液流出为宜,当蚊虫停落时有触杀作用,持效期可达1个月。灭成蚊较常用的方法还有超低容量喷雾,包围式灭成蚊。空间喷洒具有速效作用,要选用高效、低毒、易降解的卫生杀虫剂,喷洒时注意药和器械的搭配,超低容量使用高浓度杀虫剂,如用氯菊.烯丙菊兑水稀释10-20倍,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3. 灭鼠
(1)多用器械灭鼠。如鼠笼、鼠夹、粘鼠板等。慎用毒饵灭鼠,当鼠密度很高,或人群受到鼠源疾病严重威胁时,则应在严密组织、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毒饵灭鼠。如有鼠传疾病发生须灭鼠时,须按照特定鼠源疾病的相关要求做好死鼠的收集、处理等。
(2)灭鼠只能用国家登记注册的鼠药,尽可能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凝血灭鼠剂,维生素K1是特效解毒剂。
(3)灭鼠毒饵投放,根据鼠情决定毒饵投放量,毒饵投药,要投放在有效位置上,如投放在鼠洞、鼠路、出入口、转角位等,同时投放位置要尽量选择干净干爽隐蔽的地方。室内沿墙根每10~15 m2投放两堆,每堆约5~10 g,室外沿墙根或鼠道每5~10 m投放一堆,每堆20 g,晚上放,早晨收或用物品掩盖,晚上再暴露,每天检查,按吃多少补多少原则,吃光处加倍补充。投饵结束应收集剩饵,并将其焚烧或在适当地点深埋。卫生部门要做好中毒急救的准备。
(4)鼠尸的处理:统一处理、焚烧深埋均可,但以焚烧为好。深埋处理时应当在填埋时,适当喷洒消毒剂对其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1. 工作人员在消杀药物施药操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手套、胶鞋等,使用对粘膜有害药物需加戴护目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结束应做好个人清洁卫生。
2. 如有发现中毒现象,应及时清除毒物,迅速用清水清洗,并及时上医院就医。
3. 勿过量、超范围用药,以免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污染等负面作用。
4. 食品加工等场所施药时,注意勿喷洒食物及用具等,避免食物污染。对于贵重物品、怕腐蚀物品慎用含氯消毒剂,鱼池等场所勿喷洒、投放杀虫剂。
5. 药物要妥善保管,用后清点数量,并将用后的包装带回,集中处理,以免药物遗漏,而引起中毒或环境污染事件。
6. 每天消杀工作后,应清除残留药液,清洗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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