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塑板幕墙分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友好协调、平等互利的原则,并结合“中集冷链研究院项目2#楼铝合金门窗及铝板幕墙工程”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施工合同承包条例》及相关法律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自愿共同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中集冷链研究院项目2#楼铝合金门窗及铝板幕墙工程。
二、工程地址:青岛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以北科技大道以东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价格组成
一、 工程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幕墙工程施工图为准。 二、 主要内容有: 铝板幕墙安装及龙骨甲安装
甲方提供脚手架、安全网、工作平台及现场施工用电、工人食宿场地。
提供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钻头、切割片等耗材用具。
二、工程承包方式:人工工资包干,铝板幕墙安装人工费130元/平方米;(以实际完工面积计算总工程价款)。
三、安装完毕,由甲方初验。交付青岛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验收及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验收中若有质量问题(不含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安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安全教育,专业作业工人持证上岗,并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按操作规章制度作业,如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一、工程质量:合格
二、验收标准:1、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及规范;2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施工图;3、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效果图。
第五条 工期
一、开工时间:2015年11月 日进场。
二、总工期70天,其中现场施工有效工期总计50天。 三、工期延误:
1、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冰雹、连续雨天、地震、战争、动乱等工期顺延;
2、如因业主或甲方需要书面提出图纸以外的要求,工期顺延; 3、因技术变更,工期顺延;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及时进行工程款支付,工期顺延。
第六条 承包方式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只包做工。
二、合同生效后,工程造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第七条 合同工程款的支付
一、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设计装修图纸施工;2、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设计效果图施工;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不能违反强制规范;
二、付款办法:铝塑板安装完工时付总造价的90%;余下工程款的10%待该工程分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本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公证与否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结算、支付清本工程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款项后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