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集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系统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中提及的资产生命周期包括资产购置、验收、调拨、维修、报废及处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属下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集团总裁办为集团系统资产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集团总部各中心、部(室)、属下各单位行政人事部为资产管理部门,设立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资产管理部门:
(一)负责资产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审核处理及实物管理;
(二)负责资产台账管理,含资产管理系统的操作(以下简称“SAP系统”);
(三)负责资产入库验收;
(四)负责日常仓库管理及资产盘点: 二、财务部门:
(一)负责资产生命周期各环节的账务管理; (二)负责资产报废及处理时财务信息的提供; (三)负责资产财务台账的提供; 三、材料公司、各单位采购部; (一)负责资产购置及验收;
(二)负责资产保修期内的维保修办理; (三)负责已报废资产的变卖处理;
1
四、信息化中心:
(一)负责集团系统信息化工作使用的软硬件资产管理; (二)负责SAP系统的配置开发及系统维护; (三)负责SAP系统应用的监督检查; 五、资产使用部门:
(一)负责资产验收、资产标签粘贴、资产日常管理; (二)负责资产台账建立; (三)负责资产保修期外的维保修。 六、公司相关资产责任分析(附件5)
第三章 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信息化工作使用的硬软件。资产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凡是为生产经营管理而购置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都属于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
(一)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可重复使用的物品。
(二)低值家具类、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娱乐用品、技术图书资料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洁用品、日用品、文具、办公耗材等。
四、信息化工作使用的硬件和软件等资产。
第四章 审批流程
第六条 资产审批流程按《恒大集团资产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目录》(附件1),运用信息化平台进行资产审批工作。
2
第七条 资产购置
一、申购、配置资产时,资产使用部门按照《资产共享标准》(附件2)的要求填报数据,资产管理部门严格审核。
二、资产使用部门提交《资产购置审批表》,按相应权限报批。 第八条 资产入库
资产使用部门验收→申购单位提交《资产入库单》→使用部门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更新台账→使用部门粘贴资产标签。
第九条 资产调拨
资产调拨需求部门提交《资产公司内/公司间调拨单》→资产调拨双方给予意见→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相关部门执行并更新台账。
第十条 资产报废及处理
一、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申请报废的资产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无修复价值的;②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③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的;④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二、资产报废需求部门提交《资产报废及处理登记表》,按相应权限报批。
需求部门发起流程→专业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给予意见→报相应管理权限领导审核→资产购置部门询价→资产管理部门处理→财务部门收缴款项确认→相关部门执行并更新台账。
第十一条 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资产使用单位提交《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财务及资产管理部门给予意见→报相应管理权限领导审核→财务部门收缴款项确认→相关部门执行并更新台账。
第十二条 资产维修
资产在保修期外出现故障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安排维修,由此产生的工料费用由资产使用部门提交《资产维修审批表》申请支付。
资产使用单位发起流程→专业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给予意见-→报相应管理权限领导审核。
3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搬迁其他单位资产。员工发生岗位变动,原单位资产管理员须落实其资产的移交。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全集团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与财务、监察单位等相关部门组成盘点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集团的资产盘点、通报及整改,要求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各单位如有资产遗失、损坏、被盗,须在发现之后24小时内提交赔偿审批流程,视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相关责任人按资产净值赔偿,如有隐瞒不报,按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或开除处理。对于由不可抗力造成的遗产、损坏、被盗,由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处理意见,报本单位一把手审批后,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赠品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移交资产管理部门,资产闲置达半年以上的须报备资产管理部门合理安排。
第十六条 除因调动、离职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专(兼)职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化请及时联系集团总裁办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化中心。 第十七条 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由总裁办上报直管副总裁给予各级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领导问责、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因外事、会务、拍卖、自购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古董、字画、玉器、金银器、瓷器、陶器、漆器、酒品、工艺品等重要资产及全国性材料物资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负责解释。
附件1:恒大集团资产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目录
4
附件2:资产共享标准 附件3:资产台账 附件4:资产标签
附件5:公司相关资产责任分析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