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管理理念,及时宣贯国家及各级政府、安监机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宜州热电相关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于荷花
副主任:任新
委 员:夏积元 曹胜利
朱全举 杨 军 王宏力 卢 军 孙镇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HSE(安健环)部。
办公室主任:朱全举(兼)
办公室成员:刘 毅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的非常设机构,不代替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事项。
2.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实行风险预控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实现清洁生产。
4.积极推行和持续改进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5.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组织和指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后期处置,按照规定组织事故调查。
6.组织、协调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
7.保证安全费用、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协调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3.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4.定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2.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临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3.根据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可列席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部门每季度应向安全生产委员会简要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年初报告上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和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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