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校
学生实验守则
一、 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教师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知道进行实验
二、 认真做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了解试验中需要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预习不充分的不能参加实验。
三、 实验准备完毕经指导老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 实验中要独立思考,细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提倡求是精神吗,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五、 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气及有关消耗性器材、药品;如遇事故,应立即断开电(气)源,报告教师和实验技术员。
六、 实验中要爱护实验设备,不动用与自己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各类药品。
七、 实验结束后,须经教师检查实验记录和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等,并将所用器材安放妥当,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 实验中有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工具者,均要检查原因,填好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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