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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与管理措施

2021-11-0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分包计划与管理措施

本工程所有项目施工原则上均由我公司自行组织,特殊情况需分包时,分包单位将一并纳入我公司施工管理之中,并不因工程分包而免除或削弱我公司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方面的承诺和责任。

1、分包单位的选定

(1)严格按照我公司IS09001质量体系文件中关于分包单位的选择、评定、控制的各种办法管理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选定前须报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

(3)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我公司积极予以配合,纳入现场管理体制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2、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配合措施

为保证分包工程处于受控状态,特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解决在施工中需与设计协商解决的问题。

(2)开工前要求分包单位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提供切实可行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责成分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实施性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保体系,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3)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分包单位“自检”和总承包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

(4)分包单位进场前均与总包方签订总、分包合同,任何分包单位的失误,均视作总承包的工作责任。

(5)执行总承包方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分包施工单位予以监控,确保产品达到优良。总承包方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分包单位工作的失职、失误均视为本公司的工作失误,因而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6)专人负责分包单位管理,对安全、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

(7)责成分包单位所选定的设备、材料必须在事前征得发包方代表和总承包的审定。

(8)我公司将组织指挥各分包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地进行作业生产,协调施工中产生的各类矛盾,以合同中明确的责任,来追究贻误方的责任。

(9)总承包方不断加强对各分包施工单位的教育,提请分包单位增强员工对产品的保护,做到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完工产品对发包方负责,使产品不污染、无损伤。

(10)按总进度计划指定的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制订、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11)由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生产协调会,必要时随时现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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