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独立的地下建筑土地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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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会学习》2012年第04期
转让独立的地下商业街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天津市 王丽红) ★在线专家: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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