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制度)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兼)职卫生人员负责老年人保健工作。
2、以热忱的工作态度、通俗易懂的语言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3、对管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4、对于农村及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心理慰问。
5、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6、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纳入相应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的指导。
7、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8、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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