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Ⅰ 教学内容
导 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要求学员了解本课程的研究对象及有关知识,为学习以后各章打下基础。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概述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是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是一门方针政策与业务技术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它包括下述内容: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也即商品交易的各项交易条件,是买卖双方当事人买卖特定货物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些条款主要包括:
1.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
2.贸易术语和商品价格;
3.货物运输及货物运输保险;
4.货款的收付;
5.争议的防止和处理,包括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
(二)与各项合同条款相关的知识。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四)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贸易方式。
(五)与上述内容有关的法律、规则、惯例、各国特别是我国的政策规定。
本课程就是以国际货物买卖为对象,以合同条款为重点,具体介绍买卖合同的内容 以及订立和履行的基本环节。
二、本课程所处的地位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及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及规则,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种:
一、有关国家的国内法
不同的国家往往对同一问题的有关法律规定不相一致,产生“法律冲突”。
国内法中往往规定了冲突规范的方法,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非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二、国际贸易条约
重点介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三、国际贸易惯例
(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简介
重点介绍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一、出口交易前的准备
二、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三、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二篇 合同的标的
【教学目的和要求】
要求学员通过本篇学习初步掌握各国有关买卖标的的法律规定,合同中对标的规定的方法和有关知识。
【教学内容】
第一章 货物的名称与品质
一、在合同中约定品质的方法有:
(一)凭实物表示
1.看货成交
2.凭样品买卖
(1)凭卖方样品买卖中卖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2)凭卖方样品买卖中卖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二)凭文字说明表示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表示
“良好平均品质”(F、A、Q)的含义和用法。
2.凭牌号或商标
3.凭产地名称
4.凭说明书和图样
二、订立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章 货物的数量
卖方违反数量规定的法律后果。
一、度量衡制度
国际贸易通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公制、英制和美制,此外,还有国际单位制。
我国对外贸易中对度量衡的有关规定。
二、数量的计算
(一)计量单位
(二)重量的计量方法
1.按毛重; 2.按净重; 皮重的计算方法有: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习惯皮重、按约定皮重等四种; 3.按公量; 4.理论重量; 5.法定重量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按重量计量或计价,而未规定计算重量的方法时,
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
三、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一)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有的也规定确定数量的方法。
(二)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的规定方法和注意问题。
“约”数的使用。
第三章 货物的包装
货物按有无可分为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
一、货物包装的分类
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种。运输包装又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包或集装袋。
二、运输包装的标志
(一)运输标志
(二)识别标志通常包括货物名称、货号、毛重、净重、包装尺码、产地等。
(三)指示性标志
(四)警告性标志
在销售包装上也有各种标记。
三、中性包装、定牌和无牌的含义及其运用。
四、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第四章 商品的追加服务
一、追加服务的种类
二、机电产品买卖合同中有关追加服务的规定
第五章 贸易术语
【教学目的和要求】
贸易术语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要求学员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各种贸易术语、特别是一些主要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运用。其中着重了解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几种主要术语的解释。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含义和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的作用。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
(一)《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
该规则只对CIF作了解释,但其解释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该定义对Ex Point of Origin, FOB,FAS.C&F,Ex Dock等六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对FOB合同有独特的规定。该定义在美洲地区有一定影响。
(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该通则由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订,曾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进行过修订和补充,是使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最近一次修订的版本定名为《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1990年通则》和《2000年通则》对十三种贸易木语作了解释,并将其分为E、F、
C、D四个组。
E组为启运术语,是指卖方在他的货物所在地(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他的交货义务。只一个术语。EXW,EX WORKS …named place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为运费未付术语,都是由买方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台同并指定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运输工具,即完成交货义务。该组包括三种术语:
FCA,FREE CARRIER…named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为运费已付术语,按C组术语,卖方均须负责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到达合同规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正常运费,其中CIF和CIP条件下的卖方尚须负责投保货物运输险并支付保险费。该组包括四种术语:
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为到达术语,卖方须负责把货物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并负担货物交到该地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该组包括五种术语: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O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ace of destination (已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了解《通则2000》与《通则1990》的主要区别。
第二节 几种主要的国际贸易术语
一、适用于海上运输或内河运输的贸易术语
(一)FOB
按照《INCOTERMS 1990》和《INCOTERMS 2000》的解释,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
按FOB条件订立合同,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1.装船的概念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2.买方的派船责任;
3.装船费用的负担与有关的术语变形,如FOBS,FOBT,FOBST, FOB Liner Terms (或FOB Berth),FOB under Tackle等;
理舱费和平舱费的含义。
4.《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对FOB的解释。
(二)CIF
按照《INCOTERMS 1990》和《INCOTERMS 1990》的解释,CIF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
按CIF条件订立合同,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1.保险险别与保险金额;
2.卸货费用的负担与有关的术语变形:如CIF ex ship’s hold; CIF landed, CIF liner terms等。
(三)CFR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与《INCOTERMS 1980》以前的版本均称为C&F。
CFR与CIF不同之处仅在于:按CFR条件成交,卖方不负责办理投保手续和支付保险费。除此之外,其他的买卖双方应分别承担的义务与CIF相同,凡CIF合同所涉及的问题,除有关保险的以外,CFR合同也同样存在。但卖方应该特别注意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二、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贸易术语。
(一)FCA
按《INCOTERMS 1990》和《INCOTERMS 2000》的解释,FCA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
(二)CPT
按《INCOTERMS 1990》和《INCOTERMS 2000》的解释,CPT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责 任。
(三)CIP
按《INCOTERMS 1990》和《INCOTERMS 2000》的解释,CIP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
第三节其他贸易术语
了解国际商会《INCOTERMS 1990》和《INCOTERMS 2000》解释的EXW FAS DAF DES DEQ DDU DDP等七种贸易术语的含义以及对买卖双方主要义务的规定。
第四节 贸易术语的运用
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都希望选用对自身有利的贸易术语。因此,要根据形势、任务和政策的要求,结合我方的经营意图,充分考虑运输条件和货源情况,运价动态、港口因素与风险程度合理地选用。
第六章 商品的价格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员了解掌握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基本原则、计价货币的选用和买卖合同中价格条款的规定方法以及佣金、折扣的计价和支付等知识。
【教学内容】
货物的价格,一般是指买卖货物的单价。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价格条款应包括
四个内容,即计价单位、计价货币、单位价格与贸易术语。
第一节 商品价格的确定
商品价格是最重要的交易条件。价格的确定一般需经三个步骤∶第一,确定基本价格;第二,根据交易条件或其他具体情况对基本价格进行调整;第三,通过商务谈判确定最终价格并在合同中订明。
一、确定基本价格
确定基本价格的方法有多种,最常用的是成本加成定价法。该法是将商品出口总成本加上预期利润后算出出口商品的FOB总价。
出口总成本=出口商品进价(含增值税)+国内费用+出口税-出口退税收入。
上述FOB价加上运费后可得出CFR价,再加上保险费后可得出CIF价。
二、进出口经济效益的核算
(一)进出口商品盈亏额和盈亏率
出口盈亏额=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外汇净收入(FOB净价)×人民币汇价买入价
出口盈亏率出口盈利(或亏损)额×100%出口总成本
(二)换汇成本
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折成美元)
三、价格的调整。
(一)调整价格的一般原则
在确定基本价格之后,还应根据国别地区政策、企业的购销意图、市场行情的变化、竞争者的价格以及合同中的其他交易条件对价格进行调整。许多交易条件如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商标、运输方式、交货期、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对商品的价格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折扣与佣金。
1.折扣(Discount)。折扣的表示和计算方法。
2.佣金(Commission)
(1)佣金的表示
(2)佣金的计算
第二节 合同货币的选择和使用
选用哪种货币,应考虑其兑换性和稳定性。在当前各国普遍实行浮动汇率的情况下,一般应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货币成交,即出口使用“强市”,进口使用“弱币”;也可“强”、“弱”市结合使用。如果用对自身不利的货币成交时,应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或者采取在买卖合同中订立外汇保值条款的办法。
外汇保值条款的具体订法。
五、进出口贸易中避免汇率变动风险的方法《》《》
第三节 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一、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
(一)单价和总值
二、 作价方法
(一)固定价格
(二)非固定价格
1.规定作价方法
2.暂定价并规定调整方法
3.滑动价格
第四篇 款项的结算
【教学目的和要求】
货款的收付是本课程的又一重点内容。要求通过本篇教学,使学员了解国际贸易货款收付的各种方式及其特点与做法,以及货款结算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支付条款的规定方法。掌握英文信用证的阅读和翻译。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支付工具
一、 汇票
汇票的定义。汇票可以分为:光票与跟单汇票;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使用程序为出票、提示、承兑、付款、贴现。汇票的拒付。
二、 本票
本票的定义。本票的种类。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三、支票
支票的定义。支票的主要种类。
第二节 汇付
一、汇付的含义
二、汇付的当事人有:汇款人、受款人、汇出行、汇人行。
三、 汇付的种类:汇付方式可分为电汇(T/T)、信汇(M/T)和票汇(D/D)。
四、 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随订单付款(Cash
With Order)和记账交易(Open Account)等业务。
第三节 托收
一、托收的含义
二、托收的基本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此外还有提示行、需要时的代理等。
三、托收的业务流程。
四、 托收的种类
托收方式依据汇票是否随附装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与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根
据交单条件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五、托收方式的特点
六、使用托收方式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 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含义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
三、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四、信用证内容
信用证主要内容有: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对货物的要求;对运输的要求;对单据的要求;特殊条款;开证银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五、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是: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或其他交易合同之外的法律文件;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交易。
六、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可根据其性质、付款期限、流转方式、信用程度等情况分为: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与可撤销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与非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预支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备用信用证。
七、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
第五节 银行保证函与备用信用证
一、银行保证函
(一)银行保证函的含义
(二)银行保证函的当事人
银行保证函的当事人主要有:委托人、受益人、保证人。有时根据需要,可以扩展出现转递银行、保兑银行与转开银行。
(三)银行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四)银行保证函的种类
银行保证函根据不同的用途可分很多种,主要有:进出口贸易保证函,投标保证函,履约保证函,贷款保证函与还款保证函等。
二、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的含意、内容;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证书的异同。
第五篇 争议的预防于处理【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篇的学习,掌握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基本知识,掌握处理争议的基本知识、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货物检验
一、检验时间与地点的确定
买卖合同对检验时间和地点的确定有:在出口国装船前检验;在进口国卸货后检验;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二、商品检验机构
我国商品的检验机构;国外商品检验机构。
三、检验证书及其作用
检验证书种类;检验证书的作用。
四、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的规定
出口合同检验条款的规定;进口合同检验条款的规定。
第二节 索赔
一、争议与索赔的含义
二、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处理的有关规定
英国法律把违约分为违反要件与违反担保,对于违反要件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害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把违约区分为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对于根本违约受损害的一方可宣告合同无效。
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异议和索赔条款;另一种是罚金条款。异议索赔条款的内容包括:受损方的权利、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办法与索赔金额等。
第三节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含义
二、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的作用。
三、仲裁程序
四、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第四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二、不可抗力成立条件
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四、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六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订立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交易磋商的基本知识、有关的法律规定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了解合同订立的有关知识和法律规定。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进出口的交易磋商程序
一、询盘; 二、发盘; 三、还盘; 四、接受; 五、签订合同
第二节 发盘和接受
一、发盘
(一) 发盘构成条件:发盘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建议;发盘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二)发盘的有效期
(三)发盘的失效
一项发盘在下述情形下失效:过时、拒绝或还盘、撤回、撤销。
(四)区分发盘与询盘
二、接受
(一)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
1.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且须表示出来;2.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作出;3.接受必须与发盘相符
(二)接受的撤回和撤销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二、正式书面合同的订立
(一)正式书面合同的作用
(二)正式书面合同的形式
(三)正式书面合同的签订
第十七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按CIF或CFR条件订立的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和按FOB条件订立的进口合同的履行程序;了解其中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一、 备货与报验
二、催证、审证和改证
三、租船订舱、投保、报关和装运
四、制单结汇
我国出口结汇方法有三种:收妥结汇、押汇与定期结汇。
出口制单一般应缮制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普惠制单据、装箱单和重量单等。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在进口业务中,履行按FOB条件成交凭信用证方式付款的进口合同,其程序一般包括开立信用证、派船接货、办理保险、付款赎单和报关提货、验收拨交等环节。
第七篇 贸易方式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篇的学习,掌握各种贸易方式的含义、特点和种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经销
一、经销和包销的含义; 二、包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包销的利弊
第二节 代理
一、代理的含义和特点
二、 代理的种类
代理的种类有独家代理、一般代理和总代理三种。
三、 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寄售
一、寄售的含义和特点; 二、寄售协议的内容。
第四节 招标与投标
一、 招标与投标的含义和特点
二、招标与投标的程序
招标与投标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签订合同等程序。
第五节 拍卖
一、拍卖的含义
二、拍卖的一般程序
拍卖一般要经过准备、察看商品、叫价、成交和提货、付款等程序。
三、拍卖的出价方法
第六节 商品期货贸易
一、商品期货贸易的含义和特点
二、商品期货贸易的内容和做法
三、商品期货贸易的种类
根据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投机(Speculation)和套期保值(Hedging)两类。
四、套期保值的种类
套期保值有卖期保值(Selling Hedge)和买期保值(Buying Hedge)两种。
第七节 对销贸易
一、 对销贸易的含义
二、 对销贸易的种类:
有易货贸易、互购、和补偿贸易等。
第八节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一、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含义与性质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性质是属于劳务贸易范畴。加工装配业务与进料加工有本质的区别。
二、加工装配合同的主要内容
Ⅱ 课时安排
┌───┬────────────────┬─────┐
│篇章 │ 名 称 │课时分配 ├───┼────────────────┼─────┤
│导论 │导 论 │ 4 ├───┼────────────────┼─────┤
│第一篇│合同的标的 │ 4 ├───┼────────────────┼─────┤
│第五章│贸易术语 │ 4 │
│
│ │
├───┼────────────────┼─────┤
│第六章│商品的价格 │ 4 │
├───┼────────────────┼─────┤
│第四篇│款项的结算 ├───┼────────────────┼─────┤
│第五篇│争议的预防于处理 ├───┼────────────────┼─────┤
│第六篇│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第七篇 │ 贸易方式 ├───┼────────────────┼─────┤
│ │ └───┴────────────────┴─────┘
8 4 6 │ 2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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