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内容及条文分布

2021-03-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内容及条文分布

内容 条文 评价 1.医疗侵权责任构成 第5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57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侵权过错认定 第58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60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3.医疗侵权过错排除 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55条第一款: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4.医方诊疗告知义务 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侵犯患者知情权同意权责任 6.特殊情况下医方诊疗义务 7.患者病历知情权医方保障义务 8.患者病历隐私权医方保障义务 第55条第二款: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第56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61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患者就医过程中健康权、生命权受到医方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 患者就医过程中知情权、同意权受到医方侵犯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患者的病历权益及医方的保障义务,由此可能引发侵犯第62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患者隐私权的纠纷 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59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9.医疗用品质量责任 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医疗用品质量责任 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10.医方不得实施过度医疗义务 11.医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63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一般性规定,如财产权 第64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一般性规定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