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条款的规定,经双方共同自愿,特此签定安全合同,以此为约束,并承担法律义务。
工程简介:本工程为日照港海滨一路生活区13#、14#楼屋面钢结构工程,此工程为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从港建钢结构分包,本着此工程的施工在港建三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3#、14#住宅楼施工现场范围内,要求施工(乙)方必须履行并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 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
策、法令、法规和标准。
2、 负责对进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工地的各项安全规定,服
从港建三分公司13#、14#楼项目部的管理。 4、 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5、 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 施工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有资质证书。
7、 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8、 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临时用电不能私拉乱接,施工机具要妥善放置,注意防火、消
防工作。
10、 吊装过程中,一定要专人指挥,防止高处坠落,严禁吊物超重,
不能从高处乱抛物品。
11、 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
程,严禁施工现场吸烟。
12、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与建安三分
公司不发生任何关系。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签字生效。
甲方:建安三分公司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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