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独立运营公司酒精生产相关资产,拟将公司酒精生产相关资产作为投资成立注册资本约为36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项投资数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的权限。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项对外投资是本公司作为唯一投资人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全资子公司):
(1)出资方式:以实物(酒精生产线)和货币的方式出资
酒精生产线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建筑物、机器设备。该生产线的初始入帐时间在2000年。具体项目见下表:
项 目 发酵车间、分离车间、二氧化碳回收车间等24项房屋建筑物
账面原值(元) 累积折旧(元)
18,123,574.00
5,830,769.10
减值准备
无
账面净值(元) 目前资产运营
情况
12,292,804.90
停产
机 器 设 备 31,080,709.00 18,554,288.25合 计 49,204,283.00 24,385,057.35
无 12,526,420.75 停产
24,819,225.65
现拟以现存的酒精生产线资产净值2481.92万元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最终需经会计机构进行评估验资后确定金额)。该资产未被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以及未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
同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匹配投入约为1118.08万元的货币资本。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所成立的新公司经营范围为酒精及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投资人为本公司,投资规模约为3600万元,其持股比例为100%。新公司将在原有酒精车间的人员、技术、管理基础上导入公司化的管理模式,同时将现有酒精生产设备进行优化,改变落后的生产工艺和高能耗的装置,并且将许可新公司使用本公司商标。
设立新公司的最终投资金额将以评估值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资产原属公司内设生产车间,使其独立运营的目的是为了转变该资产的经营管理方式和优化生产设备。同时,设立新公司仅是对该资产在组织和管理模式上发生变化,与设立前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发生实质性变化。
设立新公司可能存在如下风险:1、市场风险。由于原料价格不断攀升,新公司生产的酒精及副产品可能存在亏损;2、政策风险。由于该酒精生产线的产能仅为年产1.6万吨,可能存在被政策性淘汰的风险。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本公司将进行资产评估、验资、办理工商登记等工作,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甘肃皇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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