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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24-03-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食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食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食品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务实求是,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食品卫生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病例及时与、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食品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各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等原则,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突发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定义

我院师生员工有上10人以上发生腹泻、呕吐、头晕或其他症状,并被院医

院或市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定性为食堂公共卫生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食堂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人为加入有毒有害物质,使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事件。 四、组织领导

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实施,在市卫生防疫部门的指挥下,对全院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统一调配管理,对病情控制、现场维护、救治工作等实行统一指挥。

(一)成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安保处、学工处及各院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院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其他中毒事件和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采取下一步行动。学校领导小组召集成员会议,商量和布置处置方法,各司其职,开展工作。

(二)建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1、办公室: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信息发布工作。

2、治安保卫组:安保处。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场所的封闭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安全保卫。

3、后勤保障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食物中毒或其他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全院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

4、秩序维护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成员由学工处、院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事件发生后的教学活动调整和调整后的教学、学生管理。

5、宣传组: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校团委及各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负责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6、事故调查处理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与安保处。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各院、部、处等成立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对与患者共同就餐或共同食用过该食品人员的排查,协助医务中心或市医院对本部门出现的食物中毒及传染性疾病患者进行救治;积极做好患者本人、家属以及其他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校师生员工的情绪。一旦出现中毒或者病重不治等最坏情况,积极协助学院处理善后事宜,确保学校大局稳定。积极组织和开展本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参与对患者的陪护以及为陪护人员提供生活后勤方面服务。

五、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食堂公共卫生事件时:

(一)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对食品中毒师生进行急救,同时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向省教育厅办公室、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发布传染性疾病情况通报。 (二)安全保卫处立即封闭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现场,对当天出售的饭菜清样及其他食物封存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为公安及检验防疫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必要时封闭有关校区的校门,所有车辆和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出入校园。对患者就餐过的餐厅或购买食品的商业网点进行封闭,对有关责任当事人进行严格监管,在事故原因未查清之前禁止所有人员进出临时封闭区,并派出足够人力或雇用保安人员维护封闭区秩序,承担封闭区24小时警戒,保障各项封闭措施的顺利实施。 (三)患者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立即展开全方位无缝隙排查,对排查出的与患者共同就餐、共同食用某种食品的人员或传染性疾病患者接触人员,及时送其到医务中心或市医院观察治疗。同时,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由

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对患者发病场所(包括其家庭或宿舍、所在楼宇)以及有关公共场所和设施等进行消毒处理。

(四)学院医务中心要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市医院的统一部署,立即对中毒食品采样封存,对轻度中毒者在校医院或在家、或在宿舍的观察治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教务处会同相关系、部立即对所涉及到的班级的教学活动做出调整,或停课,或调整教学方式。

(六)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要提供必须的接送患者的交通工具,并按照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的要求进行调度,要与相关院部一起负责在家或宿舍观察治疗人员的饮食等生活后勤服务,同时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

(七)事故调查小组立即启动并开展工作,迅速查清引发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事故处置意见,具体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做好防治病情所需要的消毒药品、防治用品、器械、设备、车辆、通讯器材等紧急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储备。 (二)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及相关院部组织在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等单位负责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及心理咨询,稳定患者及相关情绪,争取其积极配合治疗,以便早日康复。

(三)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院部在事件发生期间要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热线电话,及时了解病情控制和治疗情况,并接受咨询。

(四)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科学报道,正确引导。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学生工作者要按照学校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避免引起恐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家长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事态进一步扩大,进而影响全校稳定。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在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院、部、处等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工作。对玩忽职守、敷衍了事、不服从指挥调度而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严格追究责任。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本预案由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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